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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军转“解困”,只是维稳的临时措施,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政策规定

时间:2020-10-01 07:24:07    点击: 次    来源:红歌会网    作者:刘建升 - 小 + 大

对军转“解困”,只是维稳的临时措施,不是最终解决问题的政策规定


  一、“解困”的起由是:
  “解困”是由于人社部在以推广深圳企业改制、取消干部编制经验为借口,违法的取消了被分配到企业里军转干部国家干部法定身份以后,立刻引起了全国企业军转干部的极大愤慨。并纷纷进京上访、告状,其人数越来越多,声势越来越大,影响力越来越强,尤其是引起了世界上一些国家的关注,并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为平息企业军转干部的愤怒情绪,继续保持国家安定团结的局面不受干扰,人社部为此提出了“解困维稳”的临时性措施。这就是说人社部解困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维稳,而不是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维权诉求的政策规定。
  必须要看到,引起企军转大规模上访、告状的直接原因就是人社部取消其已享受了的国家干部身份待遇的违法做法引起的,如果没有人社部的违法行为,就不会出现企军转的上访、告状。

  二、解困就是迷魂药
  之所以说“解困”就是迷魂药,就是因为它给人一种“问题已经解决”的假象,有的政府官员对企业军转干部维权代表不解地问:“你们的问题已经解决了,还告什么告?”
  “解困”对下是迷魂药,对上就是欺骗中央领导的一种手段,说“解困”是“大多数企业军转干部满意”,以使中央领导误认为企业军转干部的维权诉求问题已经解决了。因此,才出现了魏处长所说的:解困,也是中央精神。
  要知道,人社部的那种“解困”补助,只是给予临时性的小小的生活补贴。请有正常思维的同志想想看,“大多数企业军转干部能对将自己正在享受着的国家干部身份待遇被降为工人待遇”满意吗?肯定是不可能的。除非是脑瘫的人,说假话、造谬论是人社部的一贯作风。其目的就是保自身利益,损企业军转干部的合法权益。

  三、“解困”做法是荒谬的、无理的
  (一)我们不是乞丐,而是对国家和人民做出鲜血和生命贡献的国家的英雄、人民的功臣,现在逼迫我们要接受“解困”补助,实在是荒谬的。
  (二)《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已对我们的身份待遇做出了法律上的规定:国家干部身份待遇。但退役军人事务部却要违反涉军三法的规定,硬逼迫我们接受“解困”的做法,实在是一种违法行为。
  (三)我们在转业时已按照党的以计划分配为主的军转安置政策,享受到了国家干部的一切待遇,但人社部和退役军人事务部却连民间自古以来所遵守的“吃进肚子里的东西不能再吐出来”(意指给了别人的东西不能再要回来)的道德公则就不遵守,难道你们的道德水准还不如老百姓吗?实在是可笑、无理。

  四、“解困”不是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
  在我们党解决军转干部待遇的历史上从未出现过有所谓“解困”的政策规定。不论是对享受离休待遇时期的军转干部,还是对选择自主择业时期的军转干部,都是严格依据当时所处那个时期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而享受着正常的政治、生活待遇。就是在1950年至2001年国家对退役军官实行转业制时期的军转干部,就是严格按照以计划分配为主的军转安置政策执行的。
  国家虽对以上三个时期退役军官实行了不同的政策待遇,但都有一个共同不变的身份:国家干部。这是不争的历史事实。
  只是到了人社部推行企业改革以后,被分配到企业军转干部的待遇才发生了天壤之别的大变化,由国家干部身份被违法的降为了工人身份待遇。而现在退役军人事务部在继承人社部遗志的基础上又响亮地提出:解决你们(企业军转干部)的问题就是解困。这就是退役军人事务部更进一步的侵权行为。
  请问退役军人事务部的领导:你们要让被按计划分配政策而被分配的企业去的军转干部享受的待遇就是解困,其法律依据在哪里?为啥要抛弃党和国家在建国以来一直遵循着而在实践中又充分证明是非常有效的以计划分配为主的军转安置政策?
  我们每一位被分配在企业的军转干部都要时刻牢记:我们的身份,就是军队转业干部而不是企业工人,其证据就是国防部发给我们的《中国人民解放军转业军人证明书》;我们所享受到的政策待遇就是国家干部身份待遇,而不是“解困”补助,其证据就是涉军三法的法律规定和军转安置政策。这就是我们维权的核心、诉求的底线与红线。
  总而言之,“解困”就是人社部与退役军人事务部人治的产物,而不是党和国家的法律政策规定,其用意就是不愿意为落实法律政策而多出钱。这就是说,钱占主导作用,而不是落实国家的法律政策占主导作用,因此,政府官员的依法执政只是对付我们的空话、假话。因而,我们在维权中讲那么多的法律政策均是无用的,就是跑断了腿,磨破了嘴也是徒劳的。这就是政府官员在我们维权中禁谈涉军三法的直接原因,也是我们的维权诉求,难以实现突破的难点所在。
  我们的维权之路,虽然是多难的、曲折的。但我们一定要相信我们党所制定出的《国防法》、《兵役法》、《军官法》是要管用的,党所制定出的军转安置政策也是不会作废的。我们只要站在历史唯物主义立场上看,就可以看清涉军三法与军转安置政策在那个历史时期的客观适用性与正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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