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4 00:49:59 点击: 次 来源:红色参考公众号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举报信 被举报对象: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臧民 被举报对象: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办公室主任、现任技术鉴定中心主任吉红国 举报人:扬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学校职工 举报内容:低价出租扬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学校、高价承租私有产权房,从中谋取利益,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 一、低价租出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学校。2008年8月,扬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学校(位于市委市政府对面,是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直属事业单位),被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臧民、原办公室主任吉红国对社会发包,将扬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学校以下设企业蓝天宾馆的名义对社会整体发包经营。当时进入投标前三名的分别是江都万顺集团(私营企业)87万,内部职工李妍、吴连香分别投出86万和75万的标底,最终江都万顺集团以87万元中标。签定合同承包期限为5年,承包期间,明确不得转租、转包,不得改变主体结构,(有证据)。在未对社会发布更改重大变动信息的情况下,被举报人吉红国与江都万顺集团私下更改了招标书要件。国有资产处置变动性质,将承包经营改为租赁经营,并且把时间由5年改为长期租赁,现租赁方又转包给第三方,私下减少租金收入,实际上人社局与江都万顺集团签约第一年起使租金为87万元,标的额和实际缴纳数之差,一年国有资产就流失17万元,具体操作由现任人社局技术鉴定中心主任吉红国负责办理此事。 二、高价承租私有产权房。2009年初,人社局租赁位于百祥路6—8号(扬州太宗摩托车有限公司房产)作为人事考试中心的办公用房,所租房产面积为2500平方米,第一年的租金为110万元,后每年递增,截止2016年,租金已经增长到150万元:当年,局长办公会上,曹荣辉副局长和考试中心主任钱绍岗因面积小、租金高强烈反对此事,在参加局长会议的其他成员没有一个同意的情况下,原任局长臧民强行拍板租赁办公用房。当年,参加局长办公会议的有副局长曹荣辉(手机号码15852883188)王振中、房学名,纪检组长吴芳,考试中心主任钱绍岗(手机号码13805274158)、副主任何中普。 三、存在利益输送嫌疑。人社局租赁位于百祥路6—8号房产与臧民有利益关联。该房产原由四人合伙整体承包,四人分别是:原扬州市邗江中学校长徐金才,原邗江区组织部副部长、人事社局局长刘永安,邗江机构编制委员会主任丁奎生和企业老板刘士华共同承包。臧民曾任邗江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永安不仅是臧民的搭档,而且是党政干部班的同学;丁奎生是区人事局副局长、兼编办主任;徐金才是邗江中学校长、区人大副主任。刘永安、徐金才、丁奎生、刘士华四人承租扬州太宗摩托车有限公司房产的租金,九年合计为200万,现臧民高价承租,作为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办公用房,直接为自己和他人输送不当利益。到考试中心收取租金的主要是刘某某,刘永安也曾经去考试中心催款、收款。 四、低价租出与高价租用差额对比。在位于扬州市中心文昌西路(市政府对面)的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学校4000平方米的房产,2008年10月,以70万元第一年出租; 相对偏远的百祥路6—8号2500平方米房产,2009年2月以第一年110万元承租,一进一出,国有资产遭到巨大流失。 (1)、以人社局出租的军转干校第一年的房租为基数计算,70万/0.4万平方米=年租金仅为175元; 以人社局承租的考试中心所租房产第一年支付的房租为基数110万元÷2500平方米=支付的年租金每平方米达440元。 在不计算地租级差和房产出租收益递增的情况下,支付年租金与出租年收入/平方米之差为:440元-175元=265元; 按照考试中心承租支出与军转学校出租收入支付租金年/平方米之差265元计算,人社局承租2500平方米办公用房每年要多支出:265元×2500平方米=66.25万元。 人社局出租4000平方米办公用房每年要少收入:265元×4000平方米=106万元; (2)、军转干部培训学校对外承包中标价,第一年为87万,实际发包签约价为70万元。签约价与中标价之差人社局每年少收入17万元。(这是原办公室主任吉红国私下签定合同时降低的费用)军转干部培训学校职工毫不知情。 臧民低价出租国有产权房、高价承租私有产权房,使国有资产蒙受巨大损失: 1、按照人社局租赁百祥路百祥路6—8号2500平方米的租金,年/平方米价格标准,对照出租军转干校4000平方米的租金,按照出租10年计算: 人社局每年要多支出:265元×2500平方米=662500元x10年=66250元,人社局每年要少收入:265元×4000平方米=106万元x10年=1060万元; 2、人社局因降低年承包费用,每年少收入17万元x10年=170万元; 从以上掌握的数据充分证明,原人社局局长臧民,为什么要把扬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学校对外承包期由5年私下改为长期租赁,为什么要高价承租私有房产的目的就一清二楚了。出(承)租的时间越长,自己和相关利益集团的所输送收益就越多,所有手续由原办公室主任吉红国一手操办。他们的所作所为,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都石沉大海,相关部门千方百计的包庇他们,原办公室主任吉红国扬言,与天斗与地斗不要与共产党斗,跟人社局斗是斗不过的,斗到最后是一无所用,还对职工大声吼:说把你们都杀掉。我们是普通百姓不是和政府斗,是在维护单位利益,我们相对政府而言是弱势群体,在万般无奈之下,请求上级部门查一查扬州市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领导的所作所为。 举报人: 江苏省扬州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学校全校职工(签名) 吴连香: 身份证:321022197402037224 电话:13182012800 房春霞: 身份证:321003196410087826 电话:13952590865 2018年9月25日 (来源《红色参考》公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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