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发帖 |  手机版| 登陆 | 注册 | 留言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益关注 > 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益关注 > 文章

许艳家属委托律师发声:不能会见,不能阅卷,不能辩护,不给理由!

时间:2021-03-29 10:59:00    点击: 次    来源:世界灯火归来    作者:邓学平 - 小 + 大

许艳家属委托律师发声:不能会见,不能阅卷,不能辩护,不给理由!


3月14日,许艳家属通过其他律师要到我的电话,主动找到我,表示想委托我为许艳辩护。经过慎重考虑,我决定接受委托,进行有偿代理。为了办案方便,我又向家属引荐了家乡在连云港的杜家迁律师 。当我们第一时间赶去看守所会见的时候,被告知有关部门已经指派了两名法律援助律师。
这段时间,我和杜律师跟相关部门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沟通,充分表达了独立辩护和程序正义对这个案件的极端重要性。我们先后跟有关部门当面沟通十余次,向有关领导寄出了陈情信,向上级部门邮寄了律师维权材料,书面请求法援中心终止法律援助。遗憾的是,目前沟通尚未取得进展。
我们曾经要求亲自进看守所跟许艳当面核实,或者由办案人员带着家属的委托材料和家属信件跟许艳核实,均遭到拒绝。由于不能会见、不能阅卷,我们无法开展实质性辩护工作。
虽然这个案件引起了较多的公众讨论,但归根结底仍是一起偶发的、普通的刑事案件。我深信,只要回归证据、事实和法律,法治社会原本就不应该有所谓的“敏感案件”。我始终认为,只要律师依法依规代理,就案论案就事说事,秉持专业和技术立场,就不应该有所谓的“执业风险”或“安全疑虑”。
我相信,有关部门的决定一定经过了深思熟虑和充分权衡。我也相信,有关部门对本案的最终处理一定会非常慎重。基于以上认知,经过跟家属友好协商,我们决定正式退出本案辩护。  
应对舆情关注的最好方式是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这个案件不管最终谁来辩护,我们都希望真相和法治得胜。我们呼吁网民理性关注本案,也希望有关部门能以典型个案为契机持续推动律师执业权益保障和国家法治进步。
责任编辑:
觉得这个帖子好,那就赞赏鼓励一下小编吧!
赞赏
取消

感谢您对人民之声网的支持!

扫码支持
谢谢您的支持!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赞赏哦

上一篇:艾滋血祸“吹哨人”被开除公职却拯救了上万人的性命

下一篇:四川冕宁县史上最严“防火令”被批严重懒政:凭身份证才能购买一个打火机!

发表评论提示:欢迎网友积极发表您的真知灼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用户名密码 匿名 匿名发表 验证码
  共有 0 条评论
 |   QQ:1195527324  |  QQ群:743026760  |  人民之声网  |  联系电话:13775848088  |  投稿邮箱:119552732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