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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农家女起诉顶替者,也要起诉那些助纣为虐的人

时间:2020-06-18 08:48:5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被冒名顶替上大学农家女起诉顶替者,也要起诉那些助纣为虐的人


2020年6月17日,山东聊城冠县农家女,被冒名顶替上大学的陈春秀,已经委托律师起诉冒名顶替者陈XX。陈春秀起诉冒名顶替自己上大学的陈XX,让陈XX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对于那些在2004年伪造陈春秀的户口簿、户口信息、自己当年的高考档案、准考证和其它有效证件的人,起诉中只字不提。
陈春秀这样的起诉,让很多涉案人成为漏网之鱼!
第一类漏网之鱼是陈春秀当年高中毕业的学校和山东理工大学。陈春秀当年就读高中三年级的学校是2004年,陈春秀高考分数成绩单送达的学校。又是陈春秀自己填写的高考档案的学校。顶替者伪造陈春秀的档案必须从该校见到陈春秀的原始档案之后,才能依照陈春秀的原始档案伪造复制成为顶替者陈ⅩⅩ的进入山东理工大学的合格档案。陈春秀当年的高中学校的部分老师向顶替者提供了伪造陈春秀档案的一切原始材料。陈春秀的高中学校的教师身上体现了人文法律上监守自盗。
同时,山东理工大学,对于顶替者成功顶替陈春秀进入山东理工大学学习有审查不严的失职责任。人文上有对这种现象,称为失职现象。
第二类漏网之鱼是伪造陈春秀的户口簿、户籍信息和身份证的人。没有公安系统内部人员向顶替者提供这些信息,顶替者不可能伪造成功陈春秀的户口簿、户籍信息和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当时警方有个别警察违法向顶替者陈XX提供陈春秀的信息,甚至于帮助顶替者伪造了以上有效证件。陈春秀起诉书漏掉了这类潜伏在警察中的犯罪分子。这部分警察在顶替者伪造被顶替者陈春秀户口簿、户籍证明、身份证和其它有效证件上“助纣为虐”“为虎作伥”。(中国人文文化对于这类人,称为助纣为虐,为虎作伥。这类公职人员,被称为奸佞。)
第三类漏鱼之鱼,在顶替者顶替事件中,身居主导地位的运筹帷幄之人。这个统帅指挥了伪造陈春秀身份证、户口簿、户籍信息和高考之后升入大学提取的档案资料。指挥着顶替者的亲戚向有伪造有关证件向陈春秀当年的高中学校老师和当地主管陈春秀户籍的警察行贿,拉拢相关工作人员下水,为伪造陈春秀的有关证件效力。
第四类漏网之鱼,顶替者陈XX与被顶替者陈春秀,既不在同一所高中读书,又是素不相识。这个物色陈春秀作为陈XX可以顶替的对象:这个物色者注意到顶替者陈XX与被顶替者陈春秀之间有一定的相似性。向顶替者的决策人推荐了陈春秀这个目标。这个充当物色者角色的人,类似于中国人文中的“皮条课”。如同《水浒传》中为西门庆与潘金莲奸情的中间“牵线人”王婆。没有王婆牵线搭桥,就不能有西门庆与潘金莲勾搭成奸,更不能出现武大郎被害。
陈春秀起诉冒名顶替者而不起诉以上这些人,会让他们成为漏网之鱼,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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