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1-21 17:23:44 点击: 次 来源:风青杨时评 作者:风青杨 - 小 + 大
2018年以来,王雷(化名)欲与大二女生小菲(化名)谈恋爱被拒后,多次到小菲学校和家中纠缠。当年7月11日,王雷带着甩棍和水果刀进入小菲在河北农村的老家。肢体冲突中,王雷击伤小菲和她的父母。随后,父母和女儿3人合力,王雷死于混乱中。日前,小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现已取保候审,王新元和赵印芝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在看守所。王雷父亲表示,“杀人偿命,他是我的独苗。”(上游新闻) 面对一个多次威胁自己的人“深夜带刀入户”,一家三口应该怎样保护自己?是束手待毙还是奋力反击,相信多数人都会选择后者。 要知道持刀入室者是一名“警察多次出警,都没有抓到的身高1米8、身材魁梧、曾受过持续特殊训练且反侦察能力较强的人”,面对这样的人,一家三口两个老人一个女大学生,不倾尽全力怎么可能死里逃生。事实证明,即使全家三口一起抵抗,杀手仍然刺了父亲三刀、女儿一刀。如果小菲一家不激烈反抗,死的会是谁? 刑法有一个无限防卫权,属于正当防卫范畴。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 “对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点连检方也是认同的,尽管涞源县检方认为小菲父母为保护一家三口人生命安全杀死王雷,实属无奈,行为具有正当防卫性质,但涞源警方并不认可。 警方认为赵印芝未确认王雷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数刀砍其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故意性质。 奇怪的是,当地警方一方面在明知王雷对小菲一家的生命安全有重大威胁,但却“多次出警都没有抓到”,另一方面,在检方认为小菲一家属于正当防卫的情况下,警方却并未采纳检方的建议。 当地警方没有及时解决王雷的死缠烂打,已有不作为之嫌。在王雷被反杀之后,反过来要全面追究女孩一家的“罪行”,难道王雷真的有什么背景?还是当地警方在刻意保护谁? 王雷曾称,“小菲如果不和我谈恋爱,就让她一家不得安宁”。而事实上他也这么做了。之前有类似的新闻,因谈恋爱遭拒多次威胁后杀其全家的。在这种情况下,小菲和家人只有两种选择,要么选择依靠警方保护自己。但警方不可能派人24小时保护。而王雷的威胁又随时存在,到后来只能选择自保。试问作为一名普通人,还能有第三种选择吗?如果有,那就是坐以待毙。 和昆山龙哥案类似的是,采取防卫的都是弱者,而且都是在对方多次威胁和挑衅之后采取的防卫。而小菲一家人受到的威胁和骚扰时间更长,相比较昆山龙哥案的突发和随机性,小菲一家是遭到了长期的恐吓和刁难。如果当地警方在此之前控制住了王雷,这样的悲剧本是可以避免的。从这个角度来说,王雷如果之前被抓,相反他还是幸运的。 2012年《英中时报》报道,一名华裔父亲将切肉刀砍向对家人行凶的入室歹徒致其死亡,这位名叫王晓鹏的33岁华裔男子被验尸官认定为正当防卫,获无罪判决。法官表示,当时的严峻情形足已允许王晓鹏以刀防卫,保护自己和家人。验尸官说王晓鹏当时的自卫反应是“合适公正的”,“对于王先生一家来说,那是如此可怕痛苦的经历,我可以理解他们所受的身心创伤。” 风能进,雨能进,帝王将相不能进。公民的住宅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是法律明确赋予的权利。这种法律的精神就在于,家是一个人最后的堡垒。如果杀手带刀行凶入私宅,那么主人有保护自己生命的权利。法律不能对恶人过于宽容,对好人过于苛刻。 |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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