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12 14:31:10 点击: 次 来源:原创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 小 + 大
谈谈“依法” 作者:江苏徐州 孟宪达 我们常说“国有国法”,这句话是有法律支撑的。什么法律,乃宪法也。一个成年人,要对自己的言与行负责。其他的任何人或组织,能对你的言与行负责吗?就目前能看到的法律条款而言,还是没有的。 一个人的言与行,违不违法,只有法院才能认定,其他的任何人或组织,都不能认定是否违法。这就叫“国有国法”,“依法治国”,这就叫法有法规,不能越位。 一个人发表他的意见或见解,他就要承担由此而带来的后果。根据权利与责任的对应关系,你有发表意见或见解的权利,你就有责任来承担而带来的后果。 如此一来,这就有了一个“自我审查”意识。说什么?说不说?这是我的自由。为什么,这是因为我先进行了“自我审查”。从法理上讲,自己已有了承担法律后果的“心里准备”。 如此一来,这就有了一个“外部审查”机制。这个机制的“所有权”只能属于法院。 一个人站在窗前,两个人站在窗前,三个人站在窗前,同样是看景,三个的表述各不相同,这就是一个立体的景,全面的景。看的人越多,景的立体性越强,越接近景的本质,景的真相。 |
责任编辑: |
上一篇:谈谈“情操”(2-1)
共有 0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