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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局长发文件拉票,公权私用奇丑无比!

时间:2019-07-06 17:16:08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胡辉 - 小 + 大

一份落款为“仙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通知,最近在湖北仙桃传开。这份通知要求干部职工个人,每人每天动员10名亲友为女局长李爱红的稿件参评“十佳”稿件投票。为此,仙桃市纪委迅速回应称,对以文件等形式强迫投票、聘请水军投票的行为,立即取消其参选资格,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7月5日 澎湃新闻)

为了让女局长在比赛中脱颖而出,人社局还真是铆足了劲!女局长文章写得好不好不重要,重要的是职工必须投票。职工自愿不自愿也不重要,反正投票直接影响评先评优,与工作实绩挂钩。如此,人社局完全无视职工投票意向,将好好的投票演变成了一场权力比拼,美其名曰:“体现人社集体凝聚力和战斗力”。

失去了“自愿”的前提,投票还有何意义?如果有亲朋好友参加评选,大家打打招呼、拉拉选票情有可原,但是将投票上升为单位“重要工作”,则是公权力乱下其手,是公权私用,只会让公权力的效力和威信大打折扣。试想,如果参评者不是局领导,单位会如此重视吗?会有一纸公文要求投票吗?说到底,如此硬性官方发文拉票,也是一种官僚主义的思想在作祟。

发文拉票事件,工作人员说拉票通知确实存在,这份没有盖章的通知系该局一名工作人员撰写,后发布在该局一个内部微信群,不料流传出来。起草者事先并未向局领导报告,局领导对通知也不知情。然而,从公文处理的流程来看,职工擅自发文的可能性有多少?况且,文件发在内部微信群,难道领导也不知情?为何当时不制止,而要等到舆论发酵才醒悟过来?如此,领导是不知情还是默许,恐怕不得而知了。

而今,发文拉票事件引发热议,该稿件参评的资格也随即被取消。但是,整件事情真只是发文者的错吗?如网友留言:“投票的方式就欠妥吧?”正所谓“一个巴掌拍不响”,投票之所以会出现发文拉票,与活动组织不无关系。此次活动是向公众晒出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廉政党课稿件”,并投票产生“十佳”。参与者都是主要负责人,因为参评者的特殊身份,个人事务也上升为单位大事,才会出现单位上下不遗余力或无可奈何为负责人投票的咄咄怪事。

以文件等形式强迫投票,聘请水军投票,令人反感,而在其中,即便其他单位没有发文,也难保没有职工“被投票”的现象。因此,指责“发文投票”之余,活动举办方也应有反思。这种以投票定“十佳”的官方活动,究竟有多少真实性?又有多少意义?

评选活动必须坚持自愿投票原则,不然,公权私用,只会让投票成为职工不必要的负担,不仅会失去公平公正,也会陷入了充满功利的怪圈。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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