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发帖 |  手机版| 登陆 | 注册 | 留言
当前位置: 首页 > 孟宪达诗文 > 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孟宪达诗文 > 文章

有关孟宪达的几个不得不说的事(2-2)

时间:2020-10-07 14:18:37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 小 + 大

有关孟宪达的几个不得不说的事(2-2)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徐州市有关部门的有关人员,不论是在徐州还是在外地出差,提起孟宪达,总是对下面几个事“耿耿于怀”, 是见人必讲的。咱现在就来谈谈这几个事。
 
其三、孟宪达超市起纠纷,借自己是徐州纪念毛主席活动的名人,敲诈施害人
【孟宪达说】2012年5月底,孟宪达在徐州煤建路大润发超市被施害人拉倒,造成髋关结粉碎性骨折,骨盆骨折。施害人自恃有后台,拒不支付医疗费,还说我就不支付,不服你上法院去告。某些人竟还对孟宪达老婆说,回家给你家老孟说,这事就这样了,自认了吧。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后,矿业分局既不予立案,同时也不提起公诉,某些人还说这是徐州市领导同意的,不服你去找他去。
2013年4月1日下午,在徐州市公安局的一个会议室,两位同志(一男一女)告知孟宪达,他们受徐州市有关领导的委托,专门来听取孟宪达的陈诉。4月15日矿业分局撤销不立案决定,4月23日决定刑事立案。后在矿业分局的一个办公室,由南岗派出所主持进行了民事调解,施害人对孟宪达的医药费进行支付,并另外进行了赔偿。
这整个事情全是在徐州公安的关照下公开透明的进行,怎么能说是孟宪达敲诈讹人呢,还言之凿凿地说是借自己是徐州纪念毛主席活动的名人而进行的。孟宪达只想问一句,这个事情的“喜怒哀乐”全是在公安的意志下进行的,你怎么能这样甩锅给孟宪达呢,怎么能这样的黑孟宪达呢。
 
 
责任编辑:
觉得这个帖子好,那就赞赏鼓励一下小编吧!
赞赏
取消

感谢您对人民之声网的支持!

扫码支持
谢谢您的支持!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赞赏哦

上一篇:有关孟宪达的几个不得不说的事(2-1)

下一篇:徐州市民纪念毛主席活动安保工作追忆

发表评论提示:欢迎网友积极发表您的真知灼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用户名密码 匿名 匿名发表 验证码
  共有 0 条评论
 |   QQ:1195527324  |  QQ群:743026760  |  人民之声网  |  联系电话:13775848088  |  投稿邮箱:119552732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