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1 12:05:10 点击: 次 来源:世界灯火归来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人大代表建议“取消酒驾入刑”后,“死”了! 每年的两会,都会有一些奇葩玩意儿,跳出来提一些奇葩提案! 2021两会中,最奇葩的建议是——修改刑法,取消“醉驾”入刑,改用行政处罚。 提出这个建议的人大代表,叫朱列玉,是广东省一家大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应该是一个法学水平比较高的法律界专业人士。 朱姓代表建议取消的理由是: 一、通过刑事手段来治理醉驾行为,国家投入了巨大的成本,不仅包括公检法等机关的设备以及人员成本,还包括羁押场所的成本,这就导致大量公检法办案资源及社会资源被占用。 二、醉驾入刑以来,醉驾型危险驾驶罪案件数量不仅没有减少,反而不断攀升,目前已高居刑事案件数量首位。 朱代表由此得出一个结论:取消酒驾入刑,加大行政处罚才能起到足以警醒教育社会公众的作用,才能进一步减少酒驾、醉驾的行为的发生。 真讨厌这种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这样的提案,得有多缺心眼才能提得出来啊。 我默默脑补了下“酒驾入刑”被取消后出现的一些场景。 场景一:一男子酒驾撞入人群,造成2死3伤。惨剧发生后,该男子还嚣张的对死者家属叫嚣:“有啥大不了的,无非就是赔点钱的事儿,信不信老子连你一起撞了,再多赔一个人的钱。不怕告诉你,我爸是李刚。” 场景二:女富二代谭某某驾驶玛莎拉蒂酒驾,撞上了正在等红绿灯的宝马,最终致宝马司机重伤,宝马车两名乘客“死亡”。事后,谭某某拂袖而去,对死者家属留下一句话:“想要我赔偿多少钱,你们慢慢算,算好了去找我的律师协商就可以了,没事别来烦我。”一边走还一边骂骂咧咧:哼,真烦人,害得老娘的驾驶证都保不住了。 场景三:政法委副书记潘某酒驾,造成四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事后,潘某找死者家属协商时称:“醉驾是不用负刑事责任的,说说你们要多少钱吧,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那就不叫问题。但你们要是胆敢影响了我的官位,后果不是你们能承担的。” 看了上面这三个场景,估计会有很多读者和我一样,直接想对这个提出“取消酒驾入刑”的奇葩代表蹦出一句——娘希匹。 与我推测的一样,朱代表的这个建议经媒体曝光后,直接就陷入到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里了。 @Eric_xzj :同意取消,浪费国家资源,建议醉驾直接枪毙! 庞庞庞_is_boy :可以取消,然后建议给执法人员权利直接就地击毙。喝酒了还想着开车并且觉得大不了的,多半也是对生命没啥敬畏之心的了,直接击毙一劳永逸! 深海鱼的泡泡世界 :这种代表是收了游说费的吧? @深情要不得 :增加很多罪犯 @撒浪贝贝 :666,真是啥人都能当代表啊 @沙漠看海666 :强烈要求剥夺这种代表们的代表资格! @银古冉 :建议代表为自己的提议负责,如果多数人都不同意,并且指责,应再次评审其代表身份 @w逗你们玩玩:这是给有人脉的人准备的后路吗?收了多少游说费?因酒驾家破人亡的事例还少吗? 看了网民的这些评论,我想问朱代表一句:你的这个提案,能代表善良,正直的广东人民的意见吗?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那好,我继续问朱代表:你为什么代表广东人民提出这么一个奇葩意见?你以为大家都向你一样,脑子进水了吗? 我再追问朱代表一个问题:如果你的亲人遭遇酒驾造成悲剧后,对方答应赔你点钱就想逍遥法外,你能接受吗? 如果你回答说:“能”。 那我无话可说,只能对你的“高尚”表示出由衷的敬意。 最后,摘录一段王朔的名言,与朱代表共勉—— 鱼代表的是鱼,虾代表的是虾,乌龟代表是王八,没有我的同意,谁代表我谁死全家。 在键盘上敲下文章的最后一个标点符号时,我突然好奇的想知道一个问题:广东人民对朱代表的这个提案是个什么反应? 于是,我特意电话了一个广东的朋友:“你们那边对提出取消醉驾入刑这个代表是个什么看法啊?” 朋友瓮声瓮气的回答了我一句,那个代表已经“死”了。 我大吃一惊:“咋死的?” 朋友足足沉默了10秒后,才慢悠悠的回答道:“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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