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发帖 |  手机版| 登陆 | 注册 | 留言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脚印 > 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脚印 > 文章

李大钊论民主政治的源泉

时间:2020-04-30 17:43:45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 - 小 + 大

“民彝者,吾民衡量事理之器”

“彝”,指法度、常规。“民彝”,旧指人与人之间相处的伦理道德准则。

“民彝思想”是李大钊政治哲学的核心部分。通过对“民彝思想”的分析,可以展现李大钊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性改造,揭示其政治哲学的深刻内涵。

在李大钊早期著作中,“民彝”首先是作为一个政治哲学概念出现的。李大钊这样解释“民彝”,他说:“诗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舜,好是懿德。’言天生众民,有形下之器,必有形上之道。道即理也,斯民之生,即本此理以为性,趋于至善而止焉。爰取斯义,锡名民彝,以颜本志。”(见李大钊《民彝与政治》一文,《李大钊文集》上册,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出处下同)

那么,“民彝”具有哪些作用呢?

在李大钊看来,“民彝者,吾民衡量事理之器”;“民彝者,民宪之基础”;“民彝者,凡事真理之权衡”。“民彝者,可以创造历史,而历史者,不可以束缚民彝”。

这里,如果我们将“民彝”这样一个带有浓厚中国传统文化色彩的政治哲学概念放到中国近代民主政治建设的大背景下解读的话,便不难看出,李大钊给这个晦涩、古老的概念赋予全新的含义。

在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革命斗争中,“民彝”不仅是指老百姓日常生活的准则和习惯,更是指民众普遍认同的思想、意识、信念、主义,因此“民彝”是“吾民衡量事理之器”,成为实行民主的基础、捍卫共和的思想武器。


“自主意识”和“意念自由”

强调“自主意识”和“意念自由”是李大钊“民彝思想”的重要内容。在《民彝与政治》一文中,李大钊谈论最多的就是思想自由问题。《民彝与政治》是李大钊在结束留学生活之际发表的一篇重要论文,这篇文章代表了他对辛亥革命以来中国民主政治现状进行深刻反思的理论成果,也是他批判袁世凯封建复古主义的战斗檄文。

他明确指出:“代议政治之施行,又非可徒揭橥其名,而涣汗大号于国人之前,遂以收厥成功者,必于其群之精神植一坚固不拔之基,俾群己之权界,确有绝明之域限,不容或紊,测性瀹知,习为常轨,初无俟法制之力以守其藩也。厥基维何?简而举之,自由是已。”

就是说,要使代议制民主真正实行,而不是徒有虚名,不使强权者在人民面前像帝王一样发号施令,就要在民众精神中打下坚固的基础,使个人权力和人民权利界限分明,使老百姓对民主从思想认识、到习惯性情上都习以为常,不必等待国家力量去恪守权力的界限。要做到这些,一句话,必须使人民从思想上摆脱专制主义束缚,获得思想自由。

这里,李大钊要向世人表明,建立真正意义的民主政治,必须使人民建立牢固的意识、习惯和常规,才不至于使民主政治被个别人盗取。

基于这种认识,李大钊疾呼要讲求“为我”、“有我”,树立自主意识、自我权威,从而冲破封建专制思想的束缚。他把实现自主看成是一种权利,失却了自主,必然会失去权利。他认为,“失却自主之人格,堕于奴隶服从之地位”。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他认为,缺乏自主意识、“尽丧其为我”的国民“尊重史乘、崇奉圣哲之心既笃,依赖之性遂成于不知不识之间”,因而使得“神奸悍暴之夫,窥见国民心理之弱,乃以崛起草茅,作威作福,亦遂蒙马虎皮”。

就是说,丧失自主意识的国民,就会迷信专权,不知不觉之中养成依赖思想,就会使一些强权者利用国民的弱势心理,穿着民主政治的外衣,而作威作福。袁世凯之所以得逞,实是国民“蔑却自我之心理有以成之耳”。

李大钊尤其重视国民从思想上摆脱封建专制的束缚,他效依英国近代政治思想家约翰·斯图亚特·密尔,在文章中大量引述经严复翻译的密尔的理论,强调“意念自由,既为生民之秉彝”。他还认为,“盖尝秘窥吾国思想界之销沉,非大声疾呼以扬布自我解放之说,不足以挽积重难返之势。”他又进一步指出:“在吾国,自我之解放,乃在破孔子之束制”。(见李大钊《宪法与思想自由》一文,《李大钊文集》上册)。

李大钊鲜明地提出了中国近代民主政治建设的主题,将人民摆脱封建专制的思想束缚奉为代议政治的基础、民主制度的根基,这在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发展的进程中是有其特殊意义的。


“法之力”与“理之力”

李大钊对民国建立以后的政治局面始终是不满意的,这就促使他思考究竟要建立什么样的民主政治。基于此因,他在《民彝与政治》一文中提出了他的政治设想和方案。

在李大钊的构思中,最适宜之政治就是“惟民主义为其精神、代议制度为其形质之政治,易辞表之,即国法与民彝间之连络愈易疏通之政治”。尽管“代议政治虽今犹在试验之中,其良其否,难以确知,其存其易,亦未可测。然即假定其不良、其当易,其起而代之者,度亦必校代议政治益能通民彝于国法之制,决非退于专制政治,可以笃信而无疑”。

就是说,老百姓的思想观念与所信奉的主义,必须与国家制度形成良好的互动。即便不实行代议制民主,也要有一种制度,能把人民的思想、意志、信念与国家制度联系起来,而不是以专制制度取替代议制民主。

从辛亥革命以后的政治实践中,李大钊总结出一条很重要的教训,那就是“不能纯恃法律万能之力,以求致治之功”,而要以民彝辅之,使其助“理之力”。这样,“法之力与理之力,息息相攻,即息息相守,无时不在相摩相荡相克相复之天,即无时不得相调相剂相蓄相容之分。既以理之力为法之力开其基,更以理之力为法之力去其障,使法外之理,无不有其机会进入法之中,理外之法,无不有其缘以失法之力”。

这里,李大钊提出了一个重要的政治哲学概念“理之力”,就是思想、信念、意识形态的力量。

从李大钊的论述中,我们看到“理之力”既是指历史发展进程中推动历史前进的人的能动的精神力量,又是指人民群众普遍认同的信念、思想意识的力量。这种力量是真理的力量,它能够摧毁一切阻碍历史进步的反动势力,它是“常新”、“常进”的,是人的价值的体现,是人的“彝性之所趋”。

李大钊以欧洲基督教宗教改革和法国大革命举例说,路德不畏罗马教皇的权威,“昂然崛起,别树新教之帜,以与炙手可热之教皇抗,而率能胜之,则理之力也”。

法兰西革命之时,“卢梭、孟德斯鸠、乌尔泰(今译伏尔泰——编者注)之流,扬其发权自由之声,卒酿革命之风云,而共和之基卒以奠定,则理之力也”。

李大钊对“理之力”的阐发具有重要的思想价值,是其“民彝思想”的精华所在,它为李大钊的政治哲学和历史观念注入了革命性的新因素。

李大钊一直寄希望于建立一种稳定的政治秩序,依靠法制的力量实现代议制民主政治、维护共和制度。然而,严酷的政治现实终于使他认识到,这仅仅是一种天真的幻想。

单纯依靠“法”的力量无法约束反动势力,而反动势力甚至还会以“法之力”为其张目,剥夺人民固有的权利。因此,要彻底冲决旧势力的反动统治,建立适宜的、理想的政治,必须提高人民的觉悟、依靠人民的力量,“以理之力为法之力开其基,更以理之力为法之力去其障”。

李大钊对于理之力的探讨标志着他的政治哲学观逐步成熟,他已经对代议制民主发生怀疑,并且试图改造这种政治。这是李大钊思想的一个显著的进步。


民主政治之根柢

李大钊认为,为求惟民主义精神与代议制度结合的新政治,先进之国民“断头流血,万死不辞,培养民权自由之华,经年郁茂以有今日之盛。盖其努力率由生之欲求而发,出于自主之本能,其强烈无能为抗也。吾民对于此种政治要求,虽云校先进国民为微弱,此上政治意识觉醒之范围,亦校为狭小;而观于革命之风云,蓬勃飞腾之象,轩然方兴而未有艾,则以民权自由之华,实已苞蕾于神州大陆。吾于宜固其秉彝之心田,冒万难以排去其摧凌,而后以渐渍之工夫,熏陶昌大其光采,乃吾民唯一之天职”。

就是说,辛亥革命以来,我国同胞流血牺牲、争取民权,革命有了一些成就,尽管较其他国家,我国同胞的民主诉求、政治觉悟还不够,但革命潮流仍在继续,我们必须持之以恒,开发民众的心灵,“固其秉彝之心田”。可见,李大钊对于民众的觉醒和政治意识的增强充满希望,这与他对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政党政治的失望紧密相关。

当然,尽管李大钊相信民众具有政治上的本能,但是并没有忽视对于民众的政治意识和政治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在经过一段时间的民主政治实践后,他对这个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

例如,李大钊提出要促进“民主政治的精神进展”,不使民主政治成为“高等流氓的藏污纳垢的巢穴、发财作官的捷径,非开发农村不可,非使一般农民有自由判别的知能不可”。(见李大钊《青年与农村》一文,《李大钊文集》上册)

这样的民主政治,“才算有了根柢、有了泉源”。

从严酷的政治现实当中,李大钊逐渐发现民主政治建设有其特有的规律,那就是民主精神、自由精神的培养不能滞后,离开民主精神、人民思想的自由,奢求构建新型的民主政治,只能是一种空想。

因此,他通过阐述“民彝思想”,对广大民众进行了一次深刻的思想启蒙。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觉得这个帖子好,那就赞赏鼓励一下小编吧!
赞赏
取消

感谢您对人民之声网的支持!

扫码支持
谢谢您的支持!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赞赏哦

上一篇:李大钊因何被张作霖恨之入骨

下一篇:人民战争胜利万岁(《人民日报》1965年9月3日) 

发表评论提示:欢迎网友积极发表您的真知灼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用户名密码 匿名 匿名发表 验证码
  共有 0 条评论
 |   QQ:1195527324  |  QQ群:743026760  |  人民之声网  |  联系电话:13775848088  |  投稿邮箱:119552732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