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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华强奸女童,普陀院强奸法律

时间:2020-06-18 20:09:01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风中劲草 - 小 + 大

王振华判了,却没有大快人心的感觉。

据悉,6月16日,上海普陀法院“依法不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猥亵儿童案,于17日当庭对被告人王振华、周燕芬作出判决,以猥亵儿童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振华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周燕芬有期徒刑4年。

2019年7月2日,时年57岁的新城控股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王振华因涉嫌猥亵一名9岁的女童,被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刑事拘留。

历时将近一年,一个称不上多么复杂的案子,判决结果才千呼万唤始出来。

受判决结果鼓舞,新城控股(上证代码601155)逆势拉升,盘尾一度大涨3.73%,最终报收32.23元,涨幅1.99%。

该股当日主力流入11608.31万元,主力流出10531.37万元,主力净流入1076.94万元。

从盘面上看,新城控股大约近期至少还有20%的涨幅。(不构成操作建议,盈亏自负)

而上证指数当日微涨0.14%,主力流入861.6亿元,主力流出938.3亿元,主力净流出76.75亿元。

在大盘净流出的情况下,黑店新城控股竟然逆势大涨,还有比这更为荒谬的事吗?只能呵呵了。

大A股有所谓“利空出尽是利好”的说法,即坏消息都放出来了,没有更坏的情况下,未来一段时期内看好股价。

王振华这一宣判结果,何止坏消息出尽,简直是利好消息有木有?才区区五年,更何况“保外就医”、“减刑”什么的以后还可以操作。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说:“资本来到世界,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诚然,韭菜才论对错,庄家只看输赢。人血馒头,只有趁热快吃,才有味道。

至于王某人被判五年是多是少,相信大家心里那架天平的砝码知道向哪偏。

若依《刑法修正案(十)》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对王某人来说,已算顶格判罚了。

若依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其判罚又太轻。

历时两天长达16个小时的庭审,最终认定王某人猥亵儿童罪成立。至于判罚是否适当,当然不适当!

反正有人说来福打了常威,现在有司把常威关了起来,你们还想怎么样?怎么着,嫌少?来呀,掌嘴。

这会儿,估计那个叫鲍什么明上市高管心中窃喜,罪大恶极王某人才判五年,他跟年满十四周岁的养女谈个不伦之恋,还不是芝麻绿豆大点事?

只是想对王某人说,面对一个9岁的幼女(不知道是不是N个),你丫还真下得去手,把一个你孙女辈的女童,糟蹋至下体撕裂,你特么躯壳里还有一点点人性吗?

没有对比就没有轻重,网上一个经典的说词是:一个掏鸟蛋的被判决了十年半,而造成9岁女孩阴道撕裂的竟然只是猥亵,不是强奸幼女,最后只判五年!

王振华强奸的是女童,普陀院强奸的是法律。

人在做,天在看。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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