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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霸”被罚200元,未免忒轻了点

时间:2018-08-27 17:05:14    点击: 次    来源:华声论坛    作者:李蓬国 - 小 + 大

记者刚刚从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公司获悉,近期在网上“火”了的高铁“霸座”男孙某被处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8月24日人民日报)
近日来,高铁“座霸”饱受舆论批判。如今,济南铁路局称该男子被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坐火车。我以为,这个处罚未免忒轻了点。
首先,“座霸”太不要脸。作为一个男人,还是在读博士,不仅无故霸占女士的座位,而且还以“站不起来”的借口,拒不归还座位。甚至,面对列车长和乘警的劝说,仍不认错改错。如此无赖无耻之徒,真是活久见。
后来,迫于舆论压力,该座霸通过视频向全国人民道歉。实际上,也是一种被迫无奈的惺惺作态罢了,因为他觉得自己只是违反“社会公德”而已,而且,还觉得自己“委屈”。他埋怨列车长“完全向着她(被占座的女士)”,也就是说,自己就算错,也不全错,所以,列车长得多少向着他,替他说话。就连道歉都虚情假意,执迷不悟,还好意思请求全国人民的原谅,真是不要脸到家了!
其次,该事件影响太恶劣。对被占座女士而言,此事无疑是其人生的一个重大耻辱。她掏腰包买了车票,却被人强行霸占,一直到下车,她都没能坐回自己的位置,更没有得到经济赔偿,甚至,没有一个人因为此事向她道歉。所有这一切,只能怪她倒霉吗?这难道不是对其人格的羞辱吗?
一个守法公民的正当利益遭到侵犯,高铁公司及乘警都未能维护她的权益和尊严,对受害者和现场其他乘客而言,都是不公平的。就像对待当年的彭宇案一样,人们高度关注此事的进展,无疑是因为担心“座霸”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对全社会造成不可估量的负面示范效应。
再次,对座霸的处罚太轻。如今看来,人们的担心不是没有道理的。23日,济南铁路局回应称,涉事男乘客的行为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违法行为。列车工作人员在处理该事件过程中的言行和应对方式得当,尽到应尽职责。这番回应引起舆论反弹,网友纷纷表示不接受。24日,济南铁路局再度回应称,对涉事男乘客处以治安罚款200元,并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购票乘坐火车。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该“座霸”没有被拘留,而是被罚200元,显然是从轻处罚了。对这种在全国范围内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居然还要对违法分子从轻发落,又怎能以儆效尤呢?而且,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坐火车,究竟是多长时间呢?一个月还是一年?连处罚都含糊其辞,又如何让人感受正义的力量?
最后,高铁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乘客花钱买高铁票,就等于与高铁公司签订了合同,乘客依法享受按座位乘坐的权利,高铁公司有义务保障乘客的这一权利。女乘客在座位被霸占后,把列车长找来协调,但由于列车长的失职,未能维护受害乘客的权利,等于高铁公司单方面违约。因此,高铁公司应对无辜女乘客作出赔偿。还有,乘警该出手时没有果断出手,未能制止座霸的违法行为,属于失职和不作为,应被追究责任。
总之,高铁霸座事件影响恶劣,有关部门不能对违法者“小心轻放”,否则,既是对违法者的纵容,也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伤害,还摧残了人们对法治的信仰。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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