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8-12 09:26:01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 - 小 + 大
从江青这张借条看廉洁 江青,作为毛主席的妻子,用丈夫的钱是天经地义的。但毛主席早就把个人财产算作党产,因而毛主席没有个人财产。哪怕是妻子也只能借用,也得公私分明,作为共产党人和人民领袖的妻子,江青是起到了一个共产党人的表率作用的。其它领导人的妻子有这样廉洁自律的吗?请看江青用了毛主席的钱所写的借条: 玉凤同志: 那笔钱能否取出八千元?因为如从1968年算起,我应归还八千元,从1969年起我应归还七千元。当然,可以不归还,不过还了心安理得。这七八千元,主要用于照像、购买灯光装制(引者注:“制”似应为“置”),灯光我送给新华社了,没有算钱。是党和国家财产,不应算钱,不能慷国家之慨。如不取,请在主席暇时,报主席,再请主席给八千元钱。 江青 1975.1.7 这就是文革旗手江青向自己丈夫借钱的条子。只想问一句:江青腐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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