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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我爸是我爸”式证明寒了人心

时间:2020-01-10 10:19:05    点击: 次    来源:    作者:刘帝 - 小 + 大

近日,西安一位年过七旬的郑师傅为了办理“煤改电”补贴,被社区要求证明他与所居住房屋房主的父子关系。但由于其父过世后户口注销,父母结婚证遗失等问题,郑师傅无法提供官方证明材料。就这样一个小小的证明,看似简单却让人无从下手。(1月9日 《人民日报》)

不同于以往毫无必要的“奇葩”证明,郑师傅被要求开具的证明是申领补贴的重要一环,确有必要。以产权清晰的房产办理“煤改电”补贴,是为了防止不法分子套取国家专项资金,避免补贴资源浪费。但难就难在,房产归郑师傅父亲所有,而其父过世多年,户口早已注销,没有“官方”可以出具或是愿意出具郑师傅与其父亲的亲子关系证明。

怎么才能证明“我爸是我爸”?一套两代人居住的老房子,街坊邻里相处多年,总有人能帮郑师傅作证;时光易逝,光阴流转,亲情总还在,亲属能帮郑师傅作证,加之郑师傅家中一家几口的合影,难道都不能作为“我爸是我爸”的佐证?到底什么样的证明才过得了审核部门的法眼?只有盖着官方“大印”的材料才算证明?

办事群众按照流程要求提供所需材料是维护政府正常办公秩序,提高行政效率的前提。但公共服务当以群众为先,重在“服务”二字。规定与现实冲突时,相关部门该如何解决问题?是无证明不予办理,拒群众于千里之外,还是主动作为,为办事群众大开方便之门?答案不言而喻。常言道“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社区作为最基层的社会治理单元,为何不能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取证,为郑师傅出具证明?难道一纸“死证明”,比众所周知的事实更有说服力?

 
责任编辑:大地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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