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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籍男子捐款4300万被街道转走反被判“补捐2855万”,幕后真相曝光!

时间:2021-09-29 19:09:4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美籍男子捐款4300万被街道转走反被判“补捐2855万”,幕后真相曝光!
 
近日,一则消息的曝光引发争议。
山东烟台常德捐4300万元对其老家农村进行扶贫,说好和街道共同管理的钱却被街道私刻公章私自转走。常德随后向法院起诉山东烟台市宁海街道办,要求其退回被划走的款项,却被法院判输了官司。诉讼期间,宁海街道办新牟里村委会反而向法院起诉常德,要求其支付“承诺捐款”的不足部分2855万元。常德再次输了官司,被逼出走海外,其房产却被法院封存拍卖,还被列为失信人成为“老赖”。
这则信息一经曝光后,一出现代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就跃然纸上。街道办乱整、法院枉法,村民不知感恩的形象被深入人心。而常德先生则作为受害人的形象,博得了网友广泛的同情。
有网友评论称,“4300万换来一场官司,太奇葩了。赤裸裸明目张胆的抢劫!好人心寒,以后谁还敢捐款?揪出蛀虫!!不要让好心人寒心!!!!想为家乡做好事,一定不要把钱交给别人管!”
还有网友评论称,“不管怎么说,把自己的钱拿来回报社会,别说图个名,现在都弄成个罪名,真的让人寒心,有这么一个反面教训在这儿,让社会上爱心人士还怎敢献出爱心?”
那么,这起事件背后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这4300万是因何原因捐的?
老百姓为什么会这么没良心?
街道办为什么会这么操作?
法院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判决?

要厘清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需要从常德这个人的父亲常宗琳开始说起。
常宗琳,前烟台新牟里村党支部书记,在他任职期间,新牟里村建立了一个叫做【新牟国际】村办集体企业。在村民们共同的努力之下,【新牟国际】发展的很快,曾一度有着“中国北方海运第一企业”的称号。
1988年,【新牟国际】收购了身为国企的牟平毛纺厂,经过几番改制之后成立了现在的【新潮实业】。改制后的【新潮实业】有三个股东,分别是【新牟国际】、【烟台全州海洋运输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常宗琳)和【牟平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1996年,随着市场的变化,【新潮实业】的价值连番暴涨,于是在股市大浪潮的环境下,【新潮实业】成了烟台市的规范化股份制试点企业,实现了上市。
这时候,作为利益既得者的村民们,成为了理论上的富裕人士,他们都异常感谢常宗琳这个带领大家发家致富奔小康的领航人。
但2008年,一家突然冒出来的叫【东润投资】的企业,收购了原本在常宗琳和数位【新牟国际】高管掌控下的【烟台全州海洋运输公司】。随即,2008年5月,又是这家【东润投资】用3000多万的价格,收购了【新牟集团】所有的【新潮实业】的股权,一跃成为了【新潮集团】的控股方。
于是,新牟里村的村民一夜之间就失去了【新潮集团】这个会下金蛋的鸡,只留下了一个【新牟国际】的空架子。
这起股权转让事件,引发村民们不满并长时间上访。
那么,这个【东润投资】的控制人是谁呢?【东润投资】的股东全部都是常宗琳的家人以及【新牟国际】的高管。
就这样,一套“风骚”的资本运作后,常宗琳等人,用不到4000万的投入,瓜分了这个价值数十亿集体企业的所有价值。
当时,不止一家媒体觉得这事儿不对劲,以《村支书摇身变成实际控制人,新潮实业“大非”转让后文章》的评论文章,对此事提出诸多质疑。
文章质疑称,“【东润投资】为什么只花了3000多万,就能控股新潮实业这么一家总资产30多亿,净资产13~14亿元的上市公司?这一股权转让说到底就是以超低价把原来由集体控股企业改为村支书的家族企业,理应有个说法。”

2009年,常宗琳不幸因病去世,留下了巨额资产。常宗琳生前遗嘱,其持有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公司”) 51%股权,由其儿子常德及姐妹继承,并留下遗愿希望拿出部分钱款成立扶贫基金。
2011年2月,常德向东润公司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将其继承的股权的15.92%收益,成立“常宗琳福利基金”,用于改善新牟里村民生活和福利救济。
而另一头,因新牟里村民数年来的持续上访,让当地官员十分头疼。
2013年5月23日,常德与宁海街道办签订委托《协议书》,约定在中国银行烟台分行开立A、B共管账户,用于设立“常宗琳基金会”。随后,常德将其4291余万元捐款转入A账户,而B账户承诺的资金,一直没有到账。
或许是因为村民数年来的持续集体上访给宁海街道办造成了极大的压力,A账户资金到账后,街道办将双方共管账户中的捐赠款项人民币本金和利息4300万余元,转出至新牟里村委会处。随即,村委会以现金形式向新牟里村民发放。
2015年1月,常德以“街道办私自转走资金”为由,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街道办返还这笔捐赠资金。但烟台市中院作出的判决书认定,街道办从共管帐户将涉案款项划出交给村委会的行为不违约,不属于违约行为,驳回了常德的诉讼请求。
常德不服,向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山东省高院同样认为,宁海街道办从共管账户划出的款项转交给新牟里村委会,分配给新牟里村村民,并不违反协议书的约定,也驳回了常德先生的上诉。
2015年6月,常德迎来了新牟里村委会的反诉。新牟里村委会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常德支付其“承诺捐款”的不足部分2855万元及其利息。其诉讼理由是,常德因东润公司支付的股票成本9200万元,在征收“个人所得税”后,应该再依据其承诺按照比例捐赠。
2017年4月,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支持了村委会的诉求,认为村委会与常德的承诺捐赠事宜属于有效的“无名合同”,判决常德支付新牟里村委会2855余万元的“欠款”。
最后,常德因被“逼捐”2855万元的案件缠身,离开国内。后在法院申请执行阶段,常德被烟台市中院人民法院列为失信人员名单,除了其名下在烟台市一套房产被查封和拍卖外,他还背负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罪名。

回到之前的话题。
常德为什么要捐赠4300万成立扶贫基金?
常德的父亲常宗琳曾是村支书,村办集体企业的掌门人。随着企业发展越来越大,通过资产运作,化公为私,花4000万将价值数十亿的集体上市企业改成自己的家族企业,搞的村民四处上访。
常宗琳发家致富走上人生巅峰,送常德出国留学,还拿了美国国籍。结果常宗琳病故后,家庭内部为了钱内斗,大打出手。村民则为了自己的合法权利,年年上访。
常宗琳临死前或许是觉得愧对村民,希望拿出部分钱款成立扶贫基金。于是常德秉承父亲遗愿,承诺将其继承的股权的15.92%收益,成立“常宗琳福利基金”,用于改善新牟里村民生活和福利救济。
街道办为什么会这么操作?
在村民持续数年的信访中,街道办自然明白当初村民权益受到侵害的问题,对这个历史遗留问题,并不是街道办能解决处理得了的。为了安抚村民们的情绪,为了缓解村民们信访所带来的压力,街道办在收到第一笔捐赠款后,直接将这笔钱转给村委会,以现金的形式分配给村民了。
村民们是白眼狼吗?
一个价值30亿的上市企业,村集体是占有很大股份的。结果,经过一番骚操作后,以二十九分之一的价格就被转让出去了,这种严重侵害村民权益的事情,村民自然不答应,持续数年上访后,无果。好在常宗琳临死前良心发现,要求其子成立扶贫基金用于改善新牟里村民生活和福利救济。常德的股份有一部分是已经承诺给村民的,他把所有的股份卖了(包括已经承诺给村民的那一部分),但是又没把钱给人家,所以才会起诉他。
法院判决合理吗?
这4300万的捐赠,这个钱是承诺用给村民,实际上这笔钱也确实给村民了,哪怕你没有同意,但这笔钱也是按照你之前的思路走的。所以无论是从维稳的角度,还是法律的程序上,没什么大的问题。
资本家侵吞集体资产,吐出块骨头,就成大善人了?村民的权益被侵吞反而成不懂感恩的蛇了?
我最后要强调的是,稳定压倒一切。而有法律和制度能保障每一个普通群众的合法权益,让每一个普通群众能切身感受到法治社会的公平和正义,是稳定压倒一切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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