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发帖 |  手机版| 登陆 | 注册 | 留言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益关注 > 文章 当前位置: 首页 > 权益关注 > 文章

要求开具“2是二”奇葩证明是典型乱政

时间:2019-10-29 11:48:02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丁家发 - 小 + 大

“警察同志,您能帮证明一下‘我家是我家’吗?”南京市雨花台区梅山派出所的一位民警为这个问题头痛不已,这位民警曾被市民要求开具一个内容为“梅山生活区201幢2单元301室即是201幢二单元301室”的证明。原来,该市民房产证上的地址和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一个是“2单元”,一个是“二单元”,卖房时,相关部门因这一字之差,要求其到派出所开证明,市民只好向民警求助。(10月27日 人民网)

“2单元”非“二单元”?南京这位市民卖房时,被相关部门要求证明“2是二”,确实荒唐可笑。类似奇葩证明何时休,值得各地政府部门反思。

笔者认为,要求开具“2是二”奇葩证明,是典型乱政行为,必须予以纠正,而根治奇葩证明必须增强为人民服务意识,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

南京这位市民要卖房,房产证和户口簿上的登记地址,一个是“2单元”,一个是“二单元”。相关部门因这一字之差,要求开具“2是二”奇葩证明,或许是怕承担责任,但工作人员也不去主动调查、核实,而是让市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假如由此出现了问题和纠纷,相关部门可以将自己的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样做实质是典型的乱政行为。

殊不知,同一栋房子怎么会有两个相同的单元,2就是二,只要主动和公安等部门联系核实一下,就不会要求出具“2是二”奇葩证明,如果不是故意刁难卖房的市民,就是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乱政的官僚主义作风严重。

诚然,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办事民众出具一些必备证明材料,无可厚非,民众也应该积极配合。但曾几何时,此类需要证明“我家是我家”“我妈是我妈”的奇葩证明既让群众跑断腿,又让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苦不堪言。

近年来,虽然奇葩证明数量确实少了,但也从未销声匿迹,此次要求开具“2是二”证明,就是典型的例证。

要根治类似“2是二”等奇葩证明,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多作为,要尽量从民众的利益来着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环节,并打破政府各职能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如将公安、民政、教育、房产等部门的常用数据信息,可以通过内部网络平台实现联网共享,在做好信息保密的前提下,使职能部门的特定工作人员能够即时交叉查询,让民众前来办事带一张身份证,工作人员就能查清楚需要的信息和材料,或在网上协调需要核实的情况,没有必要再让办事民众去开具奇葩证明。这样,既能节省大量社会资源,又方便了办事民众,可谓双赢之举。

期望政府各职能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积极主动作为,通过信息共享及相关制度改革,实实在在为办事民众提供便利,让奇葩证明能早日“绝迹”。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觉得这个帖子好,那就赞赏鼓励一下小编吧!
赞赏
取消

感谢您对人民之声网的支持!

扫码支持
谢谢您的支持!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赞赏哦

上一篇:初中生9次砖砸老师:纵容违法,谁来保护成年人?

下一篇:是作协主席,不是“官僚主席”

发表评论提示:欢迎网友积极发表您的真知灼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用户名密码 匿名 匿名发表 验证码
  共有 0 条评论
 |   QQ:1195527324  |  QQ群:743026760  |  人民之声网  |  联系电话:13775848088  |  投稿邮箱:1195527324@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