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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张传票

时间:2018-08-22 10:11:51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 - 小 + 大

 第一张传票

企退朋友:早上好!
我是湖南株洲企退人银建文,网上昵称老银;应部分企退朋友的要求,现将我收到法院传票的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与第一张传票的相关事实
2018年1月30日,老银向人社部邮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公开全国1995年度至2017年度(二十三年期间),国家机关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的平均数额,及同期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的平均数额。所需信息用途,供研究使用。
3月6日,人社部作出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人社公开〔2018〕50号;老银对该答复不服,依法申请行政复议,5月17日,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人社部复决字〔2018〕第30号,决定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人社公开〔2018〕50号予以撤销,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
6月19日,因人社部未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老银向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履行职责(对原告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重新作出答复)。7月2日老银预交案件受理费、法院立案,7月5日人社部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7月18日人社部主动打电话与老银沟通、通话时长12分52秒、但未达成共识,7月28日老银收到法院邮寄的《行政答辫状》及被告证据材料四份,8月13日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向老银出具第一张传票,传唤事由:询问。
二、涉及第一张传票的主要事实
8月20日9时40分,由(2018)京02行初267号案审判长、书记员、及老银三人在法院第二十五审判庭进行;审判长介绍法院现在只对程序进行审查,认为本案不属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准备驳回起诉,并指导老银对人社部6月21日的回复提出诉讼;老银向法庭提交了三份证据(其中包括7月18日人社部与老银的电话录音光盘),并提交了其他相关资料三份,老银向法庭明确表示坚持本案诉讼,不会对人社部6月21的答复提出起诉,并指出人社部向法院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妨碍法院审理案件,企图规避法律责任。审判长接受了老银提交的资料,表示会认真研究。法庭询问谈话时长约40分钟,笔录3页,询问结束;8月21日老银平安返湘。
三、本人的态度及其他相关事实
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事实和法律的角度来审视退休双轨制,我个人认为是不合理的制度;对此绝大多数企退人不一定会认同我的观点,我能理解。其原因是我至今还没有找到实施退休双轨制的、广义上的法律依据,更不知道退休双轨制违反了哪一法律条款。所以我分别三次向人社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申请公开实施退休双轨制的、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红头文件;
2、申请公开全国1995年度至2017年度(二十三年期间),国家机关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的平均数额,及同期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年养老金的平均数额;
3、申请公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养老金申领单中所列项目的发放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人社部对以上三份申请没有依法作出答复,其中第一份申请的案件,案号是(2018)京02行初145号,现已上诉;第二份申请的案件,案号是(2018)京02行初267号,正在一审之中;第三份申请的案件,正在人社部行政复议之中。
我认为,向人社部提交信息公开的作用有两点:
1、为了合法取证;只有对相关依据进行研究分析,从中找出退休双轨制究竟违反了哪一法律条款,才好向有权机关明确提出自己的主张。
2、为了与人社部形成行政法律关系;与行政机关有无法律关系是法院是否受理行政起诉诉的必要条件。
第一张传票的相关情况,报告完毕。
老银
2018-08-22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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