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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籍可以想改就改吗

时间:2021-04-30 18:07:16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宋阳标 - 小 + 大

国籍可以想改就改吗


一个新加坡人,通过购买了一个云南农村的户籍信息,成功获得了中国的合法身份,并且用此身份到处招摇撞骗,在中国境内实施多起诈骗行为,获取超千万的利益。在受害者报警要查找他时,他就恢复了新加坡人身份,让受害者无处伸冤。
这不是编故事,这是活生生的案件,受害者数年没有任何办法追索被诈骗的钱物,而骗子却在中国娶了娇妻,生了孩子,靠诈骗来的钱财骄奢淫逸。
李恩林,一个皮肤黝黑、个子不高的南方口音男子,如果不是因为实施诈骗行为漏了马脚,没有人怀疑他是一个云南人。
李恩林,原名Eldric Ko ,新加坡人。2010年在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盈江县,通过当地警方,采取非法手段,购得当地人李恩林户籍身份一套,成功将自己的个人信息录入公安户籍系统,取代了原户籍主人李恩林。
从此,这个新加坡人Eldric Ko 摇身一变,变成了云南的一位粮农。在通过非法手段,取得中国合法身份后,Eldric Ko利用李恩林的身份开始在中国招摇撞骗。
约在2012年,假冒的李恩林使用假的云南身份,通过在江苏泗阳购买商品房的途径,将原云南户籍迁移到江苏,成功洗白身份。在洗白身份后,他采取和别人合作生意的方式,通过非法手段诈骗合伙人近千万资金,造成合伙人工厂损失超过两千万。
 在合伙人通过司法手段追讨自己的损失时,意外发现,这个李恩林根本就是一个假冒的身份,合伙人千辛万苦找到盈江县打听才知道,李恩林是假冒的。原真实的李恩林已经离开户籍地,到外地当上门女婿去了,且真李恩林疑似已经改了姓名。
假冒的李恩林利用冒名顶替的身份,在一家银行办理了50万额度的信用卡,用此信用卡在澳门疯狂刷码赌博,在欠下巨额赌债后,继续使用诈骗的手段,将他人合法房屋卖出,用以抵消赌债。
中国对外来移民控制一向严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第七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第八条: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Eldric Ko既非中国人的近亲属,也不是定居在中国的,而且为诈骗钱财入境,也算不上正当理由,且同时保有新加坡护照,进出中国都使用新加坡身份。这种人的存在,是对中国法制的挑战。
而Eldric Ko非法持有的李恩林身份信息自2018年就未在使用,但是他实施的诈骗行为导致江苏泗阳多家企业、个人受到的损失却丝毫没有挽回。在受害者寻至其妻子所居住的成都某小区时,其妻拒不开门,而目前的法律对李恩林却无能为力。假李恩林,真Eldric Ko早不知道逃往何处去了,公安机关无法依据“李恩林”的犯罪行为去抓捕Eldric Ko。只有把云南公安贩卖国籍的问题查清楚,才有可能对这个Eldric Ko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情况紧急,这个Eldric Ko可能利用新加坡护照逃之夭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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