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16 09:54:51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反手吊球 - 小 + 大
自古“修桥补路,积德行善”,但对四川古蔺县二郎镇铁桥村的6位老人来说,因为筑桥倒给自己积了一肚子委屈。据媒体报道,该村被称为“筑桥六贤”的几位老人,因为拖欠施工款被判败诉成了“失信被执行人”。 事情的来龙去脉并不难理清楚,村民集资修桥,集资初期曾有镇政府官员口头承诺解决部分工程款项,但未留下书证或录音,负责牵头执行的六位老人全程跟进直到出现尾款无法结清的状况,“筑桥六贤”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被告,生效法律判决显示,当地镇政府与村委会被判无需担责。 从现有证据看,在能固定到证据层面的法律关系中,司法对这起普通合同纠纷的判决称得上中规中矩,毕竟村民的多项主张确实都存在较为严重的证据缺陷,政府官员曾承诺补足工程款的说法空口无凭,包括“因村委会负责人劝说不上诉”而错过上诉期的说法,同样未看到“吃一堑长一智”的相关录音证据出现。 修桥补路,一直以来在民间被视为积德善举,多有乡间热心人士投身参与,当然也不乏巨贾全资捐赠的壮举。但具体到这场官司,涉事的六位老人并非大富大贵,对其所牵头和参与的工程属性进行确定也不是完全没有证据线索,比如工程启动时村委会层面人员与公章的若隐若现,工程竣工时镇政府官员的到场加持,包括桥梁建成后的水泥硬化工程由政府加持等等。 耐人寻味的是,一场官司的诉讼双方——申请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都去参加法院判决无需承担责任的主体组织的欠款解决协调会,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即便是在法律层面已经撇清关系的当地政府,在法庭之外也并没有完全停止解决工程款项的工作,说明当地政府在事实层面并不否认筑桥的公共属性,只是在资金筹措问题上尚存现实困难。 一项关系到多个村庄基本出行需求的公共设施建设,村镇均不出面而由几位村民牵头进行,这最终到底是谁的尴尬?当然需要承认,“筑桥六贤”的当下窘境因低端资本主义社会的合同和契约观念不足而生,但对当地政府来说,有多人见证的出资承诺在事后也可以矢口否认,无论其中是否有所谓“新官不理旧账”的情况,于政府的公信而言终究会是一种不小的伤害。 “筑桥六贤”用法律手段维权的路并没有完全走到尽头,按照民诉法对审判监督程序的安排,村民还可以通过申诉的方式继续提请法院对这起纠纷进行再审。但再审对当事人而言有新证据的要求,有效证据的收集和固定对老人来说依然存在困难。如法律专业人士所说,司法裁量对这起案子本应当有更细致的实质性审查,但对已经是生效判决的本案,民诉法还赋予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的权力,可以对本案涉及几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做更清晰的分辨和审查。村民不计辛劳和报酬服务公共的热忱应当得到呵护,这就更加有赖具体司法能够在化解纠纷的过程中真正能发挥作用。 |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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