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22 16:54:20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郑智银 - 小 + 大
时下,通过网上电子商城下订单购物已成重要的电子商务交易形式,购买者可足不出户,点鼠标,选货,下单,付款,商家送货上门。这种购物方式虽给生活带来便利,不过,相比实体店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中间要多经历几个环节,这就给了一些有心人钻空子的机会。 据看看新闻9月21日报道,住在深圳龙华区的伍女士一家这两天很是郁闷,事因前几天刚上大学的儿子小豪在网上买了一台戴尔笔记本记脑,因为填的是家里的地址,笔记本直接送到了伍女士家中。伍女士收到电脑后也没有多想,直接来到附近的一家快递服务点,寄给了在学校的小豪,可等小豪收到包裹打开后却发现,里面只有一个空壳加几块瓷砖,价值达8499元的戴尔笔记本电脑却不见了踪影。 小豪致电京东客服,对方称电脑是在京东自营店购买。快递员接收时已经是包装好的纸盒,在接件和收件过程中,都没有打开查验过。客服表示,查询过相关监控,物流环节没有出现问题。记者陪同伍女士来到这家顺丰快递接收点,并调取了当时的监控。在包裹进店到打包运送出去,伍女士都全程在场,工作人员也没有打开过包裹。伍女士怀疑,电脑可能是在自营店出厂打包时,就已经被恶意掉包。 记者为此咨询了相关律师,律师表示,如果网上商家出售的商品存在货不对板或者欺诈的情况,买家可以提起三倍赔偿的要求,但在这个过程当中,需要买家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小豪认是是商家的责任,他就要拿出相关的证据证明。但律师也表示,像伍女士家这样的例子,因为在转发给儿子前没有打开包装验货,想要维权将会很困难,他建议伍女士方面可以先去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如果没有结果,再考虑去法院起诉,但要为此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 笔者倒认为,这事应该属于刑案,伍女士可直接报警,该律师的建议,反而会让当事人多走很多弯路,且吃力不讨好,不值得采纳。 不难分析,整个事件,无非是出了一个调包问题。根据本案,可能存在的调包情况,只有以下三种: 1、来自京东。笔记本是在京东自营买的,应该不会由第三方送货,问题出在出库过程?2、快递员调包?3、伍女士或其儿子小豪自导自演,以此讹京东或顺丰? 上述三种情况,都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财型犯罪。如果是前两种情况,其“调包”行为应看做是秘密窃取行为,应定性为盗窃罪。如果是后者,当事人自导自演的欺诈行为,则涉嫌构成诈骗罪。 盗窃与诈骗罪的起刑点都在3000元以下。对于警方来说,整个案子只要几个环节稍加留意,问题出在哪儿是不难侦破的。因此,出了这种事,无论是当事人出于对维权难度的考虑;还是网上商家出于维护企业形象的考虑,似乎都有必要选择报警。再说,网购发生的类似案例不少,刑事强势介入可起到震慑作用,以民代刑反而放纵了犯罪。 不过,为避免犯罪分子有机可乘,并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在此笔者还是要提醒大家,在网购时最好还是当面拆包检查的好! |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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