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6-08 16:20:13 点击: 次 来源:天涯笔客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女幼师惨遭施暴,反抗中咬施暴者一口又被“袭警”拘留10天! 这是一段被掩盖了的罪恶!也是一段还在继续伤害的罪恶! 2017年10月28日,湖南省LIANYUAN市某村。 22岁姑娘刘柳亲在一起土地被强征的现场旁,被几个壮汉拽到地上,像小鸡一样被拖进了车。 这几个壮汉是什么身份,相信大家从视频里就能看得出来。 刘柳亲被拖上车扔到座位上后,一个身强体壮的男子,狞笑着将她当成了一个人肉坐垫,一屁股就坐到了她身上。 被压得喘不过气来的刘柳亲在挣扎中,咬了该男子一口。 刘柳亲的这一口,让被咬的男子勃然大怒。她遭到了该男子揪头发,左右开弓扇耳光等暴力殴打。 该男子一边施暴还一边恶骂:“今天我打死你这个小B,教你领教老子的拳头。”“老子今天就打你了,你随便告去!” 更严重的事情还在后面。 事后,刘柳亲被以“袭警罪”为名关押进了拘留所。 这一关,就是10天。 事发前,刘柳亲是一个多才多艺的姑娘,她还是当地幼儿园的一名幼师。 10天拘留期满后,刘柳亲的双腿已经完全失去了行动能力,她被背回了家。轮椅,成了她主要的生活依仗。 坐在轮椅上的刘柳亲,自此呆在医院里,开始了长达三年的康复治疗生涯。 2020年12月,能勉强走动的刘柳亲出院了,但身体被留下了诸多后遗症,无法正常的生活。她的身体肚脐以下长期冰凉,出现了知觉退变,月经量减少,腰部经常疼痛等症状。 三年来,刘柳亲极其亲人们也曾无数次向有关部门反应情况,还试图通过向巡视组递交材料,去争取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公平。 无果! 不仅如此,刘柳亲本人及她的亲人的亲人还称:电话还受到了监控。 写到这里,相信很多读者已经愤怒了。 但愤怒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觉得刘柳亲现在需要做的是,用法律的手段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将那些恶人送进监狱。 下面是我对此事件的法律分析: 一、刘柳亲反咬的这一口算不算正当防卫? 这个答案,相信连不懂法律的人都能回答得出来。当一个人的生命安全都受到威胁时,在反抗中不要说只是不痛不痒的咬了施暴者一口,即使将施暴者咬死了,相信法院也会判决刘柳青无罪吧。 但在某些执法者的心中,自己才是人,被欺辱的弱者是兔子。人可以随意殴打兔子,你兔子急了反咬一口,就是犯罪。 二、警方有没有滥用职权? 明眼人都知道,刘柳青的反咬一口,是一种条件反射的反抗,且没给施暴者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但她却被“袭警罪”拘留了十天。 身为执法者,应该比普通人更懂法更守法,刘柳青有没有“袭警”,心里难道就没点B数?做出这个处罚决定的人,有没有涉嫌滥用职权? 三、施暴者有没有犯故意伤害罪? 刘柳青被殴打被拘留十天出来后,已经失去了行动能力,康复治疗三年后才能勉强行动且留下了诸多后遗症,受到的伤害可想而知。 《刑法》明确规定,殴人致轻伤者即可追究刑事责任。 但因为刘柳青受伤害后,既没有法医给她做过鉴定,连医院也相当积极的配合,长达三年的治疗都没有给出一个明确的诊断结论。没有医院的诊断,导致刘柳青都无法去做司法鉴定。 虽然缺乏了法律意义上的关键证据,自然就无法给施暴者定罪。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心里都有一杆秤的,皇帝的新衣是经不起民众的考验的。 四、监控苦主电话违法吗? 据刘柳青及其亲人反映,她们的电话都遭到了监控。当然,这个情况,有关方面肯定是打死都不认账的。 有关法条规定:如果不是侦查犯罪的需要,监控公民的电话就是侵犯了公民的通信自由,妥妥的违法行为。 五、刘柳青有权利申请赔偿吗? 刘柳青遭无辜殴打并被“袭警”关押了十天,造成身心的巨大伤害。如果这是冤案的话,申请赔偿应该是必不可少的吧!后续治疗费和精神损失应该得到赔偿吧。 现在的情况是,刘柳青的家属多次找过有关部门,但有关部门一个“拖字诀”就将事情压了下来,并严格控制刘柳青将事情曝光。 因为在某些官员的眼里—— 黑暗只要假装不见,它就不存在;伤害只要选择遗忘,它就能消失;丑陋只要不去揭露,它就不会恶心人。 更让人们气愤的是,至今,作恶者从来就没有心怀忏悔地反省,诚意满满地修正,而是继续以伤害别人为乐,仍然披着圣衣兴风作恶。 唉,野百合尚且有春天。可刘柳青的春天在哪里? 如果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法律都不能悄无声息地保护那些不名一文的弱者,正义之光都不能敛声息语地普照那些心怀正念的良人。那么,这个世界,还会真正的充满阳光吗? 如果政法教育整顿连这样的事儿都可以视而不见,那这样的整顿还有意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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