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1 14:02:44 点击: 次 来源:草根网 作者:张红兵 - 小 + 大
日前从《中国证券报》知悉,在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推出后,政府更大力度的减税降费措施正在酝酿推出,包括降低社保费率等。我认为如果属实,这是一个天大的好事情,呼吁其酝酿筹划应该充分,最后的决策应当既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也就是国家的发展,又要考虑到公平合理。 现在的“社保”有很多问题,不过在这里不想多谈,只谈城镇低收入者缴不起“社保”费的问题,如果能让政府真正了解城镇低收入者的困难,从而解决了他们的养老问题,才是真正关心和重视民生的重要方面之一。 现在官方的一些统计数据根本就不准,记得有的资料讲,全国城镇用工实现合同率达到90%,这怎么可能呢?大部分用工都是不签合同的,这才是实际情况。而城镇低收入被雇工者,根本就更极少有签合同的了,他们是得不到国家规定的合同等各种保障的。 有的资料还讲,城镇职工已经参加养老保险的有很高的百分比,有医疗保险的比例也很高,这都不符合实际情况。实际上,城镇低收入者大部分根本就没有能力缴“社保”,哪来的“社保”等“五险一金”? 为什么他们缴不起“社保”和“医保”?一是因为他们的收入太低了,二是因为按现行的标准规定缴,对他们来讲就是天文数字,他们是承受不起的。 如就现行的国家规定来说,因为很多用人单位根本就是无视的,不给签用工合同,不给缴“社保”和“医保”,不给除了低工资以外的任何待遇,这些人只能自己缴。可每月即使能挣2000元,他们也缴不起“社保”。 拿我所在的三线城市为例,规定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是:“社保”最低的年缴费额是6000多元,“医保”最低的年缴费额是3000多元,总计是9080元,还不算全部的“五险一金”。即使一个打工者一个月能挣2000元,一年也不是固定能挣24000元。临时工嘛,打工中断是经常的事情。 即使按每年能挣20000元算,缴“社保”和“医保”就用掉基本是10000元,是年收入的50%,这合理吗?那些相对高收入的固定职工,只缴8%(社保)+2%(医保),这不就是不合理吗?余下的收入还让他们怎么生活?男人怎么搞得起对象?有了家怎么养活家人?平时有病是自费的,即使住院也不是全额报销,怎么抵挡疾病?怎么孝敬老人?怎么参加各种社会活动?怎么买房子或租房子?而且这还是最低档次的标准,最高档次需要每年缴13100元,那更是不敢想了,将来享受的退休金待遇,也是最低的。 所以呼吁政府,在进行“降低社保费率”的酝酿筹划中,能充分考虑到城镇低收入者的困难,能真正解决他们将来的养老问题。 不得不说,政府似乎把这些人忘了,如果没有忘记,也是视而不见。什么叫关心民生?应该关心大多数人民群众的利益,才叫关心民生。 个税改革只关系到2400万人的利益,好家伙,舆论大哗!为什么?因为这2400万人有话语权,包括修订个税制度的政府机构人员,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所以个税改革才改动的如此之大。月收入2、3万的人基本都不用缴个税了,这是合理的个税改革吗? 而城镇低收入者有几亿人,却没有人替这些人说话,这是正常的政府管理行为吗? 我在以往的文章中曾说过,城镇低收入者几乎变成了没人管的没有“身份”的人。请问,国家有什么利好的政策向他们倾斜过?国家几乎所有的福利政策都惠及不到这些人,他们只能依靠自己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难道政府是心安理得的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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