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6 16:57:46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华山评论 - 小 + 大
大连十岁女孩王某某被害的消息,已经成为当前名副其实的一个热点话题。这个事件无疑给社会带来了一片震撼。花季少女被一个不满14岁的未成年人残酷的杀害,根据法律却无法讨回公道,杀人凶手不但不会承担刑事责任,甚至连一个最起码的惩罚都没有法律依据,这件事让被害女孩的家属无法接受,也让正义十分的尴尬。 女孩王某某的父母面对这样一个残酷的现实当然无法接受,不仅仅是女儿的生命被暴徒杀害,更加难以接受的是杀害王丽的凶手男孩蔡某某依然要逍遥法外。虽说大连警方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报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于10月24日依法对蔡某某收容教养。】但这个结局无论换了谁都会无法接受。公平的说,即就是蔡某某属于未成年人,但其小小年纪就如此凶残,对其罪行决不能宽容姑息。按照现行法律即使不能判处死刑,但也必须严惩方能以此为戒。根据现行法律,他的家长应该担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可是蔡某某的父母却对此置若罔闻。不但未向被害少女的父母道歉,积极赔偿,亦未对警局做悔悟之表现。 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加害人蔡某某未满14周岁,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因此不能追究刑事责任。可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一定没有考虑到现实会这么残酷,否则决不会成为蔡某某一类犯罪分子的护身符。中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但当法律已经不能彰显正义的时候,当正义被穷凶极恶的蔡某某肆意践踏的时候,执法者必须要保障法律的正义性,维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一般性的违法犯罪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但对蔡某某这种特殊的个案,也应该使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就此案来说,蔡某某的家长更应该承担必要的惩处。方能平息受害者家属和广大群众心中的怒火。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咳嗽吐痰不是一日之寒,蔡某某能做出这么残酷的事来,平常一定不是一个好学生和好孩子,一定会有表现。据说其曾经有过猥亵女性的劣迹。很明显,蔡某某的家长没有尽到教育监管的责任,学校也没有尽到教书育人的责任。除此之外就是我们这个大环境也出了问题。官场弄虚作假,贪污腐败。正直善良之辈寥寥无几,弄虚作假之辈洋洋大观,权力和金钱成为大多数人的梦想,这些都是整个社会的耻辱!要纠正这种不良风气,教育有责任,社会更有责任。 有一段介绍这个案件的文字说得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从家庭、学校,到政府、司法机关,再到社区,一个都不能少,但不是平均发力。及早干预,分类防治,各尽其责,互相配合,才是对孩子负责。一定程度上说,给孩子什么样的现在,他们就有什么样的未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我们还有不短的路要走….】 |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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