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12 08:19:4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夏尔·贝特兰:中国1976—1978年工厂制度的变迁(3-2) 在工资领域平反对“平均主义”的斗争 我们看到,在工资领域的现行说法和作法中,同一条阶级路线在起着作用。这条现行路线的主要方面是反对所谓平均主义、赞同工资差别。 例如,1977年11月《光明日报》在一篇文章中甚至提出“平均主义仍然是中国最大的问题”——这的的确确就是这篇文章的标题。这一论断与毛泽东在1975年2月说的话背道而驰。毛主席说:“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 目前反“平均主义”,仍需要求助于“物质刺激”的理论——尽管眼下这样做还是比较小心谨慎的,因为中国工人阶级懂得那条路线意味着什么。实际上,在某种情况下,物质刺激采取回到计件工资的形式(在文化革命中,计时工资取代了计件工资)。而在其他少数情况下,则以或多或少的奖金形式出现。所有这一切都是打着发展生产力、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旗号进行的——也就是说,是在具有经济主义和唯生产力论性质的观点下进行的。 与此有关的另一篇署名赵履宽的文章非常重要(新华社1977年11月22日讯)。这篇文章以“按劳分配”原则为出发点,力图(但仍然非常谨慎)为计件工资(当然赵没有提到马克思认为“计件工资是最适合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工资形式”[4])和“利用必要的物质报酬作为辅助形式”进行辩护。 这篇文章和其它77年以后发表的同类文章变本加厉地把个人利益当作生产斗争的推动力。这一利益现在已代替了文革中曾放在首位的、为满足人民需要和建设社会主义而工作的政治觉悟的作用。 这一变化是符合党内资产阶级利益的。它只能通过加剧工人之间的不平等来分裂工人阶级。在实行计时工资和放弃物质刺激多年之后,又倒退到计件工资和物质刺激,这意味着大退步。这一退步有利于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将会加强在经济、行政机构和党内都占据领导岗位的国家资产阶级。不管它的支持者利用什么借口,这就是新路线的阶级内容。 回到“存在着社会主义制度”的主题上来 为了给经济主义和唯生产力论提供理论“基础”,以反对生产关系(包括在劳动分工、干部和技术人员的特权等方面)中出现的任何革命性的变化,党的新领导又弹起了在文革中屡受批判的一些老调,其中之一是“存在着社会主义制度”,试图用这个概念代替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概念。它起着同斯大林时代的意识形态和苏联修正主义中的“社会主义生产方式”这一概念相同的作用。 在学习《论十大关系》的十六次会议[5]中所作的评论,谈到“社会主义制度”时[6],认为这一制度在1956年已经建立起来,现在要通过发展生产力来加以巩固。 我们发现“存在着社会主义制度”这一概念的核心是“社会主义所有制”,其标志是建立国家所有制。这种理论不再承认社会主义存在一系列矛盾,尽管承认存在这些矛盾是《论十大关系》的一个主要贡献。而且即使承认存在着这些矛盾,首先强调的也是同一性而非矛盾性。 其中第七次会议宣布,由于国家占有工厂,工厂与工人之间的关系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在国家与工人之间的关系上。这种“理论上的”胡说,目的是宣称既然工人是“国家的主人”而国家是“工厂的主人”,因此工人就是“工厂的主人。”这样,向社会主义过渡的矛盾(包括列宁在1921年指出那些矛盾)就被简单的否定了。工人们只需服从下达给他们的命令。因为这些命令是他们自己下达的!真是绝妙的诡辩,其目的就在于保护国家资产阶级的利益! 在其它许多文章中,“社会主义所有制”或“公有制”所起的这种“根本作用”也一再被强调。例如,在开展劳动竞赛运动的时候,1977年3月10日的《人民日报》平静地声称:“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人民是社会的主人,在这种社会中的关系是同志之间的合作关系。”资产阶级的存在被忽略了,当然就更谈不上承认党内和企业领导岗位上存在资产阶级了。于是,文革的许多基本论点就这样被否定了。 拒不承认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存在根本矛盾是典型的修正主义货色。纪政在1977年3月号《红旗》杂志上写道:“在社会主义企业中工人阶级是企业的主人,工人、干部、技术人员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他们之间是同志式的互助合作关系。同时,由于分工不同,还存在着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也存在着一定的矛盾。这属于内部矛盾。”这样就否定了阶级斗争,同时也否定了为克服脑体矛盾而进行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斗争。 但要抹煞文革的教导绝非易事。特别是让人民忘记这十年中一些人所说过的话更不容易,尤其是张春桥,他曾对所谓的社会主义所有制中的一些问题发起正面进攻(即使并不总是非常明确)。某些“理论家”不可避免地会想到张的一些说法(同时进行歪曲以易于进行批判),其中一个例子便是林尽染在1977年5月号《红旗》杂志上的一篇文章中攻击了张春桥在1975年发表的《对资产阶级实行全面专政》中的言论。我们知道张春桥在这本小册子里尝试明确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局限性,而当时的提法是这一改造已经“基本”完成。在分析这一问题时,张迈进了重要的一大步,因为他强调了这一改造的法律形式和实质内容两个方面。他指出生产关系需要来一个革命性的变革,从而集中阐明了文革的一个主要目的。[7] 林尽染在他的文章中所攻击的正是文革的这一主要目的,同时也攻击了与此相吻合的各种理论上的提法。为了使他的攻击令人信服,林尽染强调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已基本完成,并声明,由于这一改造已“基本”完成,阶级斗争主要表现在思想和政治战线上。就这样,林尽染删去了具有决定性的东西,这就是由工人自己发起的为了改造劳动过程和生产过程、从而也就改进生产关系而进行的斗争。他鼓吹以“思想斗争”即“现代思想”与“旧思想”残余的斗争来代替在文革中发展起来的阶级斗争(这一斗争关系到社会劳动分工的不同形式)。这样放弃阶级斗争意味着将马克思主义变成它的对立物。它使国家资产阶级得以声言“这些不符合发展生产力的要求”和工人们仍然受“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为由来攻击工人们可能提出来的革命要求。 正如我们所预见的那样,林尽染的文章从这一论点的经济实质继续写下去。根据他对“所有制”已经实现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改造这一概念,他得出结论说,无产阶级专政条件下继续革命的主要方面就是发展“强大的物质基础”。所有这一切就是以生产斗争代替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斗争,而这一斗争需要由专家和技术人员来领导。如果按照这条路子走下去,那就只能加强资本主义的劳动分工和尚未被摧毁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 看起来,中国的许多工人和党的干部不愿错误地遵从这些修正主义和经济主义的观点。因此为现领导服务的理论家不断地回到由张春桥的文章提出的许多问题上来,其中登在1978年第1期《北京周报》上的王惠德的文章《为什么张春桥在所有制问题上大做文章》就是一例。在这篇文章中,王惠德责备张春桥在1975年重复毛主席1969年4月说过的“看来不搞文化大革命是不行的,我们的基础不稳固,据我观察,恐怕大多数工厂——我不是说全部或绝大多数——的领导权不掌握在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和劳动群众手中”。根据王的提法,已没有任何必要考虑企业的管理问题了。因为经过文革,“只有—小部分工厂的领导权不在无产阶级手中”,既然权力在工人阶级手里,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问题也就已经“解决”了。 王的提法产生了一系列问题。首先是国营企业的管理人员的问题。王很详细地提到了这一问题。他指出:通过文革,这一问题已以社会主义占上风而最终地解决了。但王的这种肯定又从何而来呢?从1969年到1975年(从1976年到1978年更是如此)难道不是发生了许多事情吗?特别是文革中被清除的大批右派已经复职。难道我们没理由设想今天的情况比1969年更糟糕吗? 最后,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问题也是国家政权的阶级本质问题。张春桥试图辩证地解决这一问题(我并不认为他是完全成功的)。他认为,政权的阶级本质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由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来决定的,这种斗争也在党内进行。所以,政权从来都不是“纯粹无产阶级”的。它可能落到国家资产阶级手中。(毛主席在指出某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也会变成“法西斯”党时,也提到类似情况。)但是王拒绝以这种方法来讨论这些问题,他这样做当然有他的道理。对于他来说,政权和所有制问题已经“解决”了。他还以同义反复的方式引经据典,并且以他自己的方式进行解释,以“证明”这一点。这种方法产生了下列“道理”:“首先,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那就是说,我们的社会是社会主义性质,而不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第二,就我们社会的经济基础来说,所有制已由封建的、资本主义的、小生产的私有制变成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第三,我们要注意不使党和国家的最高领导权落到象林彪那样的资产阶级阴谋家和野心家手中。我们的国家是无产阶级专政下的国家……” 这里我们得到的是一系列武断的结论,而不是科学的论证。头两个结论假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已经解决了,最后一个结论却丝毫没有解释1975年“社会主义所有制”问题上存在什么样的资产阶级统治的因素,无产阶级的专政如何与它的对立面相结合,自从1976年10月事件和华国锋、邓小平集团掌权以后,国家的阶级本质是否已经改变等问题。 除了对上述一切有关事项进行具体分析以外,没有其它办法能够解决财产关系的实质问题和占有方式问题。这正是张春桥在他的文章中所力求做到,而为中共现领导的理论家们所不能接受的。对于他们来说,根本不存在任何问题——国家所有制是“社会主义”的,工人只要“努力工作”、“服从命令”以加强和扩大这一所有制就是了。这完全是否定文革、为国家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论点。 对于这个问题我再说一点,强调一下“社会主义所有制”这一纯粹法律的(这就是说,反马克思主义的)概念是如何占了统治地位的。这可以从薛暮桥在《北京周报》(1977第49-52期)上发表的一系列文章中看出来。在这些文章中,他甚至说,在1953年国家通过投资、提供原料、销售产品和派遣管理人员而把一些私人资本主义企业改造成为公私合营企业就足够了,因为这些企业很快就具有“四分之三”的社会主义性质了。这完全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和丑化,它充分表明了中国共产党现领导所实行的“马克思主义”的实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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