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31 09:03:51 点击: 次 来源:孙曙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青海美协主席“万分痛悔”?哄谁呢?! 马寒松,长期从事连环画创作,曾获得中国第四届连环画评奖绘画银奖及优秀封面奖,一九八九年后转中国画创作,曾出版多本关于水墨画技法的著作。 王筱丽,又名王小丽,一九七五年出生于青海省西宁市,祖籍陕西,毕业于西安美术学院中国画专业;系中国美术家协会理事,中国工笔学会理事,青海省美术家协会常务副主席兼秘书长,青海美术馆副馆长,上海大写意画院顾问。 尽管头顶诸多光环,王筱丽却干了令了不齿的勾当——抄袭; 在被人抓住手脖子后,王筱丽发文致歉:“这两天来,网曝关于本人涉嫌抄袭马寒松先生作品一事,我深感羞愧和内疚:对不起组织及业界的培养和关爱,对不起我钟爱如命的美术事业,更对不起我心生敬仰、德劭才高的马寒松先生!” 不知道别人看了这些文字是啥感受,而我本人,几乎气得笑出来! 抄袭一事中,谁是真正的受害者?当然马寒松; 王筱丽的抄袭,侵犯了马寒松的版权,影响了马寒松的声誉; 既要道歉,不该向受害者道歉吗? 可王筱丽向谁道歉了? 对不起组织,对不起美术事业,最后,才对不起马寒松。 这是道歉吗?不,简直是拿别人开玩笑。 从这个排序可以看出,对于受害者,王筱丽既无敬意,亦无歉意。 道歉信中,王筱丽还写道:由于我的虚荣、侥幸心理作祟,致使抄袭作品流向社会,给马寒松先生造成了极大伤害,也给中国美协和青海美术界带来不良影响,我万分痛悔,难辞其咎。 “万分痛悔”?王筱丽到底“万分痛悔”什么? 真的痛悔“给马寒松先生造成了极大伤害”? 想多了。 这份道歉信,公布上于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可早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一日,马寒松就曾发过一条朋友圈:您都是中国美协理事了,还拷贝我的画换钱花,这都没什么,谁让我招人喜欢呢?但是还找人写吹捧文章,就显得不太淑女了…… 五年前,原创作者就已明确表达了自己的愤怒,王筱丽道歉了吗?收手了吗? 没有! 二零一七年,王筱丽还在抄; 二零一八年,王筱丽仍在抄! 真是“生命不息,抄袭不止”。 不只抄,还卖呢; 据封面新闻报道,王筱丽“抄袭的时间主要集中在2014年到2018年,虽然她在《致歉信》里称抄袭作品没有参展评奖,但实际上很多都被卖掉了”。 抄袭别人的绘画作品,本质上就是盗窃,涉嫌触犯“盗窃罪”。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 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 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 7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 盗窃数额巨大,法定刑在三年至十年有期徒刑。 长期抄袭马寒松的作品并且出售,王筱丽的收入大概会在万元以上吧? 不知道这种行为在刑法上该如何界定?到底要不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而在民事上,王筱丽怎么也得赔偿马寒松的经济损失吧? 可王筱丽的道歉信里,哪句话提到了“经济赔偿”? 连钱都不提,何谈道歉? 前不久,在扫黑除恶专题片中,包庇杜少平的黄炳松对着镜头干嚎:万分痛悔,对不起邓世平和他的家人。 看来,“万分痛悔”已成万金油,哪里需要就抹到哪里。 黄炳松痛悔的,是犯罪手段不够高明,最终被抓到牢里; 王筱丽痛悔的,是被富有正义感的网友抓到证据,撕下了她那一脸高雅的面具。 至于受害者,他们何曾放在眼里? 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作恶,早晚会有恶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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