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11-27 14:45:41 点击: 次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痴山 - 小 + 大
《女子被天降大狗砸瘫无人认责 状告整栋楼房东租户》:据广州日报11月25日报道,今年4月15日14时,广州市白云区鸦岗村北禺十四巷的一栋厂房下,一条大狗从天而降,47岁张萍被砸中后,瞬间倒地不省人事……目前高位截瘫。法院发布公告,向群众征集事发经过和肇事狗主人的线索。半年多过去,狗主人依然成谜。无奈之下,张萍将厂房的所有者和所有使用者告上法庭。 正好好地走着自己的路,猝不及防被一条“天狗”砸中,当时就不省人事。而这条狗,也许是因为正好砸在人身上,它反而没有大碍,竟爬起来,一溜烟蹿得不见踪影。 事后呢,被砸者进了医院,再之后被高位截瘫。这一辈子,算是被彻底毁啦! 先说狗主人,自己家的狗,闯下这么大的祸,都炒得街谈巷议,他肯定知道得一清二楚。是站出来承担责任?还是让受伤者独吞苦果?很显然,狗主人选择了后者。 再说街坊四邻,这么大一条狗,平日里遛来喂去。又怎么可能都一无所知?只是火炭不落到谁脚面上,谁不知道痛!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于是乎,被砸伤者,在危重病房日日受着煎熬;监控视频都在网络上广泛传播;“高空坠狗”也被选入2018年9月的全国司法考试试题。而直到半年过去,包括狗主人,也包括楼房业主和楼房里知情的街坊四邻,竟没有一个人站出来,或承担责任,或道出实情。 畸形市场化,深化到当下,金钱至上、道德沦丧、良知泯灭,几乎成了土豪大款的特质。社会都这样了,也实在不好再用无良冷血麻木不仁冷漠无情等词来形容其他人。 只是不知道,这场诉讼法院已经立案,如果受害者将来侥幸胜诉了,而且判决书上,还可能写明那栋楼被连坐承担责任的人,在承担责任后,有向狗主人继续追偿的权利!!!到了那时,不知道狗的主人,还有那些知根知底的人,会作何感想哪? 但是,受害者能够胜诉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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