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9-14 17:28:20 点击: 次 来源:旗帜中流 作者:何勇 - 小 + 大
抗癌药入医保不能“玩消失” 一篇《抗癌靶向药,却在进入医保后消失了!》的报道引起广泛关注。报道内容显示,不少癌症患者称,很多肿瘤药物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后,反而在医院“消失”、开不到了。(7月1日《法制日报》) 有效治疗肿瘤、癌症疾病的抗癌药,特别是药效高、毒副作用小的治疗肿瘤、癌症的理想药,也就是俗称的“靶向药”,大多是进口药,价格非常昂贵。这让很多普通家庭不堪重负,“吃不起药”现象比较突出,不时上演真实版“我不是药神”。国家出台抗癌药入医保政策,可以直接为癌症患者省下一大笔医药费,大大减轻癌症患者的经济负担,能够有效缓解癌症患者“吃不起药”现象,是广大癌症患者、家庭的福音,也是破解“我不是药神”问题的一剂良药。 但是,抗癌药纳入医保之后,却在医院里“消失”,患者在医院里买不到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抗癌药。这意味着癌症患者仍然吃不到“便宜”的抗癌药,还得继续自费购买价格昂贵的抗癌药,显然有悖抗癌药入医保政策的初衷。 造成这种局面,不是抗癌药入医保政策落实需要时间,也不是医院、医生不愿意为癌症患者提供纳入医保的抗癌药,而是现有的医保政策不科学,影响、妨碍了抗癌药入医保政策有效落实。因为不科学的“药占比”考核,逼得医院、医生不得不“减小分子”,只得用廉价药替代价格昂贵的抗癌靶向药。 首先,要改革“药占比”考核标准,尝试、探索价格昂贵、进口的抗癌靶向药不纳入“药占比”考核之中,避免“一刀切”的“药占比”考核误伤纳入医保的抗癌药。其次,适度放宽医保总额控制,特别是要给患有癌症等重大疾病的病人,留出医保报销的口子,考虑不纳入医保总额控制之列,以及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再者,建立医院、医生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医院、医生优先采购和给患者开纳入医保的抗癌药的动力。 |
责任编辑: |
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