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1-13 16:48:24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欲盖弥彰的金域声明与语焉不详的警方通报 01 2022年1月12日上午,河南许昌市公安局的一则通报在网上被刷屏,通报称,经公安机关调查,郑州金域临床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区域负责人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禹州市公安局于1月10日,对张某东以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通报出来后,网上各种猜测满天飞,甚至有人说是为了利益“故意投毒”。 针对网上的各种猜测与评论,金域公司发了两则声明。 第二则声明,我看了直想笑,从来没看到哪家公司的负责人进去以后发的声明如此的理直气壮,如此的大气磅礴,如此的强词夺理。 那架势,感觉是公安机关冤枉了张某东。 先看声明的第一段第一句,“关于河南省许昌市公安部门通报郑州金域一员工涉嫌违法一事” 涉嫌违法?人家许昌公安的通报上明明说张某东涉嫌刑事犯罪了,可是在金域公司这里却成了涉嫌违法,违法与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好吗!犯罪可是要坐牢的! 还有,张某东可不是声明上说的普通一员工,而是区域负责人! 后面的声明更搞笑了:对网络上出现的“主动传播病毒”“丢失样本”“伪造数据”“瞒报数据”等传言,经公司调查,不存在上述情况。 这里容我再大笑三声,这里,我想给金域公司普一下法:是否存在那些情况,一切以警方的调查结论为准,你们说不存在就不存在了?那还要警察干什么?再说了,如果没有铁一般的事实与证据,哪个犯罪分子会老老实实承认自己犯罪了? 这段声明,金域公司完全就是避重就轻与偷换概念 笑完之后,我们接着看声明的第二段,这段意思是1月2日至9日间,张某东在禹州时的工作都是在当地卫健部门的安排下开展的,一切都是按流程来的。 可是,警方立案侦查的应该是疫情发生以来所有事情,与张某东那几天在禹州如何的做的事情有啥关系。 这段声明就是牛头不对马嘴。 再看第三段,这段完全就是为歌功颂德,死命地往自己脸上贴金,什么“以守护人民健康为已任”“严守质量、安全底线”“严格遵守包括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警方的通报上明明说的是“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如果真如你们所说的那么美好那么高大上,警方为啥刑事立案侦查? 声明最后一段就有点威胁的味道了,那张牙舞爪的姿势与上市公司的身份很不搭。 总之,整个声明可以用一个四个字来形容:欲盖弥彰。 张某东涉嫌犯罪的案件还在侦查过程中,结果还没出来呢,金域公司就迫不及待跳出来发声明全盘否认,搞得好象警方冤枉了他们似的,难道警方通报的“张某东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也是造谣?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上市公司,金域公司这个时候正确的做法是,表情凝重地走出来,然后真诚地在公众面前痛心疾首地道歉,必要时,可以挤几滴鳄鱼泪出来,先有一个真诚的认错道歉的态度还是很有必要的。 金域公司的公关能力与公关意识,让人禁不住无语凝噎。 不过也可能是人家一向横蛮与财大气粗惯了,毕竟这家公司背后站着一干说出来吓死人的大佬。 02 金域医学是受益于新冠疫情的大量医学检测公司的典型代表,三季报显示,其在新冠检测上大赚33.6亿元。 郑州金域是金域集团下属公司之一,是河南省最大的第三方医学检测机构,目前有600多人的检测队伍,有300多台仪器设备,可以实现24小时人机不间断检测,拥有每天检测20多万管的服务能力,按照10:1的混检比例,可筛检200多万人份。 之所以传言满天飞,除了事关老百姓的身体健康外,也与语焉不详的警方通报有关,通常情况,警方的通报会把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打上去,可是对如此重大的涉及公共事件的案件,警方的通报上居然没有提及张某东涉嫌的罪名,就一句“实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也难怪网民会浮想联翩。 我猜测,张某东涉嫌的罪名可能是妨碍传染病防治罪,触犯的是《刑法》第三百三十条,指的是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此之前,河南省公安厅于1月10日通报了11起涉及疫情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因为涉及疫情防控违法犯罪,11人被刑事立案侦查,5人受到行政处罚。 最后,再友情提醒一下金域公司,一个案子一旦进入刑事程序,你们就没有话语权了,张某东是否涉嫌犯罪,一切以警方的侦查结果为准而不是你们自己的调查结论。 在警方侦查结果没出来之前,先别急着摆出一副被冤枉的无辜样。 不传谣不造谣,除了广大网友以外,这话也适用金域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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