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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官媒报道不同即虚构,衡量谣言有两个标准?

时间:2018-11-01 17:33:57    点击: 次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夜半挑灯看吴钩 - 小 + 大

10月20日,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发生一起煤矿安全事故。21日,男子王某在“新浪微博”发文称“郓城李楼煤矿发生重大安全事故21人被掩埋,已确认9人死亡”,当地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将其行政拘留十天,并罚款500。

谁知道就在前天(29日),当地官方通报,目前矿工死亡总数上升到21人,顿时舆论一片哗然。然而,针对由此引发的网友质疑,郓城警方回应称,发布与官方媒体报道不同的事故死亡人数数据,属于虚构事实。

检索郓城矿难信息发布,与之时间相近的是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于10月21日10时多发布的通报:初步了解,该矿当班下井334人,险情发生后312人升井,22人被困井下。

另一条是10月21日,龙郓煤业“10.20”冲击地压现场救援指挥部于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称:截至21日20时,在救援过程中已发现2人遇难,1人成功获救,1人升井后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死亡。

比对王某在网上发布的“9人死亡”信息,确实与官方发布的不一致。可是,结合当地官方29日通报死亡总数上升到21人来看,当时肯定有一方在撒谎,至于到底是王某,还是当地官方,吴钩不敢妄议。

虽然不敢妄议,可是郓城警方对网友质疑的回应却让人深感不解。什么叫“发布与官方媒体报道不同的事故死亡人数数据,属于虚构事实。”?原来,郓城警方之所以拘留王某,是因为王某发布了与官方媒体报道不同的事故死亡人数数据。

显然,在郓城警方看来,凡是官方媒体报道的都是千真万确的真相,否则就“属于虚构事实”,必须拘留。这个逻辑太吓人了。就是写在官方教科书上的东西,谁也不敢说永远都是真实准确的,何况官媒的新闻报道?原来在郓城警方的眼里,只要带个“官”字,就都是真的。

如果衡量谣言的标准是看出自谁口,那“7·23”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当铁道部政治宣传部部长、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在官方新闻发布会上被问到“为何救援宣告结束后仍发现一名生还儿童”与“为何要掩埋车头”,说“这只能说是生命的奇迹”,“至于你信不信,我反正信了”时我们又该作何想?

当罗昌平发微博实名举报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仅4小时后,国家能源局新闻办公室负责人对媒体称:罗昌平所言“纯属污蔑造谣”,“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这又做何解释?一个是铁道部新闻发言人,一个是国家能源局新闻发言人,这还不够官方吗?

无数事实早已证明,官方也可能造谣,没准还是弥天大谎,而非官方也可能说的全是大实话。常识告诉我们,判断和衡量谣言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看谣言是否与真相相符,而不是看它出自谁之口。

一切都应以事实和证据为依据,郓城矿难起初到底是谁在造谣,吴钩还是不敢妄议,但郓城警方“发布与官方媒体报道不同的事故死亡人数数据,属于虚构事实”的论断,让衡量谣言有了两个标准,这才是最可怕的!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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