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8 11:07:28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 小 + 大
毛主席的胸怀,谁人能比(5)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曾经流传一种说法,毛主席及他那个时代是无法无天,根本就没有法治。持这种说法,证明你还不懂什么是法律,什么是真正的法治。我要说的是,毛主席不仅懂法,而且还创造了人类历史上适合中国的法律体制。这种体制高效管用。比如,“人民调解”制度,这是毛主席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有效方法。对一些可以通过调解来解决的问题,坚持做人的思想工作,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及“一个不抓、不关”的原则。又比如,“死刑缓期”制度,这是一个“给出路”的制度,重在教育改造,让罪犯从死亡的绝望中萌生希望,彻底悔过做人。这两个制度,都是毛主席发明和倡导的制度,可以说是一个文明的制度。 我们熟知的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是在毛主席亲自主持下制定的,历时一年半,参阅了世界上数十部宪法,“张榜公布”佂集见解,历经多次修改。毛主席为第一部宪法的制定,做出了不可磨灭的历史贡献。 毛主席提出过类似“从重从快”打击犯罪的主张吗?没有,绝对没有。“从重从快”是对依法审判和法律程序的藐视,是衍生冤假错案和刑讯逼供的“温床”。 毛主席的方式是让人民自觉规范于人类崇高的道德约束,寓有法于无形的守法中,寓无法于有形的理想道德遵守中,这才是人类社会最理想的法治境界。毛主席时代的法虽然不多,条文也不多,但处处管用,人人遵守。关于这一点,凡在毛主席时代生活过的人,都是有着贴身体会的。 从以上所讲来看,是毛主席不懂法律、不会用法律手段吗?显然不是。在毛主席看来,因为认识上的不同和主客观诸多因素限制,一些人犯下的错误或称“倒行逆施”,只要不是没有像刘青山、张子善那样对人民犯下贪污罪行,毛主席就决不会将其为罪犯。 “天要下雨,娘要出嫁,随他去吧”,是不是有点无为而治的味道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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