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4 20:50:17 点击: 次 来源:兵叔评说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江苏某权贵违建别墅越投诉越坚挺,有关部门称“违法程度轻可补办手续”!
有的时候,一起违法事件遭举报后到底查不查的标准,不是看你有没有违法的事实和证据,而是看你的后台够不够硬。
江苏常州,就发生了这么一起咄咄怪事。 据旅游商报网报道,2020年10月,江苏常州市新北区美林国际村93号(院)独栋别墅业主马某某,或许是嫌自己的别墅不够大,不够气派,于是非常任性的将购买的别墅夷为平地,随后在没有任何行政审批手续的前提下,进行重新改扩建。 可以说,这样的行为,已经影响了该小区的整体规划与正常秩序,更严重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马某某知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 作为一个社会精英,他自然是知道的。 可任性的马某某,根本不管自己的行为违不违法,他要的是让自己的别墅变高变大,变成自己理想中的样子。 每个人都有追求更舒适居住环境的权利,马某某有没有这个权利? 有。 为了让自己的居住环境变得更舒适,可不可以将自己的房屋推到重建? 可以。 为了实现这个理想,马某某可以自己买一块地办理合法手续,想怎么建就怎么建,想怎么任性就怎么任性。 将购买的小区别墅推倒重新建大建高建宽,不仅破坏小区规划,更是严重违法行为,而且是会被严厉打击的行为。 但马某某偏偏做出了这样的行为。 正常情况下,敢做这种事情的人,要么不懂法或有无视法律的底气,要么他爸是”李刚“。 所以,马某某从将自己的别墅推到重建之日起,就遭举报不断。 美林国际村的业主们为了维护自身权益,在马某某将别墅推到重建后的5个月时间里,光是举报信投出去了上百封,上到省政府、常州市,下到新北区、三井街道办各级领导。可到目前为止,也没能制止住违法别墅的继续建设。 马某某敢这么做还没人敢管,自然是有其底气的。 有业主称:“马某某在社会上是有名的神通广大、无所不能,他是常州市著名企业家、商界“精英”,名下拥有十多家公司,主要经营市政道路、市政绿化等政府项目建设,涉及项目遍布常州市新北区个各领域乃至常州市重点工程”。 我们的社会,毕竟是个法制社会,不能因为有钱有关系网有后台就为所欲为了吧? 就算是皇帝的新衣,你也得臆想出一件来披在身上才能跳出来裸奔吧。 我们来看监管部门对此事是个什么态度。 据旅游商报报道,记者试图联系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吴某和新北区分管领导表明意图,希望对此事进行采访时,人家压根就懒得理睬媒体记者,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最后的最后,记者们有幸见到了新北区行政综合执法局的两个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用一次性纸杯倒了杯茶水给赶来的记者解渴后,义正言辞的称,“局里对每一次群众举报,始终保持高度重视,一贯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工作作风,一切按着法律规定与程序办案。” 铿锵有力的回答,都差点让我感动了。 问题是,执法不是靠喊口号的。行政综合执法局究竟是如何高度重视群众举报的,如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的,工作人员没有进行解释。 口号喊完后,工作人员话锋一转,终于说到了正题。 工作人员称,”对93号别墅违法建设部分也进行过强制拆除举措。” 可是,结果就摆在那儿,93号别墅违法建设部分根本就没被强制拆除。 是执法部门人手不足?还是违法业主暴力抗法才导致了强拆不下去? 对这个问题,工作人员同样没有解释。 工作人员还称,“有些时候,根据违法程度的轻重可以允许“违法”方补办建设审批手续,毕竟该栋别墅原来是合法建筑。” 工作人员的这个回答,其实已经暗示了他们下一步的打算,“因为这个别墅推到重建属于违法程度轻,所以是可以补办手续的。等业主补办好手续,事情就完美收官,你们这些记者和举报者们,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去吧”。 来来来,新北区行政综合执法局的领导们,如果在一个小区,业主将自己的别墅全部推到重建,而且建得更高更大都属于“违法程度轻”的话,请你们告诉我,什么情况才属于“违法程度严重”? 如果马某某这样的违建别墅都能补办手续的话,你们真应该回母校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了。 我最后要强调的是,一起违建别墅的事儿,在有些人眼里看起来或许是小事一桩,可背后涉及的,却有可能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问题,是保护伞的问题,是官商勾结的问题,是践踏法制的问题,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问题。 如果放任93号违建别墅耸立在新北区供人瞻仰,这将成为有关部门“有法不依违法不究”的铁证和典型反面教材。打的不仅仅是新北区的脸,而是整个江苏的脸,打的更是法制的脸。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该反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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