时间:2018-08-13 09:40:01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 - 小 + 大
满腔景仰情 坎坷无悔路(之一)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十年纪念路 滿腔景仰情”徐州人民纪念毛主席活动开展十周年的回顾性拙文,写到(之七)算是告一段落了。你可知道这背后,是怎样的另一种情况吗,你可知这十年怎么走过来的吗,你可知这光鲜的背后有多么坎坷吗,你可知这喜悦的背后有多少辛酸吗,你可知这成功背后的血和泪吗┉┉,这么多的“你可知”,你不一定全知道,你也不一定能全想到。下面,就请你听听孟宪达给你慢慢道来┉┉ 很多同志都“热熟”孟宪达的这张图片,对,就是这张光头的图片(图1)。这是几年前做公益志愿活动时,一位志愿者朋友现场抓拍的。我的光头始于十年前,十年前的之前头发是这样(图2及图3)。刚剃光头时,光头的在哪种人里最多,答曰:犯人里。对,我就是看到很多人被抓(此处我用了不区分好坏人的“很多人” )时,无一例外被使劲拽头发,那肯定是疼的吧。为了免遭此疼,我选择了“秃头示众”。这样,“一些人”在抓我时,肯定无法拽头发了,从而可以躲 ![]() 图1 ![]() 图2 ![]() 图3 我自己有了“被误抓”的准备,是远远不够的。我还要让那些愿意和我一起纪念毛主席的其他的朋友们,也要有“被误抓”的准备。于是,我就和他们说,你们一定要有“被上门”、“被谈话”、“被误抓”的准备。否则,你们就不要和我孟宪达在一起干纪念毛主席的事。类似这样的话,十年来我不知说了多少遍。有好几次,“一些人”找我谈话,说我鼓动别人纪念毛主席时,我就对“一些人”说,纪念毛主席是一种阶级感情的表达,那是发自内心的情感,不是我孟宪达所能鼓动起来的。我一个瘸腿断胳膊的哪有那个本事呢,我孟宪达要有那本事,我也不会“家中大学屋里系”毕业了。我把“我就和他们说,你们一定要有“被上门”、“被谈话”、“被误抓”的准备。否则,你们就不要和我孟宪达在一起干。”这样的话,讲给“一些人”听了。“一些人”听了后,说我说的不对。“一些人”说,他们也是热爱毛主席的,也是称毛主席为老人家的。然后就指责我,说我挑拨警民关系,把警察说成不热爱毛主席的人。哎,这哪跟哪的事呀,帽子就这样给我戴上了。 经常看徐州人民纪念毛主席活动文字版及视频的朋友们,不知你们注意到了没有,现在我们对“徐州人民”这几个字的使用有了变化。以前,我们常用“徐州人民纪念毛主席活动”这句话来表述我们的活动。后来“一些人”告诉我,你孟宪达能代表徐州人民吗?你们那几个人能代表徐州几百万人民吗?首先,你就不能代表我,我也不会在那个地方参加这个活动。是啊,你孟宪达能代表徐州人民吗?你们那几个人能代表徐州几百万人民吗?我不想和“一些人”抬这个扛,打这个文字战。俺只想弱弱地问一句“一些人”,你说,谁能代表徐州人民? 后来,我琢磨琢磨又想了想,这“一些人”说得也有点道理。你们一介草民,乌合之众,凭什么能代表“徐州人民”呢?经过一番考虑,后来我们就使用了“徐州市民”这个称谓。可在此后有些时候,还是不自觉地使用了“徐州人民”这个词来发帖,故而又无意中代表了一下“徐州人民”。朋友们,你说,我这是不是有点脸皮太厚了! 俺既不能“徐州人民”,那俺起码自己代表自己总可以了吧。可事实告诉俺,你孟宪达也代表不了你自己。 话说2014年年初,我路过徐州泉山区湖滨西社区居委会门前,无意中看到了新一届居委会人员名单。咦,这咋回事呢?俺未听说进行了选举呀!我记得以前选举时,我们湖滨小公园“人山人海”几千近万人人相聚,从早到晚的是“一人一票”的进行投票的。后来我问了居委会的人,才知2013年年底,徐州泉山区湖滨西社区居委会进行了换届选举。我不懂选举法,可我从小就知道,人只要不犯法,满十八岁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现在的问题是,不光我一人被剥夺了选举权,我老婆和两个孩子也没有了选举权。于是我在网上发了这样一个帖子《请徐州泉山区湖滨办事处释疑:你辖区居民孟宪达一家四口人被谁剥夺了选举权?》,内容如下:“孟宪达无意中得知徐州泉山区湖滨办事处湖西居委会在2013年底进行了换届选举。这次徐州泉山区湖滨办事处湖西居委会选举,没有了往届选举前贴满及挂满的“大街小巷”的标语、条幅,没有了正式选举那一天,整个湖滨小广场人头攒动,选民们兴高釆烈,手拿选票走向投票箱,投下自己神圣的一票的场景。反观这次选举,在选举前整个湖西社区一片寂静,没有了往届选举的热闹且神圣的场面。就是在这种寂静的过程中,依法享有选举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孟宪达一家四口人被剥夺了选举权。 现在就此问题,请徐州泉山区湖滨办事处释疑:你辖区居民孟宪达一家四口人有没有选举权?如有,那孟宪达一家四口人为什么没有拿到选票?如孟宪达一家四口人没有选举权,请徐州泉山区湖滨办事处回答,你们是依哪个部门或某个人的指示,而剥夺了孟宪达一家四口人的选举权? 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年满十八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 帖子发出后没有任何反应。我于是前往人大、信访局反映,依然“泥牛入海”。后来我又去了一次信访,信访的同志打电话给办事处,约好了时间谈一下。约谈的结果,依然是“泥牛入海”。不过我有了新的收获,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及第九条得知,除了“一人一票”选举外,还有类似美国的选举团选举方式,即第八条及第九条中的“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选举产生。”及“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 由此看来,剥夺我及我老婆、两个孩子的选举权是合法的。哈哈,游戏规则的不同应用方法,可以让你的选民资格,立马变成“合法”与“非法”。你孟宪达想代表“徐州人民”,未成想到吧,你却被合法的“代表”了,从而失去了“选民”的资格。这资格,让你失去的没话说,打不了官司,告不了状,申不了冤。 顺便讲一句,2016年我所在居委会的选举,依然采用了选举团的方法进行。只不过这次专发给了我一张纸,上面印着“某某人授权同意由某某人投票(大意)”文字,然后让我签了名,后来不知为何,又来人发给了我家三张选票。哈哈,即便这样,我家四口人也只发有三张选票。一问,说是工作失误,漏发了一张(这漏发的一张选栗,直至选举结束也未补发)。 作者声明: 1、本文系作者原创,文责自负,承担由本文造成的一切后果。 2、本文在网络上可自由转载,并不须向作者支付任何酬谢(收费网站除外)。转载时必须署作者姓名,以示对作者劳动的尊重。 3、本文作者联系QQ:1731276639 微信:js0516book 电话:137758480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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