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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私放法院查封车辆,权力“地盘主义”当休矣

时间:2020-09-20 09:47:3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李蓬国 - 小 + 大

海关私放法院查封车辆,权力“地盘主义”当休矣
 
9月14日,澎湃新闻刊发《大连海关私放法院查封的36辆凌志,债权人索赔16年无果》报道,引发关注。当天,大连海关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关注到澎湃新闻的报道,大连海关党委高度重视,将在此前已启动赔偿工作基础上,实事求是、积极推进,依法依规履行赔偿义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感谢媒体和社会对大连海关工作的监督与关注。(9月15日澎湃新闻)
    大连海关居然私放法院查封的车辆,居然直到16年后舆论曝光才恍然“高度重视”,毫无诚意可言,不过是一出讽刺剧罢了。
    2003年将自己自有资金合计近千万元借给另一商人李长斌。后来李长斌因为涉嫌犯罪被判刑,柳忠山知悉后采取司法手段,在向法院起诉追还借款的同时申请诉讼保全。获准后,大连中院将李长斌名下的汽车贸易公司存放在大连保税区海关(经机构改革后撤销,职能转至大连海关派驻机构)的一批高档进口轿车予以查封,以确保胜诉后的执行。
    然而,令人没想到的是,被法院查封的36台车辆未经法院解封,居然被大连保税区海关放走,案外人提走了全部车辆,导致柳忠山赢了官司,却无财产可执行。
    大连海关从一开始就非常清楚,存放在它那里的总价值高达近千万的36辆价高档汽车已被法院查封,在法院解封前,绝对不能私自放走。可是,该海关还是让案外人把这些车提走了,而且是从查封的当天开始就放行。由此可见,大连海关私放查封车辆,不存在任何不知情或误会的情节,它们就是明知故犯,视法院和法律为无物。
    此后,大连市中院曾多次致函大连保税区海关要求追回查封车辆,一直未果。2007年11月9日,大连中院作出裁定,大连保税区海关在36台被提走轿车范围内,向柳忠山等申请执行人承担赔偿责任。可是,大连海关相关人员认为“法院查封错了”。
    虽然法院认定了大连保税区海关承担相应赔偿,至今过去16年,柳忠山仍未获得相应的赔偿。2020年9月9日,柳忠山委托他人再次致电大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案件确实还在大连中院至今未执行,“也没有承办人了,在档案室里放着”。
    法院查封的车辆,涉事海关不仅敢于私自放走,还敢于不按法院裁定承担赔偿,甚至随意定性,认为法院“查封错了”,难道不荒唐吗?涉事海关的所作所为,可以理解为权力“地盘主义”的表现。在一些地方部门,掌权者心中没有敬畏和原则,眼中没有法律和正义,他们信奉的是“我的地盘我做主”,以为可以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为所欲为。
    在该事件中,法院明确反对涉事海关的做法,并且多次致函要求追回查封车辆,并且裁定涉事海关承担赔偿责任,无疑是值得肯定的。可是,债权人为了追回巨额财产,已经与法院打了十六年的交道,但案件也只是停留在“纸面执行”阶段罢了。法院虽然判了案,却不设法执行,这种“纸面正义”又有多大意义呢?从某种程度上讲,这种消极做法又何尝不是对权力“地盘主义”的妥协和纵容呢?
    该事件被媒体曝光后,大连海关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关注到澎湃新闻的报道,大连海关党委高度重视,将在此前已启动赔偿工作基础上,实事求是、积极推进,依法依规履行赔偿义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感谢媒体和社会对大连海关工作的监督与关注。”
    大连海关私放查封车辆,十六年都未曾“高度重视”,不认真解决,只有等到媒体曝光才恍然大悟,想起要“高度重视”,这既是对舆论监督的讽刺,也是对群众智商的羞辱。至于“在已经启动赔偿工作的基础上”,更是无稽之谈。如果该海关曾经认真想过要承担赔偿责任,又何必用十六年的时间来“启动赔偿工作”呢?如果连“启动赔偿”都要十六年,那么,真要“兑现赔偿”,岂不还得等六十年?
    权力“地盘主义”当休矣,别让它继续蹂躏法律尊严和群众智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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