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2-12 10:17:57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铁木尔哈达 - 小 + 大
“民管官”是“一切权力归人民”的制度官僚是寄生在社会机体上的“寄生虫”。消灭官僚主义的最好办法,是官的职能由人民选举,并随时可以撤换,由薪金相当于工人工资水平的人民代表取代。人民代表不仅是立法者,也是执行者,就是公职人员使立法与行政统一起来,便于选民监督。马克思说的“公职人员”包括一切执行政权职能的公务员。公务员不是谋生的职业,而是为选民服务的一种职责。这是对旧官僚制度的彻底颠覆,把官由社会统治者变为社会公仆,这是打碎旧国家机器的第二次社会主义革命。这种革命会从根本上改变“读书作官”“学优登仕”“升官发财,光宗耀祖”“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买官卖官”“当官作老爷”的旧习气,由此消灭官员享有的一切特权和特权思想。 中国文革中曾经流传着这样的牢骚话——“文革以后不当官”。不想当官,想当工人,这是一种好现象,说明干部要接受工人监督,官受民管。走资派不怕毛泽东,最怕的是毛泽东提出的一套“民管官”的民主制度。 在“民管官”的制度下,耍官僚主义作风不行了,以权谋私更不行了。所以,邓小平说受老百姓的气。不过,文革中建立的“民管官”制度还不彻底,最彻底的还是巴黎公社的制度,即官吏的管理社会职能由人民选举的代表取代,把当官的权力约束在人民手中,公职人员只有向人民负责的责任,而无骑在群众头上作威作福的权力,是由群众决定公职人员的命运,而不是相反。 “民管官”制度意味着执政的“一切权力归人民”。一切权力归人民,是权力的一元化。任何人、任何机构、任何组织、任何团体都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因为社会主义的天是人民的天,地是人民的地,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你吃人民的饭、穿人民的衣、住人民的房,却不听人民的话、不受人民使唤,人民就有权力罢你的官、撤你的职,取消你的组织和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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