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3 12:36:13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辩冤联盟淄博宣言 明朝吕坤《呻吟语》曰:“为人辩冤白谤,是第一天理;行事颂法修身,乃不二法门。” 2020年1月13日,张志超案平反昭雪,其辩护律师李逊、王殿学、刘志民、王朝勇倡议成立为冤假错案平反昭雪提供法律服务的公益组织,得到很多律师、法学学者和媒体人的响应,众人商议,将此公益组织定名为“平反冤假错案辩护联盟”,简称“辩冤联盟”。在联盟宣告成立之时,在张志超案宣告平反的山东淄博,宣言如下: 在中国,一件冤假错案的平反,需要依法治国的大好形势,需要司法机关忠于法律勇于纠错,需要当事人及其亲属的坚持,也需要很多民间力量的参与,尤其是法学学者、辩护律师和媒体记者对平反冤假错案的关注、推动和支持,是平反冤假错案的重要推动力量。张志超案就是一个典型。 李逊、王殿学等律师曾组织召开过张志超案的多次学术研讨会,为平反张志超案发声的,有德高望重的法学泰斗陈光中教授,有法学中坚陈卫东、张建伟、李奋飞、陈永生、徐昕、李轩、何兵教授等人,有以全国政协委员身份向最高法院提出意见的侯欣一教授,等等,等等。他们不仅公开呼吁,还利用各种场合、各种机会向最高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多次反映张志超案存在的疑点,为促成此案平反昭雪功不可没。王鹏、刘良等法医也为此案的平反提出了宝贵的专业意见,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李逊、王殿学、刘志民、王朝勇四位律师担任了张志超和同案人王广超的辩护律师,五年如一日地提供法律援助,辛勤付出,有目共睹。之前代理张志超案申诉的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律师常铮、李长青、张雨等人,和最早参与代理申诉的山东律师段志刚、齐永久,也不应该被遗忘。此外,李金星、毛立新、王誓华等著名律师也多次参加张志超案研讨会,积极呼吁平反此案。 冤假错案的平反离不开媒体的报道。民主与法制社记者李蒙、宋韬,《中国青年报》前记者卢义杰、评论员朱昌俊,《封面新闻》记者代睿,《南方周末》前记者鞠靖、刘炎迅,红星新闻记者赵倩、张炎良,《凤凰卫视》“社会能见度”主持人曾子墨等、东方卫视前记者袁文逸、张正磊等,界面新闻牛其昌,中央电视台记者刘建辉等,新京报记者王巍、齐超、王洪春、前记者刘珍妮等,《法律与生活》记者李云虹、张翼羽等,《北京青年报》前记者李显峰、记者李卓雅等,《法制晚报》朱健勇等,澎湃新闻前编辑周喜丰等,都为平反张志超案作出了重要贡献。而在这些记者背后,则是所在媒体的领导和同事们的支持。中国各大网站都多次转载有关张志超案的新闻稿件,难以计数。在冤案平反之前就有如此众多的报道,除了聂树斌案,恐怕只有张志超案。 律师、法学学者和法治媒体人,成为平反冤假错案的三股重要的民间推动力量,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众多冤假错案的平反,都有他们做出的巨大贡献。今天,我们呼吁把这三股重要的力量以民间的方式再次凝聚起来,希望助力司法机关,推动更多的冤假错案平反,为国家法治建设,为推动法治进程,贡献自己的绵薄之力。 平反冤假错案辩护联盟,即“辩冤联盟”,设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副主席均由联盟成员中的律师担任,主席轮值担任,任期半年。经主席团讨论研究决定,可聘请法学学者担任学术顾问,可邀请学者和媒体记者召开研讨会。 平反冤假错案辩护联盟,即“辩冤联盟”,将积极寻求与国内外法学院校、研究机构和民间智库合作,包括个案的辨析、类案的研究和理论的探讨。 平反冤假错案辩护联盟,即“辩冤联盟”,在北京律媒桥信息咨询公司设立办公室。 平反冤假错案辩护联盟,即“辩冤联盟”,目前只接受执业律师、法学学者和法治媒体人推荐的申诉再审案例作为提供法律服务的对象,暂不接受当事人推荐的申诉再审案例,优先考虑联盟成员推荐的案例。 冤假错案是司法的副产品,只要有司法审判活动存在,就一定会存在冤假错案。但尽量预防减少、尽最大可能纠正冤假错案,也是法律人生生不息的不懈追求。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名言:“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习近平同志强调指出,“我们要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诉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决不能让不公正的审判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 心中有信仰,肩上有担当,脚下有力量,追求公平正义,我们永远在路上! 平反冤假错案辩护联盟 2020年1月13日 |
责任编辑: |
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