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7 18:50:46 点击: 次 来源:走看社会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由辅警女引发的两个想法 江苏灌南县原女辅警许某在职期间同时或者不间断地与9名公职人员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判决书称她以自己家人找当事人闹事、买房、怀孕、分手补偿等为由,抓住公职人员害怕曝光后影响工作、家庭、名誉的心理,先后“敲诈”9人共计人民币372.6万元。一审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许某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500万元,且要求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向法院一次性缴纳。 一个弱女子,仅说自己家人找当事人闹事就是“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了?那些老公安那么老实?买房、怀孕、分手补偿给的钱不应该算赠与吗?一个派出所所长先是给了许某钱表示两人不再联络,过了两年他变成副局长结果又和许某在一起了,他是被敲诈上瘾了? 判决书曝光以来,这个事情热度不减。全国人民基本上是抱着同情的态度,认为潘金莲被西门庆告了,“白嫖”不合理,应该轻判或者无罪判决。 白毛女的教育意义在于,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本人认为,女辅警事件暴露出我们在社会治理与依法治国方面的短板弱项,应该尽快补上漏洞。我们不应该抱着看笑话的态度,而应该把女辅警看作姐妹,深刻认识事情背后的深层次原因。社会坏了,总有一天会危害到我们自己。 一、应该尽量消除身份差异 各种职业要求的资质不同,完全消除身份差异是不可能的。但是,不应该一味减少编制,应该尽量扩大编制,尽可能消除身份差异,满足更多人们美好生活的需要。 许某20岁就做辅警了,如果那里的公安系统风气好,她应该不会成为今天这个样子。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那是一个教育人、培养人的地方,几年过去她不是应该出息了?她从涉世未深到被染这么黑,说明染缸太黑了。中央开展政法系统治理整顿太有必要了。 她陷入这个坑里之初,应该与身份不无关系。也许领导们正是以此逼她就范的。她没有别的长处,以此交换符合社会风气。如果能够成功,应该钱不钱的不重要。有的领导非常可恶,人要了,钱也许要过,事情却办不了。那么,补偿钱就是应该的。有些钱不能认为是敲诈勒索。 这种身份差异制造了很大的寻租空间。任其发展下去,就会成为社会毒瘤,可能破坏社会稳定。以前,工人造反的就是临时工,他们不愿意一辈子这个身份,要求同样的待遇具有正义性。 我们的政策应该兼顾公平与效率了。不能总是想着减人,要创造条件让更多人进入体制。招安比逼上梁山高明,社会成本也小。 二、应该尽量缩小收入差距 收入差距往往不是表面上的,非法收入必须杜绝。在苏北的穷地方,涉案的公安局副局长、派出所所长、学校校长、医药部门关键岗位的人都能拿出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这些钱都是不用交给家里人的,拿出来也不至于去报案的。这当然不会是他们灰色收入的全部。 真是再穷不能穷干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无疑他们近水楼台先得月。 在合法收入方面,也应该贯彻巴黎公社原则,领导与临时工不能差距太大。有些央企特别是金融行业,领导的收入有的不公开,群众都想象不到差距多么大。这种差距没有必要,有些职务“猪”也能胜任。 在财政拨款单位,以前工资条都是公开的。后来差距拉大了就不公开了。不敢公开本身就说明这种制度不合理。 有些领导大概有高人一等的想法,他们不仅钱要多拿,认为荣誉也应该归自己。群众如果知道他们已经多拿了那么多钱,会鄙视他们那么贪婪吧? 三、依法治国应该怎么治 显然这样适用法律是不行的。 法律保护谁、惩罚谁应该是社会主义法治第一位的问题。 法律应该保护弱者,惩罚主要的责任方。具体到这个案子,女辅警虽然有错,但是还是应该同情的,应该以违反社会治安处罚法进行批评教育。 法官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非常重要。这个案子如此判决反映了这个地方法院、检察院对法律的理解都有很大问题。指望这样的司法队伍依法治国?呵呵。 针对这个案子的情况,有智慧的判决当然是判处缓刑,罚金也不必要那么重。这样被告人也能接受,就不会引起舆论沸反盈天了。当然,更好的是息事宁人,动员公诉方撤案。这样,就可以掩盖当地的问题,大家继续醉生梦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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