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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丑闻层出不穷,辅警管理亟待完善

时间:2019-09-20 17:14:13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林晓彤 - 小 + 大

交警执法,意在维护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最终达到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及其其他合法权益的目的。但在汕头,一辅警在协助交警查酒驾时,为阻止一摩托车逃跑,居然将停放路边的共享自行车推向行驶中的摩托车,导致摩托车冲撞自行车后倒地,致驾乘人员佘某某、李某某受伤。(9月16日《新京报》)

如今,基层工作千头万绪、越发复杂,公安机关警力资源不足是长期存在的现实问题。在此情况下,警务辅助人员,俗称“辅警”,成为了承担基层治理任务的主力军之一。辅警的存在是现实需求,必不可少,但也存在着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不高的现实问题。

今年5月,《宁夏日报》报道,永宁县两辅警为个人私利,对犯罪案件不予侦查、证据不予调取等,迫使被害人与嫌疑人达成和解。今年9月,《现代快报》报道,常州市武进大队的辅警赵某,在任职期间利用工作之便,将车辆档案信息转卖盈利。这些事件表明辅警工作中的问题并非偶然。辅警的确为维护我国的社会安全稳定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面对辅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不能因噎废食,而要在法律框架下,对辅警力量进行强化和规范。

2016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辅助警务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对辅警人员的地位做出基本定位: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相关的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上述规定说明辅警人员并非执法主体,却参与了辅助性的执法活动,陷入有违法理的嫌疑。而执法主体身份的缺失,也进一步决定了辅警职责权限不清的问题。执法程序的缺失和不明晰,是现实中辅警执法屡屡产生问题的原因。

制度层面上的不完善也影响了辅警队伍的进一步发展。辅警群体普遍存在着职业保障偏低、职业归属感低的问题。相比于民警,辅警的工作量的确稍少一些,但工资待遇却少了太多。除此之外,因为没有一个被社会公众认可的身份,也没有正式编制,不少辅警都处于“患得患失”的状态,总怕自己突然 “丢了饭碗”。

要解决辅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必须通过全国性的制度设计,赋予辅警执法权,明确其招聘考核及奖惩制度等,并加强辅警队伍的教育培训和日常管理,推动我国辅警制度日臻完善。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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