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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河县:招商引资项目被认定“非法占地”, 还能不能尊重点事实?

时间:2022-01-10 19:20:38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清水河县:招商引资项目被认定“非法占地”, 还能不能尊重点事实?


退役军人刘荣华曾经是清水河县数得着的才俊,如今却像个无助的老农民。这位全国劳动模范,办了一辈子企业,临老了面临牢狱之灾。为何?因为他创办的清水河县蒙鑫冶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蒙鑫公司)突然被认定为非法占用农用地,作为蒙鑫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刘荣华已被检方提起公诉,就要被追究刑责。
刘荣华想不明白,明明是清水河县政府招商引资到工业园区的企业,企业用地也交了征地款,十几年来一直没说过“非法占地”,如今却死盯住不放……办个企业真的不容易,若要生存下去就更难!

内蒙古贫困县的劳模企业家  
在呼和浩特市清水河县,刘荣华算得上响当当了,年轻时当兵入伍,因为胆子大爱折腾,借着改革开放的东风,退伍回到家乡后就办起了羊绒企业,之后又办起了豆腐加工园区和铸铁厂。如今大半辈子过去了,因为折腾,他没少为清水河县做贡献,曾经先后被评为市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劳动模范。他还当过10年自治区人大代表,20年县市级人大代表。
清水河县在呼和浩特市南部山区,曾经是出了名的贫困地区,“上坡碰鼻子,下坡碰犊子(音,屁股)”是这里的真实写照。2000年左右,这里的工业基础极其薄弱,就在那个时段,曾经从事羊绒生意的刘荣华去山西考察,发现铸铁市场不错。回到清水河县,在呼和浩特市政府的支持下,投资上马铸铁厂。2002年,他建成一座30立方米的冶炼铸铁小高炉,2003年“非典”时期,呼市政府主要领导号召刘荣华工业生产要“跑起来”,刘荣华为了响应号召,又先后建成两座120立方米的炼铁炉。
当年的铸铁厂就建在清水河县城关镇周边,等到2007年的时候,因为环保整治要求,国家大量关停钢铁企业,刘荣华的铸铁厂也被列为关停的行列。一时间,山东、河北、天津等地的铸件厂开始缺少原料,加上铸铁的流动性好,又是下水井盖等铸件的上好原料,刘荣华等企业家开始争取政策支持,甚至跑到北京寻求批文。时间到了2012年,经过经信委等部门认定,包括蒙鑫公司在内,内蒙古共有七家铸铁企业获批。
起死回生后的蒙鑫公司形势一片大好,加上2012年清水河县大搞招商引资,本乡本土的刘荣华自然成为招商引资的香饽饽,政府的各项承诺慷慨大方,优惠条件更是让刘荣华觉得是曹操败走华容道——走对了路子。
蒙鑫公司看上去名不见经传,但它是呼市周边唯一一家铸造生铁企业,项目还是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原来有职工600多人,产品销售到6个省市自治区。前前后后,蒙鑫公司共计实现利税8000多万元。
2012年,清水河县要将全部工业企业搬到清水河县工业园区,同时,蒙鑫公司也通过技改升级,年产30万吨铸造生铁和45万吨铸造件及4万吨矿岩棉搬迁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获得内蒙古经信委备案。
蒙鑫公司也获得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建设用地审批,获地149.9亩,与此同时,自治区林业厅同意蒙鑫公司搬迁技术改造升级项目用地,同意占用清水河县国营南壕赖林场国有防护林地9.9866公顷。
同年,蒙鑫公司和清水河县政府签订了《合作意向书》,开始搬迁。这次,刘荣华要大干一场。但是没想到,刚扯帆就遇到了顶头风。

村民阻拦施工政府协调“换地方”  
2012年,蒙鑫公司刚到清水河县工业园区施工时,遇到的情况便是当头一棒,工业园区所在地南壕赖林场附近的村民阻拦施工,不让占用土地。虽然林场土地已经属于国有土地,蒙鑫公司的建设用地也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批,但考虑到影响和稳定,刘荣华又不想给政府添麻烦,也为了企业赶快建成,加上县领导说惹不起农民,向公安报警公安又称“法不责众”,蒙鑫公司只能自已和村民谈补偿,但村民的要求过高,无法谈拢,只好暂时放下。
后来,在当时工业园区管委会的协调下,蒙鑫公司选择了与拟建厂区一路之隔的地方重新建厂,这一次顺利了许多,蒙鑫公司为涉及到的每一户村民发放了占地和迁坟的补偿款,几项补偿加在一起,共有50多万元。
兑现补偿后,又陆续拿到了国土和林业部门的手续,刘荣华认为一切就绪了,就赶紧建厂。清水河县政府也要求其赶快建厂,而且经常向蒙鑫公司下达建设进度,规定3年内必须要完成建设。
2015年,蒙鑫公司新厂区建成,2016年试产。  
但刘荣华没想到,有些政策也像六月的天,说变就变。
在蒙鑫公司迁址近十年后的2021年,一次现场会上,清水河县林业局向呼市有关部门汇报,蒙鑫公司建成的新址超占了30多亩林地,之后蒙鑫公司在没接到任何行政处罚通告的情况下,7月23日,刘荣华突然被警方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行政拘留,7天后又转为刑事拘留,8月2日就被清水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8月10日,因为他患有心脏病被取保候审。
为什么因非法占用农用地被刑事拘留,这还得从自治区破坏草原林地违规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说起。
在这次整治工作中,经过认定,蒙鑫公司新建的厂区所占用的南壕赖林场的土地没有经过林业部门审批,也就是属于非法占用农用地。
没有经过林业部门审批?这让刘荣华懵了,原来他手中林业审批的用地还是之前的那块,并不是现在的用地。从选择新址到正式施工和试产,没有一个政府部门通知刘荣华要办理相应的变更手续,刘荣华以为那次地块兑换调整,政府和工业园区有统一的安排,“既然是招商引资,和政府合作,就得服从大局,一切听从统一安排。”     

还能不能尊重点事实?  
取保候审后,刘荣华开始向多部门反映,他现在的用地是县政府协调后调换的,为啥十年后就说是非法占地?
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肯定应该得到大力支持,破坏草原林地应该得到严惩,但针对招商引资的项目,加之一个为曾经的贫困做过贡献的企业,是不是应该尊重事实,如果说做贡献不能作为破坏林地的“挡箭牌”,那么当初的清水河县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为何不及时纠正错误,让蒙鑫公司“不要留下夹生饭”。
经过测量,蒙鑫公司所占的林地面积没有超过150亩。实际上,蒙鑫公司新建厂区的用地已经属于国有土地,还经过了“招拍挂”程序,只不过是由于刘荣华当时没钱,没能及时缴纳出让金。
除此之外,在2019年,清水河县自然资源局向蒙鑫公司下发过行政处罚决定书,说蒙鑫公司于2018年9月在工业园区未经批准占用林地867.1平方米,建设厂房。之后责令退还了土地,拆除了厂房。当时的自然资源局没有说整个厂区是违法占用林地,也没有让蒙鑫公司办理变更土地手续,但为何在之后的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中,刘荣华就像是被抓了典型一样,一上来就是“重拳打死老师傅”?
2021年9月,由自治区林草局、公安厅等多部门组成的破坏草原林地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有关《通知》,《通知》中表明,对占用草原林地的,截止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案件,可免于追究刑事责任,以行政处罚和补办手续为主。此类问题可以由当地政法委牵头会同公检法机关有关主管部门会商提出处理意见,在公安机关办理阶段,公安机关可依法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的、检察机关可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进入法院审判环节的,法院可以做出免于刑事处罚判决。
在刘荣华的案件上,2021年8月2日清水河县检察院批捕他的时候,这个《通知》还没有下发,但是在法院审判阶段,这个《通知》已经明确,那么清水河县法院到底会不会结合《通知》内容做出判决,暂时不得而知。
刘荣华说,现在清水河县检察院态度强硬,偏向于要拆除整个厂区,恢复植被,但之前办了所有手续的那块地,被清水河县政府又卖给了别的企业,如果现在拆除了整个厂区,原来的地方也回不去了,建厂时的2亿多元的花费真的就付之东流了。也有有关部门提出了异地补栽的方案,但是没有一个部门领导敢出面签字执行。
这件事情上,牵扯的部门挺多,那么到底这些部门之间能不能有牵头部门出面做出尊重事实、有法可依的决定,就是那句老话”官有十条路,九条民不知“。
从刘荣华的角度上说,所有的事实都摆在那儿,只要尊重事实,做出决定并不是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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