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发帖 |  手机版| 登陆 | 注册 | 留言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瞭望 > 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社会瞭望 > 文章

从“城管”群抢老人甘蔗事件,看人与畜的距离

时间:2021-12-09 19:47:2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从“城管”群抢老人甘蔗事件,看人与畜的距离


在朋友圈看到南通城管群抢老人甘蔗的视频,我没有转发,因为我“被迫”对视频的真实性存疑。打人,扔人,抢劫,砸摊······城管的恶与坏自然早已家喻户晓,罄竹难书,但数10人于光天化日之下,在大街上明目张胆的横抢硬夺一个老人的甘蔗,我还是不敢贸然相信。
一根甘蔗值多少钱?这么多个城管里难道没有一个好人吗?他们嘻嘻哈哈,大大方方,如探囊取物,如公平买卖,又如蝗虫过境,如饿狼扑食,如食人鱼分尸,瞬间就将老人的一捆甘蔗分个精光,怎么看也不像是在“执法”?
不能排除某个城管因为入党或者转正,买下老人的甘蔗请同事们大快朵颐的可能,至于结尾老人的哭声,或许是视频发布者加的配音,又或者是老人被城管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慷慨义买的行为感动得哭了。
我这么想过,虽然自己也知道这是在自欺欺人。我怕担了“传谣”的罪名。昨晚我转了另一个“3城管‘痛打’一卖冰糖葫芦小伙”的视频,但被屏了。大概是视频里“xxx好、xxx好”的配歌过于雄壮有力了。
今天,群抢事件的官方回应来了,曰,是一批镇政府购买的外聘人员干的。想说明什么呢?和政府无关?不算城管?临时工不顶用了,用“外来保安”新名词了?
据笔者所知,现在的城管、协警都是职能部门主持招聘,然后再与社会上的保安公司一一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那么,这类人员的所作所为就能和聘用的职能部门脱开关系了吗?那么,他们有执法,或者相助执法的权力吗?那么,他们算什么人员、行为呢?流氓无产者?个人行为?那么,允许人民群众对他们的这种“土匪强盗”行径采取拍闷砖、上打狗棍等见义勇为的正义行动吗?
只有三岁小孩才会听信你们这张碧嘴。这伙人就是城管市容工作人员!这伙人作的恶就是你们的恶!这伙人犯的罪就是你们的罪!
世界上有两种人,一种人是自己吃的苦遭的罪,不希望别人再去遭受,另一种是自己的苦难,要加倍地施行于其他无辜者的身上。前者是正常人,后者禽兽不如。
毋庸置疑,这伙人是一群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可怜虫。他们既无好父母,又无谋生的手艺,还缺乏吃苦耐劳的品质,除了充“人头”的营生,适合他们的工作实在是少之又少。是他们羡慕嫉妒憎恨一切光明正大、勤劳肯干的普通劳动者吗?因为不能,所以仇视?
他们就不能想想被他打、被他抢的老人可能就是生他养他的父母吗?对。城管还真无法欺负到像笔者这样足不出户的码字人。他们的父母被另一伙城管欺负的可能性很大。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底层互害”吗?
专向老人、妇女、弱者下手,这是强盗不能为、鬼子不屑为、畜生不得己时才偶尔为之的人神共愤的大恶行!这伙人做起来怎么就如此行云流水、豪气冲天呢?人和畜的转化到底需要多少时间?他们之间的距离又有多远?
难道就换一身皮的时间、隔着一身皮的距离?或许,仅一个红套子、戴套子的距离和时间!
我泪眼问苍天,苍天也泪眼。
责任编辑:
觉得这个帖子好,那就赞赏鼓励一下小编吧!
赞赏
取消

感谢您对人民之声网的支持!

扫码支持
谢谢您的支持!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赞赏哦

上一篇:古有卖炭翁,今有卖甘蔗老人……

下一篇:老人卖甘蔗的为了生活,城管抢甘蔗是为了工作?

发表评论提示:欢迎网友积极发表您的真知灼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用户名密码 匿名 匿名发表 验证码
  共有 0 条评论
 |   QQ:1195527324  |  QQ群:743026760  |  人民之声网  |  联系电话:13775848088  |  投稿邮箱:119552732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