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9-17 14:36:2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城管狠摔老人:不是执法,而是作恶! 这是一段人神共愤的视频,这是一段天怒人怨的视频。 面对这段视频,每一个善良的人,每一个正直的人,都会拍案而起。 老人与幼儿,是人类社会中最为柔弱的群体,也是最需关爱的群体,所以,孟子早就说过,“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视频中的这位老人,身材偻佝,步履蹒跚,已经到了颐养天年的年纪,可老人却在一大早出门卖菜; 生活所迫也好,业余爱好也罢,不论从哪个角度讲,这都是一位自食其力的老人,也是一位值得尊重的老人。 这样的老人需要什么? 在她力不从心的时候,旁人能够助一臂之力;如果不愿帮忙,那也别去打扰;仅此而已。 可老人,遭遇了什么? 视频很短,前因看不到,但可以推测出来:大概在老人摆摊的时候,遇到了城管的驱逐。 每一座城市都需要管理,这一点没人反对,但城管所有的执法,都应当有一个前提——合乎理法。 一个老太太,清晨五点多的时候在街边摆个摊子卖点蔬菜,占道了吗?扰民了吗? 都没有! 五点多钟,城市的日常生活仍未开始,何谈占道与扰民? 退一步说,就算老人在不该摆摊的区域摆了摊,在城管来后,老人不已收拾东西走了吗? 城管为什么不依不饶?为什么要抢夺老人物品? 这么做,与土匪何异? 更让人毛骨悚然的是,在老人坐在后备厢时,城管竟然直接抓起老人狠摔在地! 那是老人家啊,骨质疏松的老人家啊,平时自己摔一跤都可能骨折的老人家啊; 一下子被城管凌空摔下,不只会骨折,还有可能伤到内脏。 更令人担忧的是,老人被摔下来时,脖子扭到了,脊椎很可能受伤; 脊椎受伤,是会导致瘫痪的! 这个狠摔老人的城管,简直比畜牲还恶毒! 对于此事,当地警方反应很快,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凌晨,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发布通报: 违法行为人吴某(男,小海街道城管协管员)在管理流动摊贩的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女)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决定对吴某的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这一处罚,太轻太轻了。 吴某狠摔老人,已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了;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当地警方应当立案,追究吴某的刑事责任。 狠摔老人,吴某理当受到严惩,与此同时,更应当深究吴某这一行径背后的原因:他为什么敢狠摔老人?他为什么要狠摔老人? 先来听一段讲话:“有的地方公安不为成功找办法,只他妈为失败找理由,岁数大的不能打,这个糖尿病的、高血压的、孕妇等等不能打,我告诉你,必须打往死里打,死了我负责,括号,不能让他死在监狱里,死在监狱里,那么事也大了。派四个大夫八个护士给我看十天,必须把这些人都拘了,拘十天之后都写了保证书、悔过书,效果非常好。第一必须打,第二不能死在监狱里,死在监狱里,那你得考虑公安,公安本身就非常怕这事。完了你最后又死在这,这很麻烦。” 这段令人目瞪口呆、胆战心惊的讲话,出自原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信访局局长董仕民,他被举报是在二零一九年八月十九日举行的一次信访会议上说的。 试想一下,若是董仕民的下属打伤人,下属有责任,董仕民岂不更有责任? 二零零八年,湖北天门发生过一起城管打死人事件。 一群城管执法时打人,时任天门市水利建筑公司总经理魏文华和该公司党支部书记王述堂恰好驾车路过,魏文华拿出手机拍照。不料,魏文华的手机被抢走,本人也被打死。 警方在侦查该案时,审问了诸多城管队员,城管队员的交代让人不寒而栗: 城管队员范某某在讯问笔录中是这么说的,“局领导在会上明确说了,出去就要搞赢,搞不赢我们不要回去,搞伤了领导摆平,搞死了领导负责”; 城管队员胡某学在讯问笔录中是这么说的,说“对不服从管理的人拳打脚踢,用齐某某(时任天门市城管局局长)的话说,是‘用粗暴对待野蛮’。我们平时执法带队的领导要么带头动手打人,要么发号施令,我们动手。齐局长经常开会跟我们说,‘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只要不把人打死,不要怕他们’”; 不少城管队员是这么交代的,“城管工作就是要打”,“学习黄冈经验,打出城管威风”,“打赢了回来表扬,打输了回来批评”; …… 有这样的上司,城管队员打死人又有什么意外的? 具体到吴某,平时有人要求他打人吗?平时有人逼迫他打人吗? 这一点,该好好查查。 狠摔老人,吴某自当严惩不贷,对于他的上司,更要追究领导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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