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09 10:28:17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深圳部分城中村旧改将被暂停! 深圳城中村改造暂缓,福田、罗湖、南山75%的城中村都不拆了!满足条件的城中村可以纳入政府保障房系统! 深圳市规土委刚刚发布《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总体规划(2018-2025)》(征求意见稿)。 该征求意见的第一条背景条件就说明了要在特定时间内保留一定比例的城中村,合理有序开展城中村更新工作,要保障低成本空间,逐步消除安全隐患,提升环境品质等等重点。 明确综合治理以“不抬高租金”为前提,解决民生问题同时确保产业发展,不提高企业人工成本。 不知道你是否想起了前段时间深圳城中村改造逼走多年租客的新闻。 万科要拆城中村,改造完成后,这里的租金定必会上涨,直接导致居住在城中村的外来民工和穷租客都无家可归,上涨的房租、高昂的生活成本等于变相逼走这些外来务工人员。 现在这份新的征求意见稿出台,不难看出有一个平定民心的作用,至少未来几年城中村的房租都不会大涨,而且居住环境会得到改善,这足以让大部分底层深漂喘一口气。 下面,我们来梳理一下这份意见稿都有些什么重点。 1、列入综合整治分区的城中村不得拆迁 该意见稿中明确被纳入城中村综合整治分区的城中村,在2025年之前不得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及棚改计划,这意味着深圳未立项城中村更新项目将暂时被搁置。 2、福田、罗湖、南山75%的城中村都不能拆了 而在规划期内综合整治分区用地规模为 55 平方公里,占比56%。其中福田区、罗湖区和南山区综合整治分区划定比例 不低于75%,其余各区不低于 54%。 3、确定未来7年内保留的城中村规模和空间分布 推进城中村有机更新,将城中村改造工作与全市住房保障、公共配套设施和重大项目落地等工作相结合。控制城中村拆除新建类改造项目的节奏,确定未来7年内保留的城中村规模和空间分布。 通过全面摸查全市城中村具体信息,确定保留的城中村规模和空间分布,给予市场明确预期;有序引导各区开展以综合整治为主,融合辅助性设施加建、功能改变、局部拆建等方式的城中村更新。 4、整治的单个地块面积不小于 3000 ㎡ 综合整治分区集中成片,单个地块面积原则上不小于 3000 ㎡。 ①明确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位于基本生态控制线、橙线、蓝线、高压走廊等范围内的,通过拆除实现用地清退的除外; ②位于紫线、历史风貌区与特色风貌区范围内的,以及因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保护需要不宜拆除的; ③不符合拆除重建政策的城中村用地,各区城市更新“十三五”规划明确的不宜拆除重建城中村用地; ④现状建筑质量较好、现状开发强度较高的城中村用地,原则上应当划入综合整治分区。 5、推进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改造,可纳入保障房体系 政府相关部门应明确城中村规模化改造的要求和流程,通过计划引导、规划统筹、价格指导等手段,引导各区在综合整治分区内有序推进城中村规模化租赁改造,满足条件的可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 经政府统租后实施综合整治类更新的城中村居住用房全部纳入政策性住房保障体系,进行统筹管理。 6、加强城中村租赁市场监管 鼓励市场主体参与城中村综合整治类更新,由政府制定相关规则规范市场行为,实施过程中加强政府监督和规划统筹。 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城中村租赁管理,要求企业控制改造成本,并参照租赁指导价格合理定价。 改造后出租的,应优先满足原租户的租赁需求,有效保障城中村低成本居住空间的供应。加强市场秩序整治,严厉打击城中村租赁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将违法违规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7、构建各区城市更新五年规划 各区政府根据辖区城市更新五年规划和该规划要求,制定城中村综合整治类更新单元年度计划,并根据年度计划一村一规划组织编制更新单元规划导则,指导更新单元规划具体方案编制,保障城中村综合整治的有序推进和整体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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