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23 18:09:31 点击: 次 来源:陆火Media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湖南永州一拆迁队人员戴“警察”头盔,使用警械,强拆时高压水枪驱赶村民 近日,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村民蒋满金反映,2021年11月10日,他的一栋房屋遭到了当地拆迁队的违法强拆。 蒋满金介绍,他房屋所在的土地,多年前被政府征收。2019年3月,蒋满金与冷水滩区凤凰办事处签订了一份协议。 但据蒋满金本人称,“当时,办事处工作人员引导蒋满金在房屋征收合同尾页签字,其余页码,没有见到相应的文本,连具体的甲方及征收单位都没有看到。” 此外,蒋满金还说,当时,办事处工作人员承诺“签字后十天左右,支付征收款127.2万元”,但几个月后,仍旧没收到征收款。 蒋满金委托了律师,向凤凰办事处发送律师函,但是没有回应。 2021年5月,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又给蒋满金下达了房屋补偿告知书,以59.89万余元的价格征收了相关房屋。 蒋满金接到告知书后,依法向冷水滩区自然资源局提出了听证。蒋满金说,至今,自然资源局没有作出房屋补偿决定书。 2021年6月,自然资源局将127.2万元打到蒋满金的银行账户上,“这个钱怎么又突然来了?没有和相关部门达成协议的情况下,这个钱不敢收。马上报警,又到银行,要求退还给打款账户,但是没有成功。” 随后,蒋满金家人收集了相关证据,以证明自己没有“非法所得”,“如果要拆我们的房子,一定要达成一致,而不是单方面的打款。” 根据蒋满金讲述,11月10日,永州振远保安公司到达现场实施拆迁,遭到他们一家人抵制。现场拆迁人员“不顾蒋满金一家人死活”,用高压水枪进行驱赶。 此外,蒋满金还称,永州振远保安公司违法使用了有“特警”“警察”字样的警用器械,包括盾牌、头盔等。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才可以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警械;拆迁公司不是执法机关,不得配备和使用警械。 蒋满金认为,永州振远保安公司拆迁人员头戴“警察”头盔,手持“特警”盾牌,公然违反有关警用器械的使用规定,严重破坏了永州人民警察的形象。 蒋满金认为,拆迁队进行拆迁时,没有取得任何符合强拆标准的法律依据,没有法院强制拆迁的裁定,这是一起典型的违法强拆事件。 事发当天,就永州振远保安公司相关人员涉嫌违法强拆、违法使用警械的行为,蒋满金家属已向永州市公安局进行报案;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就此事尚未回复。 蒋满金说,事发当天,房屋已经被强制拆除,所有的个人财物都埋在废墟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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