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23 14:53:20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丰县的路,被“丰具”封了 恕我寡闻,以前对丰县真的没啥印象。没想到以这样的方式知道了这个地方。 因为邓玉娇事件,知道了湖北恩施的巴东;因为铁链女事件,知道了江苏徐州的丰县。 人民徐州人民管,人民丰县人民建。这不,还没出正月十五,丰县就开始对县道301(欢首线)实施封闭施工了,而且一封就封到6月30日。也就是说,6月30日之前,县道301欢首线整个路段是禁止通行的。 2月21日,星际文化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叶静子发了一条微博: 2月15号丰县的路都给封了。看来大家的关注已经给到当地压力了,但我们希望看到的是解决事情的方法……既然已经是默认了的事实,想办法彻底解决问题吧…… 叶静子的微博下面附了一则《关于实施丰县济徐高速公路顺河互通连接线(X301)建设工程施工路段全幅封闭延期的公告》。 上面的封路施工公告是有法律依据的:依据公路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 公路法是为了加强公路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路事业的发展的。按照公路法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路上非法设卡、收费、罚款和拦截车辆。 但法律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并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决定由公路管理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行使公路行政管理职责。 丰县的公路管理机构是丰县交通运输局,所以,发布“对县道301(欢首线)实施封闭施工”、“交通限制路段全线禁止通行”公告的两家单位里,排在前面的就是丰县交通运输局,这没毛病。 但丰县交通运输局所盖公章却不规范。 公告,是指政府、团体对重大事件当众正式公布或者公开宣告、宣布。丰县的封路公告属于联合行文,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GB/T 9704-2012)规定,发文机关印章应当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 丰县交通运输局所盖公章显然不符合“端正”的要求,也没按规定“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公章往左下方倾斜严重,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时位置偏左,“丰”字在章里,“局”字在章外。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丰县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作为公告发布单位也没问题。 按照规定,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但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所盖公章同样不符合“端正”的要求,同样没按规定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公章同样往左下方倾斜严重。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时,单位名称共11个字,公章左边露出三个半字,公章右边露出一个字,成文日期“20”在章外,“日”在章里。 重要的是,下压发文机关署名,这个署名和丰县没什么关系,不是丰县,而是“丰具”。穷尽搜索方式,也没有找到“丰具”这个地名,甚至连词语都不是。 “丰具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问世间“丰具”为何物? 曾记得南京市有关文件曾将湖南张家界市“划归”到湖北省,最终,一位副局长“因工作粗枝大叶,对有关文稿审核把关不严,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处于敏感节点的丰县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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