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7-27 17:05:47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jyk_123 - 小 + 大
近日,云南省高级法院已经向孙小果送达了《死刑再审通知书》,相信在全国强大的舆论监督下,孙小果这次恐怕真的难逃一死了。 但不少法律业界人士认为:云南省高院再再审(第四次审判)孙小果案主体不适格,应当异省再再审,或由全国最高法院审理,才可能确保司法监督到位,程序合法。 首先,孙小果案从1998年最高法核准死刑且立即执行,到1999年,云南省高院二审改判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再到2007年,云南省高院再审(第三审)改判孙小果有期徒刑二十年,最后孙小果实际服刑只有十二年零五个月。 孙小果“亡者归来”以及“电梯式减刑”都是在云南司法系统完成的。如果再再审(第四审)再由云南省高院去执行,从回避角度恐怕也说不过去。 其次,孙小果多次监禁过程中保外就医,也是在云南公安和监狱系统发生的,故孙小果案再再侦查、再再补侦也不宜由云南公安系统去执行。 第三,孙小果神秘家族多年深耕云南,无论是孙家树大根深也好,还是“中级官僚抱团取暖”酿成惊天大案也罢,以及个别重量级媒体翻云覆雨,无不例证了“孙小果案”后面的“保护伞”能量绝对是巨大的,甚至是通天钻地的。 基于“拔伞破网”、除恶务尽、净化云南官场政zhi生态的良好愿望,孙小果死刑再再审案,也不应由云南相关方面去执行。 |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
上一篇:副教授说“篮球是踢的”算个球
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