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09 21:40:31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杨某侠是小花梅?事关丰县“铁链女”的第三份通报疑点重重! 万众瞩目中,事关丰县“铁链女”的第三份通报问世了。 通报不短,关键之处有以下几点: 一、杨某侠实际上是云南姑娘小花梅; 二、小花梅一九九六年就已表现出言语行为异常; 三、小花梅由同村人桑某某带至江苏; 四、桑某某将小花梅带至东海县后小花梅走失,当时未报警,也未告知小花梅家人。 假设这四点皆是事实,那么问题来了—— 小花梅是一个人真正的名字吗?这个名字就是户籍资料中的人名吗?小花梅就姓小名花梅吗?如果小花梅就是户籍资料上的名字,那么她的出生日期是哪一天?为什么不同时公布? 现代科技中,用于身份鉴定最核心最可靠的技术是DNA,如果杨某侠的基因与小花梅双亲的基因完全吻合,那么可以断定杨某侠即为小花梅;可通报中说了,“警方通过查阅户籍底册,组织亚谷村村干部及村民比对照片、口音,确定杨某侠原名为小花梅(父母已故)”,仅仅通报对比照片与口音就确实杨某侠为小花梅,可靠度有几分?如果照片与口音可以作为确定身份的凭证,为什么杨某侠不是失踪多年的李莹?从照片来看,李莹与杨某侠异常相似。 DNA不仅可以进行亲子鉴定,还可以进行亲缘鉴定,虽说小花梅的双亲已经不在人世,难道小花梅是独生子女,连兄弟姐妹也没有?就算她是独生子女,难道她的双亲也是独生子女,她连叔叔姑姑舅舅姨妈也没有? 这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吗? 既然有,为什么不用亲属的基因进行亲缘鉴定而只是根据口音、照片下结论?谁能保证,以口音与照片为依据得出的结论就一定是正确的? 所谓“言语行为异常”,是一个非常主观的说法,何谓“异常”?判断标准是什么?在医学上,鉴定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是否异常是有严格的标准与程序的,仅仅依据“小花梅的亲属和同村村民回忆”就得出“言语行为异常”的结论并无说服力。 至于桑某某称“当年她是受小花梅母亲所托,带小花梅到江苏治病并找个好人家嫁了”更是荒谬不堪。 从常理来讲,看病是大事,要出钱要出力要费尽心思,除了至亲,没人会带人去看病。可桑某某不仅答应了,还将小花梅从云南带到了江苏,难道桑某某是活雷锋?如果桑某某真是活雷锋,为什么桑某某既未帮小花梅把病治好也未帮小花梅真正找个好人家? 从古至今,儿女婚姻都是父母的心头大事,真要谈婚论嫁,父母不仅要看对方的人品、家境,还要托人打听对方的祖上十八代,以便真正找到踏实可靠的好人家; 是的,对待儿女婚姻,中国的父母就是如此谨慎小心; 直接让邻居将女儿带走从此不闻不问,天下有这样的父母吗? 浏览通报,所谓“带走看病找个好人家嫁人”只是桑某某的一面之词,而一面之词从来都是不可信的;在司法上,这叫“孤证不立”。 况且,“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桑某某既已带走小花梅,就要对小花梅本人及她的父母有个交代,可又桑某某呢,在小花梅走失之后,既不报警,亦不通知小花梅的父母,这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事情吗? 俗话早就说过了,“事出反常民必有妖”! 既有“妖”,就该揪出来。 这个社会上,每一个人都是自由的,都是有人格尊严的,就算杨某侠真是走失的,就算杨某侠真是董家“捡”来的,董家又有什么权利限制杨某侠的人身自由并且将其当作生育工具并且加以虐待? 丰县“铁链女”一事已击穿了整个社会的底线,而要查清整个事件,首先就要查清杨某侠的真实身份——她的名字、她的年龄、她的籍贯、她的父母、她的兄弟姐妹…… 这一切,才是调查整起事件的“原点”,从原点出发,才能继续追查下去,才能搞清楚杨某侠是怎么落进董某民手里的…… 通报中也说了,“后续调查情况将适时公布”,那就拭目以待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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