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1-22 11:40:58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黑007洞 - 小 + 大
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入住鹏远学生公寓时,被要求缴纳1.664万元/学年,其中住宿费1200元,服务费1.4万元,其余为设备使用费。相关人员对此回应称,上述价格针对的是“社会力量”建设的学生公寓。 南宁师范大学师园学院的一名学生近日也在微博上吐槽,说自己所在学校宿舍里,虽然新装了空调,但费用要每小时5元,学生直呼用不起。该校学工处负责人称,共享空调以“校企合作”方式引入,遵循谁支付、谁享受的原则,使用费用由企业收取。 教育部、发丐委、财政部此前曾发布过《关于做好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总体上保持稳腚,控制在每生每学年1200元以内。学生公寓建设应坚持“实用够用耐用”的原则,严禁以建设高档公寓为由提高收费标准。 鹏远公寓2019年新提供的温馨二人间房型,每生每年16640元,不但违反相关规定,还更有违背合同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恐吓催缴等问题。同时,校方也存在不履行约定、不作为等问题。 “社会力量”办学之私办教育,经营高校宿舍共享空调来赚钱谋利,真的无可厚非?收费不能完全市场化,不能超出社会认可度和学生的承受度,如何把握? 教育二化也即行政化社会化之大环境下,高校后勤管理服务进入了社会化,同时还要讲求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说高校宿舍作为大学的基础配套设施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其界限如何划定,相关部门又如何监管,显见的是无形之中构建的灰色地带。 说我们高校是塑造人心灵的地方,不能处处见利忘义,是否还是有“处”可以见利忘义? 说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给学生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是高校后勤“事业”钙镉的重要方向。既然是“事业”,自然与盈利无关,而我们现实高校社会化中社会资本进高校,住宿等公益领域,其配套设施不应以营利为目的。归根结底是二化之“社会化”与“事业”存在本质之不相容。 众所周知,教育不能以营利为目的,然则事实上,私办学校以“非营利”之名行“营利”之实。2016年修改施行的教育法规定,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不得设立为营利性组织。不是以财政性经费捐赠资产举办或者参与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可以设立为营利性组织。资本由此而进入教育领域,并堂而皇之以营利为目的。 投资教育之资本可以有合理回报,何谓合理?教育营利的合法,一些私办学校因此成了举办者的提款机。更有本轮教育产业化,名校和房地产市场深度结合,教育之事业性质未见体现,反而是办教育圈钱之“事业”性质极其明显。 说高校宿舍作为大学的基础配套设施,不能以营利为目的,学校和政府部门应该解决学生住宿问题,不能将其随意推向市场。而其实,整个教育都不应该将其随意推向市场,都不应该以盈利为目的。 高校扩招100万,全国就可拉动2%的GDP,以每年25%至30%的扩招速度,3年内使我国高校的招生量扩大一倍。在将教育作为拉动内需刺激增长之手段后,我们的教育也被拉进了世俗之泥沼,甚至落入了权钱色假恶丑腐败之怀抱。 教育产业化拉动经济复苏,牺牲了大学教育之质量,大幅增加国民教育之成本,教育资源彻底fen化,进一步强化了社会阶层的固化,从社会效益而言得不偿失! 教育,是人类最重要的事业。教育事业是公共的,而不是私人的。生命要延续,社会要发展,时代之进步不可能靠一代人完成,代际之间的衔接情况,就取决于我们社会之教育。我们应该强调教育的事业性,一切以赢利为目的的教育都应该严格取缔。 二十年(1998—2019)之实践证明,教育之产业化,一方面是实实在在牺牲了教育质量;另一方面是教育拉动的GDP,增加了国民教育之成本,降低了国民幸福度,以致教育都被列入新三座大山之一,而显见属于无益于民生之假GDP。 教育不可以经营!鼓励“社会力量”办学,但应该是坚持教育的公益性事业性,而坚决不允许有任何收费。以赢利为目的的教育都应该取缔,九年制义务教育也早该发展成终shen制义务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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