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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行为经济学的耦合分析

时间:2019-10-08 11:02:1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马雪松 吴健青 - 小 + 大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行为经济学的耦合分析


作者简介
马雪松,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政治学系副主任,从事政治学理论、比较政治学研究;
吴健青,吉林大学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从事制度理论研究。
从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与认知科学融会贯通的角度审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行为经济学具有联系密切的学理渊源和学科脉络,行为经济学的发展逻辑、演进脉络、学理贡献很可能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论调整、议题深化、方法更新提供深刻启示。行为经济学在理性、选择、制度三个议题上的新见解,有助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从有限理性的经验应用、感性选择的行为指引、伦理取向的制度关怀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在行为经济学影响下,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其未来发展中能够进一步缓和结构与能动的内在张力,主动吸纳行为经济学及其背后认知科学的前沿成果,深入推进政治领域尤其是政策议题的现实研究,并以认知为纽带促进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内在整合与认知转向。
20世纪70年代以来,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从社会科学的多重脉络中不断汲取动力,其内部各个流派同样博采众长并蓬勃发展。作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中深受经济学浸染的重要流派,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以制度分析和理性选择为理论支柱并取得诸多成果,但也由于脱离现实情境、缺少问题意识、偏重个体能动、漠视情感因素而受到批评。几乎同一时期,发端于学科交叉地带的行为经济学大放异彩,不仅提出一系列基本概念和分析模型,还因多次斩获诺贝尔经济学奖而引发广泛关注。在相近的学理渊源和特定的交汇契机下,行为经济学的发展逻辑、演进脉络、学理贡献很可能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论调整、议题深化、方法更新提供有益启示。本文力图探析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行为经济学成果的兼容机理,阐释行为经济学在专门议题上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启示,据此把握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可能发生的认知转向。
一、缘由: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兼容行为经济学的契机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是政治科学中最早产生新制度主义身份认同的流派,由于擅长微观分析和数理计量方法并具有宏远的科学化抱负,因而在吸纳行为主义政治学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构成当前实证主义政治理论的主体内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以及该流派与行为经济学的学理渊源与学科脉络,为认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行为经济学的耦合性提供必要门径。

首先,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性选择内核与制度分析取向,涉及个体偏好的汇聚和集体行动的展开,其中存在的解释力不足及关注力盲点问题,促使不少研究者强调行为经济学的可能贡献。许多学者倾向于从微观与宏观层次、能动与结构取向、个体与整体本位、算计与文化途径、解释与诠释分析的二元对立角度,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赋予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坐标定位。然而,认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身份属性与主要贡献的最好方式,是考察这一流派如何超越理性选择理论并在政治科学中实现发展的逻辑线索。一方面,就理性选择理论演变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而言,作为决策规则的制度在具有鲜明新古典主义色彩的理性选择理论中得以确立,标志着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政治经济学和制度经济学领域扎下制度分析的根基。理性选择的源头可上溯至霍布斯(Thomas Hobbes)、斯密(Adam Smith)与帕累托(Vilfredo Pareto)的思想体系,但是由布莱克(Duncan Black)、唐斯(Anthony Downs)、布坎南(James Buchanan)、塔洛克(Gordon Tullock)、奥尔森(Mancur Olson)等经济学者开创并付出心力的现代理性选择理论或公共选择理论,“在本质上是利用经济学的工具解决传统上属于政治科学的一些问题”。侧重经验的理性选择模型倚赖理性假定、约束形式、策略活动与均衡结果四个支柱,通过个体选择的聚合形式为宏观过程与相关事件提供微观基础,其中规则性因素成为约束形式和策略活动纳入制度分析的契机。另一方面,就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政治科学中的确立而言,理性选择理论学者在新制度经济学影响下愈益重视制度分析,赖克(William Riker)、奥斯特罗姆夫妇(Elinor and Vincent Ostrom)、莫伊(Terry Moe)、尼斯坎南(William Niskanen)、温加斯特(Barry Weingast)、谢普斯勒(Kenneth Shepsle)等人不仅致力于考察作为制度的规则体系如何影响博弈结构,还试图揭示作为制度的合作结构和权力结构如何影响立法活动和公共政策,并指出理性行动者在制度阙如的条件下无法获得联结机制。在此背景下,温加斯特先后从威廉姆森(Oliver Williamson)的新组织经济学与诺思(Douglass North)的新制度经济史当中汲取制度经济学的研究思路和分析方法,谢普斯勒发扬罗彻斯特学派的公共选择理论并提出结构诱致均衡学说,共同推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20世纪80年代正式确立。

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解决理性选择理论深感棘手的集体行动难题方面表现出色,但是同新制度主义其他流派相比,在阐述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议题以及变迁和稳定议题上缺少解释力,往往据于功能主义立场以制度的效果来说明制度的起源。此外,在集体行动的后果究竟取决于利益偏好还是取决于规则限制的问题上,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显得首鼠两端,无法充分解释个体偏好在规则下汇集而成的政策选择过程。还有研究者深刻指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性选择修正模型长于解释渐进性决策选择,而短于解释长远改革或根本变革的决策选择,更没有关注“社会利益、历史经验、意识形态、价值观念、政治联盟和其他因素如何渗透于决策者的世界”。不少学者在评价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发展潜力及明显不足时,强调行为经济学的命题假设、理论内核、分析框架可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提供许多助益。举例而言,温加斯特提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应更多追踪有限理性领域的前沿成果,积极从认知科学特别是行为经济学中汲取灵感和素材。无独有偶,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另一位奠基者谢普斯勒同样认为该流派为克服目前局限,应当借鉴有限理性假设和行为经济学的心理模型,在交叉研究中缩小标准理性预设与现实情境行动之间的落差。其次,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具有新古典经济学背景,在新制度主义范式的确立过程中形成自身独特的学术风格和身份认同,这在某种程度上使其并不排斥经济学分支学科的新近观点,还可能在同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其他流派的相互借鉴中接纳认知科学的有益主张。谢普斯勒在宣告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诞生的论文中指出,政治科学中的行为主义革命沿用社会学和行为心理学方法并同传统政治制度分析范式相揖别。行为主义因其社会学特征而让行动者显得消极被动,并专注于个体之间的嵌入式社会关系;相比之下,经济学模型中的个体则目标明确、行动果决并追求最大化效用,重视制度的社会粘合剂作用,并通过解释制度对社会后果所产生的影响,将结构、程序和主体偏好转化为均衡状态。可以看到,一方面,早期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学者对待行为主义革命有些厚此薄彼,批判其社会学根源却忽视其心理学面向,在运用新古典经济学的理性、偏好、策略、选择、博弈、均衡等术语时,并未继续深入探讨其心理学基础。另一方面,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批判行为主义革命时,尽管也对此前理性选择理论的前提预设和分析模型加以修正,但仍然表现出强烈的经济学认同感和优越感,这也促使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其后发展中积极采纳制度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演化经济学乃至经济史等各分支学科的核心议题及新颖观点。

进一步引申,一方面,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所批判的行为主义革命因较早受到政治科学研究的浸染,而同当时心理学的前沿进展特别是认知科学的最新潮流存在隔阂。另一方面,虽然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对经济学传统背景和新兴领域的持续热忱,使其不断从经济学立场扩展关于规则、组织、演化、历史的制度分析视野,但是如果对行为经济学相关成果关注不足,会在行为与能动这类关键议题上缺乏认知科学的指引和支撑。与谢普斯勒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马奇(James March)与欧森(Johan Olsen)在宣告新制度主义政治学诞生的论文中,将理性选择同行为主义一道视作新制度主义的对立面,指出新制度主义所理解的制度并非追逐私利和工于算计的个体行动者的相互均衡,并宣称行为经济学者的观点在探究因果关系和追索偏好来源方面具有启发作用。如前所述,已有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学者倡导审视行为经济学的贡献,除此以外还可从新旧制度经济学者的立场中,找寻到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有必要同行为经济学领域密切联系的依据。就旧制度经济学者而言,霍奇逊(Geoffrey Hodgson)主张制度经济学应关注人类行为模式,通过揭示模仿行为、惰性倾向、锁定效应和累积性因果关系,在微观行为与宏观系统之间搭建沟通桥梁;此外,霍奇逊还提出作为习俗或惯例的制度是人们理解感觉资料的认知框架,可将信息转变为有用知识。就新制度经济学者而言,奥斯特罗姆(Elinor Ostrom)指出,在当前理论发生显著聚合的时代,政治科学的制度理论应关注诺贝尔经济学奖历任得主的学术贡献,为政治科学提供经验分析基础并解释多重因素何以影响人类选择。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诺思在扩展新制度经济学历史维度的同时,还将新制度经济学关注的认知结构、信念体系、规范约束等重要方面引入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指出应矫正社会科学研究因忽视认知过程所致的缺陷。

二、启示:行为经济学为理性、选择、制度赋予新的解释
行为经济学对理性、选择、制度的理论创新和方法应用,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提供至关重要的启发意义。理性、选择、制度不仅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显著标签,还是行为经济学的关键议题。行为经济学强调的有限理性、感性选择和制度关怀,在直接对应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三项基本议题的同时,也分别发挥纠偏、扩展和更新的作用。

首先,行为经济学的理论框架建立在有限理性之上,这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性根基赋予参考标准。行为经济学兴起的最大推动力来自认知心理学,后者明确将意识活动作为研究对象并主张行为是意识的表现,同时关注作为心理基础的认知和作为信息处理机制的人脑。行为经济学在认知心理学的基础上致力于考察认知偏差背后的影响因素,并据此验证有限理性。按照西蒙(Herbert Simon)的观点,人们的决策行为虽然指向效用极大化的最优目标,但受限于信息成本及加工流程、人类固有认知偏差、其他参与者不确定行为以及资源相对稀缺性,现实条件下的决策活动往往适可而止。具体来看,行为经济学对有限理性的论述可能从三个方面启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其一,有限理性能够修正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完全理性预设,其根源则是经验对理论的检验,以及行为经济学对主流经济学的补充。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大体沿袭理性选择理论的基本内核,亦即方法论上的个体主义、秉持自利动机的经济人、共赢的契约式博弈。虽然精致的逻辑框架和高超的数理分析保障了理论的解释力和可信度,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仍可能退化为墨守完全理性、脱离现实生活的理想化分析模型。从现实生活的环境约束和理性运行的智力基础出发,行为经济学通过对有限理性的坚守和验证,较为系统地修正了完全理性预设。其二,行为经济学对有限理性的论证诉诸意识分析和人脑研究,这扩展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范畴和视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关注文化在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但将其视为前提性和补充性要素,认为利益正是在特定文化信念之上发挥决定影响。即便是在交叉学科研究中居功甚伟的诺思,也只是引导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学者正视学习效应和制度矩阵背后的心智架构(mental construct),却并未明确大脑意识在其中的地位。行为经济学始终强调认知心理学的最新成果并将其纳入研究框架,近年来更是将脑科学研究视为广义行为经济学的构成要件。通过行为经济学的持续推动,众多经济学者日益跟踪人脑研究的进展,认识到人脑在处理信息方面有其限度,但是可对其感觉机理和感情强度加以测度,而且人脑主导的行为规律对制度绩效施加影响。其三,行为经济学借助跨学科实验推进理性研究,更新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对理性的原有看法和分析途径。一方面,理性选择制度主义通常将自身突出贡献总结为微观视角下的理性能动,即个体选择穿透时间和文化的差异而趋于一致。另一方面,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意识到不应高估人们在不确定世界中的理性水平,因此将有限理性视为应在未来予以突破的重要议题。行为经济学在跨学科实验中提出,人们做出选择时并非局限于自利动机,而是存在着利他和对公平正义的需求,这种利他相比于自利更能给人们带来快乐和幸福感;长远来看,利他行为与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发展的理性更为契合。这些实验采纳多学科方法与大量数据分析,实验结果更是获得基因研究和神经研究的支持。行为经济学对理性的解析思路和验证方式,更新了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对理性本身及其运作机理的认识。

其次,行为经济学在分析框架中赋予感性选择以举足轻重地位,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对选择行为及其影响机制的研究开启新局面。行为经济学把人的基本特征界定为有限理性、有限意志、有限自利,致力于考察人们如何在充满变数的世界中做出更好的选择。在行为经济学家卡尼曼(Daniel Kahneman)看来,人是现实生活中的独特个体,个体的选择受到个性化、定制、不确定性、风险、情感、娱乐等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有限理性表明人的行为无法达到完全理性,真实世界中也普遍存在损己利人的现象,二者共同佐证感性选择的存在。感性选择主张人生活在特定文化传统之下,受到制度规则约束并拥有独特生活体验与心理预期,这些因素必定以某种形式作用于人的选择活动。行为经济学对感性选择的研究充实了非理性选择,也将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产生重大影响。第一,感性选择以其丰富内涵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性选择内核进行纠偏。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看来,个体在制度的规制或激励作用下谋求效用极大化,选择行为依据角色定位和自利目标展开;制度设计规制个体选择与个体间互动以促使个体理性转化为集体理性。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范式实质上把所有个体及其行为理解为理性选择,将整个世界视为均质利益的追随者并据此预测选择行为。相比于同质化的自利动机,行为经济学更倾向于承认价值的主观性,即个体的选择与情感体验、文化传承、历史经验、政治格局、经济形势密切相关。与此同时,行为经济学注意到普通选择难题不会上升到逻辑思考的层次,这将改进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对选择的解释与预测。第二,感性选择将行为分析的范围扩展至非理性行为,有助于提升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特定情境下的解释力。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行为分析中的理性取向饱受争议,有学者指出并非所有行为都符合理性选择的分析逻辑,例如对工具理性加以系统阐释的韦伯(Max Weber)也在社会生活中为情感行为留下一席之地。更为深刻的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所秉持的方法论个体主义被认为是对美国个人主义传统的理论化,这也导致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被批评具有狭隘的地方主义色彩。因此,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或许应当以恰当的方式接纳包含情感考量和文化因素的感性选择,充实解释基础以增强理论生命力。第三,行为经济学对感性选择的分析更新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偏好研究。尽管赖克揭示微小偏好变动在政治机制的作用下被放大为大转变的过程,但这种转变更多是博弈的策略性调整而非常规性变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总体上依然主张偏好清晰稳定以便预测未来。固定偏好的危险在于漠视个体在学习循序渐进的过程,实质上否定了个体努力的价值和人内在的复杂性。一方面,行为经济学对感性选择背后的社会性进行诠释,指出对公平正义等价值的追求将个人偏好转变为社会偏好,而且这种偏好会随着人们对环境的适应而不断调整。另一方面,行为经济学明确关注到个体的一致性也可能引发内在偏好的矛盾与冲突。举例而言,个体从年轻到年老一直保持高消费低储蓄的偏好,但额定情况下年轻时期的低储蓄必然导致老年阶段的低消费,看似一致的稳定偏好却导向内在冲突的结果。事实上,在1984年发表的“新制度主义——政治生活中的组织因素”一文中,马奇与欧森留意了卡尼曼与特沃斯基(Amos Tversky)等人对显示偏好(revealed preference)不一致性的研究,却没有给予足够重视。

最后,行为经济学的制度研究在哲学底蕴和现实关怀层面,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提供蓝本。其一,行为经济学以利他性为结合点研究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合作模式,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利益博弈进行了纠偏。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倾向于将制度安排与利益博弈联系起来,将制度理解为博弈的参与者、博弈的规则或是参与人的均衡策略,青木昌彦批判此前研究对信念要素的忽视,并将制度界定为“关于博弈如何进行的共有信念的一个自我维系系统”。而在行为经济学家眼中,制度离不开社会规范中形成的利他行为,利他行为汇集成的合作机制既是制度的特定类别,也是行为经济学考察市场规则和社会制度的切入点。引申来看,作为市场经济良性运行黄金条款的诚实守信原则,更可能源自人们对他人的固有信赖,而非利益博弈中被迫采取的合作策略。其二,行为经济学者主张在制度设计中彰显公平正义,这启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强调制度研究的哲学维度和道德伦理底蕴。作为整合理性选择与制度分析的典范,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一方面致力于阐释制度对行为的影响,包括影响行动者本人或其他行动者行动的时间与程度,另一方面,探索实践中达致集体理性的合作性制度,如奥斯特罗姆的自主治理规则、贝茨(Robert Bates)对热带非洲国家的制度考察。总体来看,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制度评估基本依据经济效益而漠视哲学意义上的价值,某种程度上犯下与行为主义相似的错误。与之相对,行为经济学坚决反对以效率取代公平与正义,倡导在资源配置中践行公平正义原则。桑塔费学派通过大量的最后通牒博弈、独裁者博弈等实验得出结论,饱含伦理与道德意蕴的利他行为更符合人们的实际选择,对公平的内在诉求推动集体演化出针对利他行为的内部激励机制。某些在经济效益上不合理的制度可能承担着特定的非经济职能,因此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制度分析应当适度考量哲学价值或道德伦理诉求。其三,行为经济学者多为关切公共政策的社会活动家,为制度研究更新前沿素材并引导优化制度选择。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流派的发展历程中逐步融合历史视角和比较方法,因而偏向运用比较方法考察历史制度。与大多数理论研究不同,行为经济学保持着与当前制度现实的密切联系。一方面,行为经济学的制度考察大多服务于现实目的,如通过枪击死亡人数中自杀和他杀比例分析美国禁枪法案的现实原因和改进策略,以及预测华尔街股市行情并为股民提供规避损失的策略。与此同时,许多行为经济学家长期担任大型企业的投资顾问,根据民众的消费心理和前景趋势制定优质的营销策略。另一方面,行为经济学家提倡积极的政策干预思想,主张认知性的情境改造可以引导人们做出更为理性的政策选择。塞勒(Richard Thaler)承继卡尼曼及其合作者的制度设计思想进而提出助推技术(nudge techniques)理论,这一理论强调情境构造(choice architecture)的重要作用,主张改变行动者的心理预期可以指引行为主体选择更为高效的公共政策。科学设计和优化引导的结合有助于超越演化秩序与建构秩序的长期论争,也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制度分析更新理论素材和研究视角。

三、展望:行为经济学影响下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发展前景
考察理性选择制度主义与行为经济学的彼此耦合,思索行为经济学在三项基本议题上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启示,有助于把握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发展前景。在行为经济学的影响下,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有可能缓和结构与能动的紧张关系,积极回应相关学科的整合趋势,推进政治领域尤其是政策议题的现实研究,引领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乃至政治科学的认知转向。

首先,在行为经济学核心议题和研究视角的启发下,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将进一步缓和结构与能动的内在张力。行为经济学在理性、选择与制度维度的纠偏、扩展与更新,从经济学传统与学科前沿层面巩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理论根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整合理性选择与制度分析中偏向理性选择意义上的能动,这种能动意指个体在效益最大化的指引下遵循既定偏好展开策略性行动。对制度分析的忽视招致了不少批评,一些研究者甚至质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在何种意义上成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一员,而在某种程度上将其视为理性选择理论之下的制度专题研究。与之相对,行为经济学没有简单站在结构或能动的一侧,而是从实际人和现实行为的实证分析出发,关注结构与能动的相互作用。通过对行为经济学理论的梳理与借鉴,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意识到结构性因素不限于正式制度,而是包括内在利他性偏好、特定参照系统、道德伦理规范与普遍认知偏差等,这种宽泛意义上的结构性要素涉及政治学视野下的文化研究,甚至涵括某些被视为能动的要素。行为经济学还注意到,个体同样可以通过制度设计、政策选择等行为对结构施加影响。概括来看,一方面,结构与能动之间没有绝对界限而是处于动态平衡当中,制度内涵中既有一般意义上的规制性要素,也蕴涵文化信念等内在引导性因素。另一方面,特定场域下的结构与能动甚至能够实现某种转化,共同作用于真实的个体并通过行为展现出来,这在一定程度上引导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寻找恰当的连接点来诠释结构与能动的关系。行为经济学启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转变分析视角以探索结构与能动的连接机制,这不仅能够缓解二者之间的持续张力,还可以更好地发挥制度研究与理性选择的双重优势。

其次,行为经济学的异军突起启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加速汇入学科融合趋势,并在这一浪潮中反思流派定位与独特贡献以及可能的整合潜力。不确定世界中的选择难题呼吁基于特定主题的跨学科分析,新制度经济学率先将制度架构、心智模型、文化传统、学习效应、产权结构等融入研究内核,同时关切个体的有限理性以及制度研究的时间维度。边缘学科交叉整合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发展提供理论背景,与行为经济学的高频互动更是为这一流派描绘了发展蓝图。一方面,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将顺应多学科融合潮流,吸纳前沿成果的理论精髓以巩固流派根基、革新分析方法。多学科理论资源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新制度经济学、行为经济学等学科的理论支撑和发展动力,将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提供厚重理论资源和新式研究方法。另一方面,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或许应该反思其赖以生存的理论根基,在保持开放视野的同时注重沉淀自身特色,形成并完善独具特色的分析路径。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既需要朝着吸收前沿成果的目标迈进,也应当反思作为一个独特流派能够贡献何种概念、议题或方法以证明存续的价值依归,借此回应有关其流派地位和研究特色的质疑。同样值得期待的是,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未来或许能够整合行为经济学、新制度经济学、理性选择理论、政治经济学等诸多理论。

再次,行为经济学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和应用,引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关切现实中的制度运行并增添人文关怀。立足经验研究的行为经济学建构了系统性理论,同时也注重在经验世界中检验理论,理论与实践的双向互动凸显流派的问题意识和现实关怀。与之相对,有批评观点认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对制度的解释主观性较强且多为历史制度,忽视了当前制度架构的研究价值也未能服务于真实世界。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已经意识到这一缺陷,这也成为汲取行为经济学经验并彰显自身人文关切的契机。一方面,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可以在政策制定和政策选择中丰富理论研究的实践意义。在行为经济学科学设计和科学引导的主张下,理性选择制度主义有望把理论成果应用于有限的制度建构和科学的政策引领中,完善制度建设进而强化学术流派的综合影响力。另一方面,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应当建立理论更新与政策实践的联系,在制度安排中检验并更新理论。现实生活的制度运行状况是检验理论的重要标准也是学术探讨的关键资料,更是学术创新的实践依据,这对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制度研究同样适用。此外,行为经济学将公平正义纳入公共政策的考量标准,并关切特定制度情境下行动者的快乐与幸福,这一点同样可以内化为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价值取向之一。

最后,在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引入行为经济学的过程中,认知科学对新制度主义政治学的影响加深,并有可能实现政治科学研究的认知转向。认知心理学为行为经济学贡献了众多基本概念和研究方法,深远影响在于借助行为经济学这一学术热点复兴社会科学研究中的认知研究。行为经济学对日常生活中的异常现象进行认知分析,在理论更迭的同时不断深化神经科学和脑科学等实证研究的应用。与此同时,行为经济学采纳认知科学的成果反驳相关质疑并完善分析模型。这启发理性选择制度主义关注认知心理学及其背后认知科学的系统性成果,也激励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各个流派用好认知这一纽带。具体来看,以文化性和认知性路径著称的社会学制度主义强调价值、信念、惯例、习俗等文化要素影响下的认知,建构制度主义同样侧重认知与规范两种结构性维度,其社会建构属性尤其彰显在观念认知当中。行为经济学的认知理论与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认知研究有望为新制度主义政治学多流派的学术对话提供重要契机,并增添制度研究以外的流派共性。理性选择制度主义的突出贡献在于通过行为经济学关注到认知心理学的新进展,进而较为全面地审视认知科学的新成果,推动新制度主义政治学乃至政治科学研究实现可能的认知转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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