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7 15:59:06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铁树开花123 - 小 + 大
又一场历时15年的冤案平反昭雪,震惊天下,让人欣慰之余又疑虑重重。 1月13日,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在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15年前一起中学生奸杀案再审,当年被判无期徒刑的张志超被判无罪! 央视新闻频道中午“法治在线”全程播出了此案。但是,对此案的重大疑问却没有做出解释,留下人们急盼获知的悬念,却草草结束了! 2005年2月,山东临沂某中学16岁的中学生张志超,被怀疑在教学楼洗刷间强奸并杀死一名在校女生。次年,山东临沂中院以强奸罪判处他无期徒刑。同学王广超因“虚假证言、包庇”,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5年后的2011年,张志超母亲马玉萍开始四处奔走,为儿子伸冤上诉。 看到这里,人们心里马上会涌起巨大的疑问:张志超为什么在当时被定罪时,不喊冤叫屈?为什么法院宣布其无期徒刑时,一直沉默认罪而不上诉?为什么其母亲在5年后才开始上诉?明明自己是清白无辜的,自己根本没有参与此案,为何5年来不敢吭一声? 这些人们最需要知道的疑问,央视却避而不谈。但是其他媒体却有一定的披露。 原来,当时警方以刑讯逼供和诱供方式,迫使张志超和王广超认罪,二人的供述还形成了“证据链”。而这些“证据”,完全是违心编造的。不知警方使用了何等奇妙的法术和刑讯逼供手段,竟然迫使与此案毫无关系的张志超乖乖认罪伏法,乖乖去蹲监狱! 而且,母亲马玉萍在儿子服刑5年来,年年都要去探监,母亲无数次的追问,儿子满腹冤屈,竟然三缄其口。直到5年后的2011年,母亲去探监,张志超才哭着对母亲说:“我是冤枉的!那个女生被奸杀的案子,我根本就没有参与,我根本不认识那个女生,她的尸体我根本就没有见过!” 母亲这才知道,原来,那厚厚的决定人生死的法院卷宗里的张志超强奸杀人的证据,完全是警方用逼供、诱供,用“合理想象”炮制出来的虚假材料! 母亲坚信儿子无罪,开始了漫长而又艰辛的上诉之路。她通过多种渠道得知,在那位女子死者身上检测到的DNA,与张志超无关;死者身上及其周围,没有张志超的任何痕迹。更重要的证据是,一审判决作案的时间是6点20分,而多名同学证明,张志超6点15分参与升旗仪式,6点20分参加操场跑步,6点35分在教室上课。张志超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但是,以上最关键的证据,竟然被审判机关排除了!他们都死死地认定,张志超对警方的“供述”就是其犯罪的铁证,是不容置疑的! 马玉萍为儿子申诉了三年,那些检察官和法官先生,面对疑点重重的案件,依然固执己见,坚持不改。2014年,山东临沂人民检察院做出刑事申诉复查通知书,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不符合抗诉条件,不予提出抗诉。山东高院也驳回了马玉萍的上诉。 2015年5月27日,《中国青年报》经过周密调查采访,发表了题为《迷雾重重的中学生奸杀案》的报道,详细披露了该案只有口供而无实证、检测到的DNA与张志超无关、张志超根本没有作案时间等问题。中青报是在山东和临沂司法机关做出错误判决、案件本身具有极大争议的情况下,仗义执言,顶着风险和压力,做出的客观报道,显示了新闻媒体应有的勇气和担当! 在媒体和舆论的推动下,2015年11月,山东人民检察院对此案立案审查。最高人民法院分别于2016年4月、2016年12月、2017年5月,通过远程接访系统,进行了三次视频接访了解了案情,决定正式立案审查张志超奸杀案。 2017年1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做出再审决定,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之间存在矛盾,指令山东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再审。高院于2018年至2019年对此案连续进行了6次反复审核。 2019年12月5日,山东高院在临淄中院开庭审查此案。山东人民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不能互相印证,无法形成张志超强奸杀人的证据链条,对于没有证明力或证明力不足的证据,不应作为定案的证据。因此,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建议山东高院依法改判张志超无罪。 2020年1月13日,山东高院终于郑重宣布,张志超无罪释放! 被省市县三级司法机关认定为“强奸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坐了15年牢狱、母亲上诉了10年后,司法机关终于推翻坚持了七八年的有罪认定,宣布张志超无罪! 但是,15年前当地三级司法机关的错误审查和审判,造成的危害,现在应当予以追究和审查。 他们的官僚主义的错误审判,让无辜的张志超被剥夺了15年的青春和自由,家庭成员遭到沉重打击,父亲、爷爷、奶奶相继去世,张志超也差点儿丧命。 据悉,张志超被逮捕后,他的母校临沭二中以全校师生的名义给法院写信,要求对张志超从严惩处,立即枪毙,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可能是张志超年仅16岁,未成年人,故减轻刑罚,判为无期徒刑。假如张志超当时已过了18岁,可能就会像呼格、聂树斌一样,成为刀下冤魂! 司法的主观昏庸造成的冤案,对张志超及其家人的精神和肉体伤害,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同时,他们这样做,却放跑了真正的罪犯;使法律的公信力受到了极大的伤害! 建议那里的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坚决而认真地审查一下: 一个事实不清、没有任何实证而只有嫌犯错乱的口供的案件,为何就能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铁案?那些刑讯逼供和诱供者,那些炮制假证据的警察,是否应该出来介绍一下“经验”? 清白无辜的与此案毫无关系的张志超,为何会乖乖认罪,老老实实接受法院的判决?且蹲监狱整整5年不敢喊一声冤? 一个十分明显的冤案,一个普通人都能一眼看穿的冤案,为何高院和高检就是看不出来,一再驳回上诉者的申诉?为何此案的再审、重审,竟能延续漫长的5年?既已知冤,为何不能在一年内平反昭雪? 只有查清了这些问题,才能凸显平反此案的重大意义! |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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