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05 09:56:54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 小 + 大
谈谈“尊严”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我从《参考消息》上看到一篇文章,文章名我忘记了,这篇文章中的一段话,内容我至今还依稀记得。文中说,一个人上身没有穿衣服,有人送他一件上衣,他感激那个人。但是如果那个人见人就说,他穿的那件上衣是我给的。那这个人就会选择脱掉上衣,而回归到“自然人”状态。这叫什么,这就叫尊严。一个人没有上衣穿是社会的耻,不是自己的耻,而天天被那个人“念叨”着才叫耻。一个人如果天天说,是他给你带来了幸福,而实际上他比你还要幸福上百倍,这两者之间是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的。 一个人走在街上,忽然无故被要求出示证件;一个人正在家中吃饭,忽然有人不请自到;一个人正在店堂喝咖啡,忽然有人要你配合工作。对于这些“无厘头”,很让人受伤,很让人欲哭无泪。 一个人走在街上,忽然无故被要求出示证件,这可被定义为扰乱社会秩序;一个人正在家中吃饭,忽然有人不请自到,这可被定义为私闯民宅;一个人正在店堂喝咖啡,忽然有人要你配合工作,这可被定义为“故意”骚扰。 要求出示证件的情况是,车站、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或聚集现场或紧急情况等;个人或家庭住宅属于个人隐私范畴,不能非请自到,登堂入室;在店堂等场所,非正当理由或紧急情况,不能要求配合工作。 在进行以上行为时,除了亮证外,还要出示相关的法律文书。治人的“人”,以及治于人的“人”,都享有进行现场拍照的权力。简言之,这就是“治于人”的尊严,这是个绝对的权重。 人的尊严是生而有之的,但知道自己享有尊严是后天的。人人都有珍惜并捍卫自己的尊严的权力,这个权力是不能被灭失的。 如何才能获得这“后天”的尊严,这是需要一步一步地、锲而不舍地、前赴后继地来实现,绝不会是一蹴而就的。为了实现尊严,甚至需要付出血的代价,更有甚者还要付出生命的代价。 哪怕我们为尊严,迈出了微不足道的一小步,都会让世界改变,都会让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当我们享受有尊严的生活和生命时,一定要感谢那些为我们付出鲜血和生命代价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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