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09 13:51:13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 小 + 大
孟宪达徐州市拘留所生活随想(7-5)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孟宪达被关在徐州市拘留所还听室友议论过一件事。说是徐州贾汪区某村的很多村民举报村支书及反映自己遭受不公已达十年之多,可始终举报不了他。上过法院,也上过访,全没用。人家村支书年龄到了下台,又把自己的儿子扶上了台。这可让这些村民“恼死了”。 告他告不赢,他好歹也说个软话。他儿子可不行了,也可能是每周升完国旗后,他儿子背着手,踱着方步,或手拿讲稿,或脱稿,要在台上讲半个小时的话。他曾多次公开讲,谁也告不倒俺,你告到天边,还要落地到我这来解决,不信试试。 可别说,他这话还真灵验。这不,几个村民去了北京中纪委递交举报,后脚有人跟到了。几个村民前脚刚进家门,挑头举报的人的脚又踏进徐州市拘留所了。孟宪达一问何罪名,曰“寻衅滋事”。这真是“寻衅滋事是个筐,什么都能朝里装”。 查“寻衅滋事”是“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再查“寻衅滋事”,最高法是这样讲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 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 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 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二)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三)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四)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 (五)随意殴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六)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七)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三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情节恶劣”: (一)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二)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三)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第四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以上,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二)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的财物,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四)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五)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第五条在车站、码头、机场、医院、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起哄闹事,应当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第六条纠集他人三次以上实施寻衅滋事犯罪,未经处理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第七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第八条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之所以罗列穷尽,就是想请教,这上访、递交举报信两条中,这个村民在哪一条上违法了呢。 咱不再对这个“寻衅滋事” 讲下去了,是非曲直咱孟宪达算老几,咱能断了这案吗。咱多讲一下这个村的支书问题。爹是个孔孟子孙,当了几十年的村支书,好坏自在民心之中。再说了,在这个村中难道就没有比他儿子更有本事的了吗。我看未必吧。就凭他儿子说的那番“落地解决”的话,其政治、政策水平也不敢令人恭维。 照他的这个做法,莫非他老了后让儿子接班,儿子老了后孙子接班。这是不是把我们的国家打造成了他们家族的家天下,他们家族做了这个村的土皇帝。我们可否换个角度看,假如他们家族不搞世袭,那是不是怕露出他们那擦不干净的屁股。我猜,这才是要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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